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亮(湖光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約翰福音21:15-17
在一個凡事追求標準化(SOP)的世界中,許多人心中被制約地建立了一個觀念,認為平等、公平、對等才是對的、應該的,但所有的事物真的都可以用這樣的標準來看待嗎?男女真的可以平等嗎?父母與兒女可以平等嗎?年齡長幼可以平等嗎?勞資關係可能平等嗎?薪資可以平等嗎?工作內容可以公平嗎?答案絕對是否定的。因為真正的平等不是什麼都一樣,這世界有很多人、很多事是不一樣的,根本不能拿來比較。現今社會有很多衝突、紛爭、仇恨、傷害……反而是來自於訴求平等、公平、對等……所導致的,因為不可能、做不到,所以不僅問題無法解決,只會讓人與人之間(人心)更加地撕裂、分離。
聖經告訴我們,合一的關鍵在於愛、犧牲、奉獻、饒恕,在人與人之間,我們需要訴求的不是平等,而是在愛中的彼此尊重、彼此成全、彼此相愛。這其中,愛是最關鍵的核心。然而今天很多人對於愛的定義改變了,要求一份公平的愛、對等的愛、平等的愛,但愛可以度量嗎?愛可以具體量化嗎?愛可能平等、對等、公平嗎?
當年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跟彼得之間的一段對話,是值得我們深思的:「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啊,是的,祢知道我愛祢。』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主啊,是的,祢知道我愛祢。』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祢是無所不知的;祢知道我愛祢。』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約翰福音21:15-17)
許多解經學者都會提醒這段對話中,耶穌前兩次所用的愛,與彼得所用的愛不同,在希臘文的意涵中是不一樣的,耶穌所用的是「agapao──神聖的愛」,而彼得回答的是「phileo──朋友的愛」,直到第三次,耶穌再問彼得的時候,耶穌也用phileo的愛問彼得,而彼得當然還是只能以phileo的愛來回應耶穌。你可以想像當時的氛圍嗎?其實並不一定在乎他們之間所用的愛的字彙,關鍵在於耶穌和彼得心中對彼此之愛的落差。耶穌對彼得發出的愛是堅定的、偉大的,但彼得回應的口吻與態度卻似乎是沒自信的、不肯定的。但即使如此,耶穌還是向彼得表達祂完全、堅定、偉大的愛,也同時藉機教導所有的門徒,愛是無法對等和公平的。彼得曾經信誓旦旦地說可以為耶穌死,但實際上真正能做到為彼得(為我們、為全人類)死的是耶穌,彼得做不到,我們也做不到,但耶穌並沒有要求彼得也為耶穌死,來表示公平或證明彼得愛耶穌,而是要彼得去餵養主的羊,以不同的方式來表達對耶穌的愛。
我們必須清楚地認知,愛是無法對等的,是無法公平的,是不能被量化的。所以只有當我們認清這個真實的、合乎真理的事實,我們才可能健康地去愛,並得到被愛的喜樂與滿足。
既然愛是無法對等、無法公平的,那我們該如何去愛呢?我們可以從「盡己所能(不求對方)」、「接納差異(不求對等)」、「在基督裡(惟求上帝)」三方面來思考。
一、盡己所能(不求對方)
愛不是要求對方,是先要求自己,不是要求自己過於所能的,是求問心無愧地盡己所能!
若是我們在愛人時,先預期對方應該如何回應、回報自己所付出的愛,那麼這樣的愛就會在預期的對價關係中產生壓力。因為如果對方沒有符合所預期的回饋,付出的一方就會產生受傷、憤怒……各種情緒,這樣的情緒會導致雙方的關係每況愈下。所以耶穌給我們的誡命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原則:「『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馬可福音12:30-31)
耶穌講到愛的原則是「盡」,對神的愛應該是如此,「盡」是依照每個人而有所不同的。大人和小孩的「盡」不同、成熟和不成熟的人的「盡」也不同、感性和理性的人的「盡」不同、外向和內向的人的「盡」也不同、不同愛之語的「盡」不一樣、身體狀況不同的「盡」、經濟能力不同的「盡」……都不一樣。不可失焦的是,我們所要的是「愛」,所有「盡」的目的是為了表達心中的愛,若沒有盡心、盡力地愛,那表示不夠愛,即使其他外在所做的都到位了,但盡力與否不是別人能評斷的(不夠客觀),必須是自己可以問心無愧的,才是「盡」。
有一個故事說到:有一對恩愛卻不富有的夫妻,先生有一塊懷錶,但卻沒有了錶鏈,妻子有一頭美麗的秀髮,卻少一支配襯的髮簪。一天他們各自出門,丈夫決定把懷錶賣了,買一支漂亮的髮簪送給妻子,而妻子出門把秀麗的長髮剪了、賣了,替丈夫買了一條錶鏈。當他們倆回到家中,兩個人都傻眼了,也都哭了。有些人聽到這個故事,第一個反應是他們夫妻不能好好溝通一下嗎?缺乏溝通造成了一個悲劇。但另一些人看到的卻是盡力去愛的感動和寶貴。不要看失去的,要看看得到的,他們不是被迫無奈地失去,而是愛的犧牲。如果有人只看到價值,卻看不到盡力的犧牲,那就看不見愛了。我相信對那丈夫來說,那條錶鏈比錶更珍貴、更溫暖,而對妻子來說,那支髮簪即使不是繫在頭髮上,卻有滿滿的愛繫在心中。
耶穌說的另一個原則是「愛人如己」。就是以善待自己、滿足自己的心態和行為去愛你所愛的人。人們不會問愛自己值不值得,總是盡可能地對自己好,那麼去愛他人的時候也不要問值不值得,你既不會在愛自己的過程中要求自己、回報自己,那就以同樣的心態去愛人;你既不會在愛自己時帶著條件,你會盡量地滿足自己,那在愛人的時候也不要帶著那麼多的預設條件,或者期待對方按照自己的預期來回應,只有盡自己所能,求諸自己,不訴諸他人,我們才能在愛的過程中自由。
就像我們的主,祂先愛我們,不論我們是否愛祂,祂都先為我們犧牲,付出愛的代價。祂當然希望我們也能愛祂,但祂只要我們盡我們的力,雖然祂知道我們所能給祂的、為祂做的,絕不會如祂為我們所做的,但只要我們盡心、盡力愛祂,祂就會祝福我們,祂也要我們知道,學會愛人如己,就必蒙祂的悅納。
二、接納差異(不求對等)
就如前所說的,每個人都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個性不同、智慧和能力……都不同,所以不要期待兩個人之間的愛可以對等、公平。我們必須接納愛的差異性,這才是愛的表現。
任何在付出愛的過程中,抱持著對等回饋期待的,都必須面對一個真實的問題──對方並不是你,表達愛的方式可能也不同。如果我們真愛對方,是要接納對方與自己所期待的不同,而不是要對方滿足自己的期待。
在備受討論的「愛之語(愛的五種語言)」中,常會說要按著對方能感受到愛的方式去愛他。這樣做是可以被鼓勵的,但不能反過來要求對方一定要以我們能感受到愛的方式來對待自己,理所當然地認為:「你要按著我能感受到愛的方式來愛我」,這會變成以自我為中心(本位主義)的思考。要知道,每個人真的很不同,我們可以期待、希望他人按著自己可以接受的方式來愛,但不見得每個人真的都可以做得到或做得好。如果人們都反過來以愛之語來要求他人依自己愛的語言來愛自己,很容易落入情緒勒索的危機──如果你不給我,我就……。事實上,我們對他人可以盡力去調整愛的方式,但不見得就能滿足他人,有些改變是很難完全的。若我們期待他人做調整,而且是超過他人所能改變的限度,那麼我們就是有不切實際的期待了。要知道,每個人都不一樣。
無論是家庭或各樣人際關係中,要正視這一點的差距。夫妻之間要認知彼此間的不同,不要拿配偶跟其他人比較;父母與兒女之間也要認知每個人的不同,才不致於因為與他人比較而產生更大的矛盾、衝突、傷害。人與人之間都應該如此認知,必須接納彼此的不同。但反過來,我們自己不能拿「因為我就是這樣,我就是跟別人不一樣……」來當作自己不願改變、不願調整和努力去愛的藉口,因為真愛是一種願意改變自己的力量(不是改變他人──那叫自私)。
就好像上帝愛我們,不是先改變我們,而是為了愛我們先降卑祂自己:「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立比書2:6-7)神降卑自己,以人的形象謙卑地貼近我們,為了愛,祂沒有要我們變成神(因為知道我們根本不可能,只有撒但才會自認為神),而是祂自己道成肉身。所以我們不需要變成神,祂才愛我們,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祂就愛我們,祂按著我們的本相愛我們、接納我們,即使我們每一個人都不一樣。神既是如此地接納我們,依然以永遠的愛來愛我們,我們也當接納彼此的不同,不是要求對方滿足我的期待,而是去認知並接納對方;雖我們不是神,但要效法耶穌──以基督的心為心。
所以無論是回到自己的家裡,或是在教會、職場、校園、各樣社群,都要學習去接納他人的不同,甚至欣賞彼此的差異(特別是夫妻,互補性常常很強,如果可以回到婚前約會的欣賞,改變眼光,那就會很不一樣)。總要明白每個人的差異性,並學習接納彼此的不同,才能不要求對等的愛,而且能發自內心地去愛人如己,要知道,神也是在這樣不對等的愛中,以永遠的愛,愛著我們。
三、在基督裡(惟求上帝)
在愛裡,每個人都將發現,愛會有山窮水盡枯竭的一天,因為我們不是神,不是愛的源頭,只有神的愛是永不止息的,因為神就是愛。所以,就像池塘,必須要有水源進來,才不致枯竭,若我們不能接上愛的源頭(而且是神聖的愛),那麼人有限的愛、不完全的愛總會有盡頭。因此,在基督裡是我們可以持續被愛、領受愛、因愛而得醫治、滿足的關鍵,也是我們可以有愛的力量、健康地去愛人的關鍵了。
許多時候,我們因為愛人而受傷,無法得醫治,就漸漸地愛不下去,也得不到愛的回饋,因為我們把愛建立在對人的期待上。但人是有限的,除非我們懂得進入上帝的同在裡,在基督的愛裡我們才可能從上帝這份完全的愛得醫治、恢復、重建、力量。若自己不能健康起來,也無法以健康的心、眼光、態度去愛人,那就會進入一場惡性循環,使我們不僅無法愛人,也無法得到健康的愛,就不斷地在錯謬、扭曲的愛中傷痕累累。記得,基督徒重生得救雖然很重要,但重生後,在基督裡的長大、成熟、更新也很重要。不是重生了,所有的東西和事情就會自己改變,我們必須經過必要的屬靈操練(就像一個孩子長大的過程),那就是在基督裡的重要性,我們也才能在上帝的愛中漸漸增長、成熟、健康、蒙福。
使徒約翰本是一個很缺乏愛的人,不論是自己缺乏愛,或是無法去愛人(曾想審判不接待耶穌的撒馬利亞人),但他在基督裡漸漸改變,深刻地體會基督的愛的重要性。約翰在書信中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翰壹書4:10,19)如果不是因為耶穌,我們根本沒有愛的力量。
所以在愛的過程中,一方面盡己所能,一方面接納差異,更重要的是要在基督裡。井邊的撒馬利亞婦人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和提醒(參約翰福音4:1-29)。那位婦人需要愛,也很可能竭力地去愛人,但即使她有五個丈夫,現在在一起的還不是她的丈夫,卻都滿足不了她心裡的乾渴。所以她不是沒有人的愛,而是沒有神的愛。當她遇見耶穌,渴望得到耶穌所說的那永遠不渴的水,耶穌給她的方法是,要以心靈和誠實敬拜神,與神建立真實的關係。耶穌知道,除非我們跟愛的源頭有真實的連結,在心靈和真理中的連結,否則我們無法得到真正愛的滿足,也無法好好地愛人,甚至不會有健康的愛的關係。
一個家庭要有愛,不是嘴巴喊口號就可以得到,必須從家庭門訓開始,家人一起的敬拜、靈修、禱告,可以讓整個家庭與愛的源頭有連結,方能支取上帝的愛。教會也是如此,不能愛的時候、愛不下去的時候,就敬拜、禱告、讀神的話語吧!因為唯有神的愛能醫治我們;唯有神的愛可以給我們力量──盡己所能地去愛;唯有神的愛可以改變我們的心去接納差異;也唯有基督的愛可以把我們從錯誤的道路上挽回,使我們可以重生,可以重新開始,可以以耶穌基督的愛去愛。
你是否常在基督裡呢?去建立一個在基督裡的生活(無論是個人、家庭、教會或你所處的每個群體),去找到可以幫助你在基督裡的屬靈同「伴」,而不是身邊充斥了屬靈同「絆」(只會絆倒人),要去那可以幫助你在基督裡的地方。我們若常在主裡面,祂也常在我們裡面,生命就可以多結果子,可以在基督的愛裡成長、滿足,還能給予他人基督的愛。
結語
愛是無法對等和公平的,所以我們要學習愛的功課,就是盡己所能(不求對方)地去愛、接納差異(不求對等)地去愛、在基督裡(惟求上帝)地去愛。如此,我們的生命才能健康地享受愛的祝福,不僅能源源不絕地從神那裡得到愛的醫治、恩典、祝福,也能在基督裡建立與他人合宜美好的愛的關係,享受愛與被愛的喜樂與滿足。
信息討論與延伸問題思想
1.盡己所能(不求對方),你從這一點當中學習到什麼?你會如何調整自己在愛的關係中的心態,好讓自己有一個健康的心態,不至於因不合理的期待而受傷呢?
2.接納差異(不求對等),想想你跟身邊的人的差異(包括家人、朋友……),你是否盡量按著他人不同的需要去愛?也不強求他人按著你的需要滿足你,讓你可以有一個健康的人際互動關係呢?
3.在基督裡(惟求上帝),當你在愛裡受傷的時候,覺得沒有力量去愛的時候,或是不知道什麼才是真愛的時候,你是否懂得回到基督裡,重新在上帝的愛中得醫治,重新認識愛的真諦,並在神的愛中重新得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