【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近日,台灣爆發幼兒園園長之子疑對園內女童性侵害,還在其電腦中查扣到數百部未成年影片。某知名藝人也因購買並持有未成年性影像,遭到法院起訴。而在印度中央邦,則是傳出一名13歲少年在看完色情片後,竟將自己的9歲妹妹性侵後殺害的人倫悲劇。隨著3C產品及行動上網的普及,色情內容無孔不入,家有未成年子女的家長們,該如何是好?
台灣性教育學會常務監事、杏陵醫學基金會執行長高松景教授受訪時表示,家長和教會的兒主/青少契輔導,應正確跟孩子談性說愛、陪伴心智尚未成熟卻已情竇初開的孩子,避免因為偷看色情影片,發生各樣逾越身體界線的親密行為,落入情慾試探。
他表示,家長及教會也要陪伴孩子認識「尊重及建立身體合宜界線」。因為性教育不單是生理層面,更涵蓋心理、社會及靈性的面向,即便是交往中的情侶,在沒有正式進入婚姻關係之前,父母及教會都要陪伴他們不斷學習「經營健康的親密關係」,就是涵蓋愛、善意及關懷,且可以長期維持穩定的關係。
親密關係是愛與善意的健康穩定關係
高松景說,未成年的兒少約莫從國小三、四年級開始,就會開始對心儀的異性產生特別的情愫,到了國小高年級到國中階段,男女都開始進入青春期,會更看重心儀的異性對於自己的態度及彼此互動的模式。但這個階段的絕大多數的兒少,其實並不知道怎麼跟心儀的異性談話及經營健康的兩性交友關係,如果這時候,父母沒有適時從旁陪伴和引導,孩子也還沒有信主穩定團契,孩子們的兩性相處價值觀,就會從網路、媒體報導以及偶像劇的劇情形塑,而最容易造成未成年兒少性價值觀扭曲的,就是看情色影片及瀏覽色情網站。
高松景表示,台灣性教育學會曾針對台灣18歲以下未成年在學兒少做過調查,結果發現,15 %的國小生曾上過色情網站,到了國中增加到30﹪,到了高中更高達90%。很多家長也因為發現家裡未成年的孩子用手機、平板上網看情色內容(影片、圖片)甚感憂心,找上杏陵醫學基金會求助。
雖然包括台灣在內,世界各國都限制及規範未成年兒童不得上情色網站及觀賞色情片,但隨著網際網路及行動上網載具的普及,加上社群網路分級制並未落實,帶有情色內容的網站及影音,早已是「不設防的違禁品」;而帶有情色的影音,對於未成年人最大的影響,就是會因著眼目的情慾,誘發性衝動及催化肉體的情慾,逾越男女身體的界線,發生親密關係。聖經已提醒,「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加拉太書六章8節),暑期由於假期長,兒少情侶相處時間比上學時多,每年到了開學,幾乎都會出現「9月墮胎潮」。
性是上帝賜給人的禮物
高松景表示,很多華人父母因為過去的成長背景,覺得「性」是羞於啟齒的事,甚至誤認「夫妻床笫之間的事,不需要跟孩子談性說愛」。但其實「性」是上帝賞賜給人類的禮物,愛情更是高度的心靈活動及人性奧祕。從戀愛到結婚,懂得去愛人、尊重人,都是一生學習的功課。所以杏陵醫學基金會及衛福部國健署協力推動「愛可以輕鬆說,正向溝通親子關係更親密」,鼓勵為人父母者,可以從小正面跟孩子談論愛情及性的議題。
高松景建議家長,要鼓勵及提醒孩子,即使是跟心儀的異性互動,只要是未成年,當感覺到自己受到言語、肢體的騷擾甚至侵害時,要很明確地表達「我不喜歡、我不舒服、你不可以這樣做」。而父母及教會也要提醒未成年兒少,不與異性兩人獨處在私密空間,當異性提出兩人單獨出遊及過夜,一定要拒絕。因為根據過去的輔導經驗,兩人獨處於私密空間加上過夜,最容易把持不住,因此要清楚表態,「設立界線,明確拒絕」及「互相尊重,避免觸法」。
若是異性邀約一同觀賞情色影片,更是萬萬不可,很容易落入情慾及眼目的誘惑和試探;也不可讓異性拍攝任何暴露身體隱私部位的照片及影像。若是對方以愛之名進行情勒,要發生親密行為或拍攝私密處影像時,要轉移對方的注意力,趕快離開現場,並且第一時間就回報父母。若是對方是教會人士,也要通知牧師及輔導介入處理。
高松景說,他接觸過不少家長反映青春期子女好像結交異性朋友,也有的孩子會用手機看情色影音,父母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他會鼓勵父母先傾聽孩子的想法,了解孩子這樣做的原因和目的。若是父母不由分說,直接以責備及權威口吻禁止,很容易適得其反,反而產生親子溝通的鴻溝,父母會更難知道孩子的心之所向。
高松景建議,當父母發現未成年子女在上色情網站或是看色情片時,可以找時間問孩子看到些什麼內容?他會提醒父母親告訴子女,色情影片中的男女互動內容,都是演出來的,不是男女真實的親密關係互動。
父母可以這樣跟孩子談性
若是平常親子一起看電視時,有男女親密的鏡頭,父母可以就戲劇中看到的內容,提醒孩子,健康的親密關係,除了性之外,更是長期經營的穩定關係。色情片及偶像劇中的一夜情,絕非男女交往中可長可久的親密關係。
高松景鼓勵父母可以適時跟孩子機會教育,例如在街上或是公共交通工具中,若男女有公然過分親暱的肢體動作,這是逾越了身體的界線,需要節制。
而若是父母發現未成年的子女,因交往異性朋友而晚歸,他建議父母在與孩子溝通時,若是用「你這麼晚了還沒回家,我會很擔心你的安全」,會比說「你又跟誰去鬼混了?」更能打動孩子的心。
青春期的孩子對於異性有好感,會想要跟對方交朋友,這很正常,父母與其嚴格禁止,不如跟孩子約法三章,包括門禁時間,以及跟異性牽手、擁抱都要避免。現今的社會主張孩子有身體自主權,在法律上是有客觀的身體界線。刑法第227條規定,與未滿14歲之男女性交或有猥褻之行為,均判處有期徒刑。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有性交或有猥褻之行為亦觸法,均判處有期徒刑。聖經的身體自主權是出於哥林多前書六章19節,與以弗所書五章29節,任何以愛之名要去逾越身體界線的行為,都應該被阻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