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容珍採訪報導】自110 年大法官 790 號釋憲,輕判自種大麻之後,台灣大麻的使用、販賣、種植以及觀察勒戒者大幅攀升,加上網路宣導錯誤觀念,甚至有推動大麻除罪化、合法化的呼聲,憂心使用大麻成為毒品的高風險群體。立委賴士葆於9月13日在立法院紅樓舉行「杜絕大麻氾濫公聽會」,邀請多位相關部會首長以及民間專家代表,共同針對當前台灣面臨的大麻使用與販賣問題,提出相關立法修正建議等因應對策。
會中賴委員及民間專家代表呼籲積極落實反毒教育,主張如下:
一、反毒教育入法:加強學生對於大麻有害之教育。按「修正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對於學生進行正確的反毒知識教育,避免錯誤訊息藉由各項網路影音頻道造成學生錯誤的知識。由於過去數據是沿用790 號釋憲之前的情形,未反應大麻近年氾濫現象。
反毒教育入法 加強查緝網路販售
二、修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包括納入高中以下毒品危害防制教育課程至少2小時(第二條之三),以及大麻自用認定標準從嚴(第十二條)、提高罰則與刑期(第四、六、十二條)。
三、參考「犯罪防治緊急案件處理」(RPZ1.5)版本,將網路販售毒品、類菸品及毒品載具等行為予以做出預防處置,亦請檢調單位正視大麻氾濫,積極主動偵辦。
法務部反對大麻除罪化 各部會加強查緝
會中,法務部也重申反對大麻除罪化,一定會全力查緝大麻吸食、種植或製造的犯罪行為。內政部警政署也表示會加強力查緝大麻犯罪;教育部也對毒品教育提出正面回應。衛福部強調保護兒少,只要涉及危害兒少身心發展的網路相關產品,針對不當內容做不同層級的處理。若是涉及違法,就會嚴格處理。
賴士葆表示,會舉辦這次公聽會,一方面是因接到家長們的陳情,擔心孩子從不同管道接觸大麻或大麻萃取物。他說,自從大法官於2020年3月20日作成釋字第790號解釋,將栽種大麻屬情節輕微者原先的5年刑期減到2年6個月,法務部配合修法,又將自用大麻情節輕微者刑期從5年直接降為1年,經過立院通過。自此之後,不僅藥物濫用大麻、藥物尿檢大麻皆成長暴增,使用二級毒品,包括大麻,受觀察勒戒人數也暴增。他說,司改會委員盧映潔、 林文蔚,曾分別提出毒品除罪化;2019年也有立委主張大麻合法化。現在大麻在台灣還是毒品,但在世界潮流壓力之下,憂心未來台灣將之合法化。
大麻雖沒有合法化 卻無所不在家長憂心
賴委員表示,大麻雖然沒有合法化,卻已放入在巧克力、糖果裡面,甚至宣傳為無害,此狀況政府應當正視。而現在電子菸已經有大麻萃取物,隨處都可以購買;甚至網路平台或YouTube公開介紹,一步步麻醉社會大眾;目前的「犯罪防治緊急處理機制」,範圍有反詐騙、反賭、重大金融犯罪……,他們強烈主張要把「反毒」也納入。
審計部副審計長曾石明在會中提到,政府多年來推動反毒行動,最近行政院推動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一期投入100億元經費;第2期(110-113年)4年內投入約150億元經費,經各部會通力合作,施用毒品人數,從102年度61, 000人,降到112年度的42, 000元,整體犯罪人數下降。針對大麻問題,他們會在113年度列為查核重點。
種植十一株大麻判定「情節輕微」?
台灣共善促進協會理事長、東海大學副教授陳尚仁在會中表示,對於自種大麻,到底如何判定才算是情節輕微?有人種了十幾株,法官採信嫌犯自己吸食,被認定「情節輕微」。法官判案時,是否知道一株大麻可以生產多少大麻花?這些大麻又可以抽食多久?他以美國田納西州為例,對於種植超過十株即屬重罪,因為一株大麻通常可以產出一百公克大麻。所謂的「情節輕微」如何判定?
陳副教授根據中正大學楊士隆教授的研究報告提到,大麻是全球被常使用的毒品。台灣雖然認真緝毒,但是進口毒品和販賣的人愈來愈多。根據高檢署公布,台灣每年查獲大麻數量,每年都屢創新高,4年增加8倍。自108年起至110年,查獲大麻重量從202.86公斤、246.12公斤、240.47公斤,111年暴增為1,559.96公斤;大麻株數從1,946株、5,863株、1萬718株,111年攀升到1萬3,001株。在學生當中,吸食大麻躍居第二位毒品。
網路媒體引用錯誤報告 誤導大眾
陳副教授也表示,其他毒品政府都很認真宣導、緝捕,但是大麻問題,鼓吹合法化言論猖狂,主要是從網路和媒體。過去曾有一份報告指出大麻使用成癮性比菸、酒輕微,但後來被證實是錯誤;但是在網路上許多對大麻友好的言論,不斷引用這份報導。法令雖然禁止鼓吹使用大麻,但這些似是而非的言論引用錯誤報告,這種灰色地帶應如何處理?政府是否可以要求下架或修正?
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說明,目前台灣法律並沒有訂下種植幾株或多少公克才算情節輕微,也很難僅憑種植株樹判定,主要還是視其構成什麼違法行為來判定。如果法官判刑差異很大,他也希望將陳副教授提出具體案例建議轉給司法院,目前司法院在推量刑標準,可以提供參考。
判刑輕微刑期至少一年其來有自
徐次長也說明當初大法官釋憲後,法務部為何將最低刑期訂為最少一年?由於犯罪情節輕微可獲易科罰金、緩刑的機會,當初為達到罪刑相符法律適用的明確性,才會訂出一年到七年。
台北市議員曾獻瑩談到台北市大麻毒品現況,近年來施用和持有數量持續上升,而且有年輕化和白領化現象。他說,雖然毒品犯罪人數下降,但根據台北市警局統計資料,使用大麻犯罪人數,從2021年300多人,增加到去年近600人,成長速度非常快。依照此成長速度,預計年底超過1, 000人。其中年齡層18-23歲占2.5成,24-29歲占3.3成,也就是從18-29歲占5.7成,吸食大麻年輕人占一半以上。此外,去年首度出現12-17歲有9位案例,顯見使用大麻的族群,年齡往下到國高中。他也呼籲訂定嚴格的法規,不要等到三年後,使用大麻犯罪人數成長到無法控制的局面。
教材上應更多著墨 教育力道要更加強
台南市幸福城市發展協會理事長李伯利牧師表示,目前全國中小學高年級班級每年接受一次反毒教育,但質和量的落實需要檢討,反毒教育推動若和考績有關,執行力道必會加強。很多人初次使用是因好奇、同儕誘惑、生活中遭遇挫折、感情低落、學習低成就。反毒宣導是否能針對青少年吸毒成因,設計一套互動性、有趣的課程,讓學生知道反毒的重要,而非內容乏味的宣導,讓孩子聽到打瞌睡。國家政策既將反毒視為重要,在反毒教材上就應更多著墨,實行力道要更加強。
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表示,反毒一直是教育部非常重視的問題,甚至跨部會也在推動,這些年看到相當成效。大麻是二級毒品,但要如何讓學生知道大麻他們健康造成影響,是教育部重要責任,還有使用大麻牽涉到的法律責任,是法治教育應該承擔的責任。
警政署副署長李政曉表示,近三年查獲大麻案件,以吸食人口,110年到112年,從311人增加到644人。110年查緝九千多株大麻,111年查緝一萬一千多株,112年查緝五千多株。因為有些黑數,警政署最近強力查緝,發動「0902專案」逮捕313人,其中施用大麻者270人,扣得大麻約4.5公斤、大麻植栽場1處(植株共93株)。警政署不會因為修法後受影響,仍會積極查緝。
對於網站販賣大麻,警政署會協調TWNIC台灣資訊網路中心的犯罪防治緊急案件處理(RPZ治理機制)下架移除。今年從網路販賣部分,從網路購買而吸食762人,從色情軟體取得332人,電商平台21人,朋友無償給予有75人。
基隆醫院病理科主任鄭威說明,2007年一篇「大麻成癮和傷害比菸酒低」文章,是從主觀認定得到客觀數據,這種不正確的說法被廣為流傳。經過近20年後的科學研究,這種說法已經過時,現今大麻濃度已經大幅提升,已經不可同日而語。醫療用大麻,僅以大麻二酚(CBD)為成分,可治療癲癇,不屬於管制藥品,與一般大麻不同,但是常被誤導開放使用。
大麻黑數十倍 是吸毒者基本入門
晨曦會行政主任蔡明蒼表示,大麻雖不是台灣主流毒品,在毒品濫用的次文化,大麻是非常常見毒品。而且現在大麻多半與娛樂畫上等號,不會有罪識感。從目前犯罪人數來看,如果有500人被查獲,黑數可能有10倍以上,約5千人,需要加強反毒宣導力道,甚至反毒教育層次,達到有效預防。
從戒毒到成為晨曦會輔導員12年的張弟兄分享自己過來人的經驗,他說大麻是吸毒的入門,在國中升高中時,認識有位同學從國外帶來大麻,而且說這在國外是合法,雖然知道是毒品,但覺得好玩、有趣、無害的情況使用,之後就深陷其中。他吸食後發現周遭的人,不管去夜店或大型音樂會等活動,在夜生活中,進一步會接觸到搖頭丸、K他命也不覺得有害。隨著吸食時間愈長,戒斷症狀愈明顯。當他發現自己身體受害,想要戒癮時,屢戒屢敗。所幸他來到晨曦會戒治。大麻不是娛樂性用藥,但因有太多的宣傳包裝,讓人輕忽其危害性,導致一旦碰觸,進而接觸其他毒品而愈陷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