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容珍採訪報導】最近勞動部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發生人員輕生,涉及職場霸凌事件愈演愈烈。不僅行政院長卓榮泰和賴清德總統先後為此道歉,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相關首長也受到免職、記過等懲處。霸凌案反映了目前職場生態問題,可能是工作結構性問題、主管的領導方式,職場上如何避免霸凌?遇到霸凌該怎麼辦?從基督信仰又如何看待?
中華福音神學研行政副院長陳志宏受訪時,從三方面談霸凌:
一、霸凌反映了人的罪性問題:由於人常會以自我為中心,容易把自我的意思強加在別人身上,如果不照我的意思做,就會用權力去刁難對方,甚至處罰對方。人會感受到被霸凌,常常是對方帶有侮辱或威脅性字眼,而且惡劣的態度,讓人感受很強烈。霸凌不僅是在職場,在很多領域和處境,包括在家庭、校園、學術圈、網路上都會看到霸凌的現象。
分辨「合理的要求」或「不合理的霸凌」
二、被霸凌者要學會分辨,是主管「合理的要求」還是「不合理的霸凌」?他說,在我們成長過程,一定會遇到霸凌,面對霸凌的時候,若是分辨不清是「合理的要求」還是「不合理的霸凌」,就可能繼續受苦、受欺壓;如果我們有分辨能力,就會尋求解決的做法。
但也有另一種情況,有些雖是合理的要求,但若員工個人覺得「要求過分」,也會衍生其他問題。
三、若是確認不太合理、已經有霸凌的狀況,要學習求助:他說,霸凌會對我們的身心造成傷害,使人感到恐懼、害怕,但是我們不處理,就會讓有權柄的人,用很多方式繼續霸凌我們。
求助有經驗的人 合理應對進退
他說,有的人會知道如何規避或面對不合理的要求,雖然心理上還是會有壓力。但若不知道如何處理,一定要求助。尤其是求助有經驗的人,知道如何用合理的方式應對進退,避免有權柄的人強加不合理的要求在我們身上。
求助後有兩種情況:1.情況獲得改善。2.情況仍沒有改變。這時就應尋求正常合理的管道,包括相關的人事部門正式反應。陳牧師說,就像這次勞動部員工自殺事件,整個部門都無法處理,必須尋求正常合理的管道,包括向相關的人事部門正式反應,自己受到不當對待的問題。
接獲霸凌反應 管理者要勇於處理
陳牧師說,有些機構組織,收到這些反應後,會經過一些作業流程,如果能認真的處理,就會有某種程度的改善。但是這次勞動部霸凌事件,雖然曾經反應過,但是整個部門沒有去積極處理,甚至掩蓋下去,代表這個部門組織是有狀況的。也許一時之間被掩蓋,但是「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路加福音十二章2節),總有一天會出現更大的問題,如同現今的狀況。這也是每個組織的領導者,或是相關階層的主管要去留意的,因為如果不積極處理,總有一天會累積到問題大到無法承受。
主管對屬下期待 威脅處罰皆為反效果
職場霸凌的情況,讓主管反思應該如何善用權柄?他說,主管對屬下的期待,要避免用霸凌的方式,包括威脅的語氣,甚至處罰方式,如此一來,非但對整個團體不會有好的影響,甚至有一天會產生更大的反效果。
他說,即使不會被告,這種方式都不是提升部門、組織,有效率的方法,甚至是無效的,只會讓團隊士氣更糟,其實我們要學習用合適的溝通方式,幫助相關員工成長,才是雙贏的作法。
另外,不同階層的霸凌問題若反應給了主管,主管要勇敢積極處理和溝通,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否則,到後來一定會出問題。
不同世代對於完成使命看法不同
陳志宏牧師表示,現在的職場多以事工為導向,然而現在的職場日益重視員工工作環境品質和工作權益,主管要意識到,不同的世代對同樣的事情會有不同感受。對於五、六十歲以上的人,為了完成使命,加班工作比較不成問題,但是對於2000年後出生的年輕人,他們的成長背景,多半期待能夠準時上下班。擔任主管級的人多半年紀較大,必須意識到時代改變,不能用過去的方式,來期待屬下,這也是不切實際的。
此外,現代勞基法也有很多的規範,包括每天的工作時數,甚至每個月加班時數都要按照規定。但是這位自殺的當事人超時工作、早到晚退,卻沒有加班紀錄。基本上,每個公私立機構,應該照勞基法規範行事,才不會產生問題。
主管助員工成長 為工作立界線
陳牧師說,倘若一個員工的工作需要經常加班,要釐清是個人的工作過重,還是個人工作能力問題?如果該員長期加班才能完成工作,一種可能是工作上不合理的要求,公司應予調整工作量。另一種可能是工作能力或職位不適合,別人不需要加班都可以完成,但換這個人就需要經常加班。除了調整工作之外,如何訓練員工在有限時間完成工作,幫助員工成長更為重要。
陳牧師舉《為工作立界線》一書中的概念表示,以前上下班有一個界線,下班後就是員工的個人家庭生活,僅有少數人會把工作帶回家,下班後較少處理工作上的事。自從科技發展,有了手機、網路之後,工作型態被改變、工作界線被打破。回家仍然可以上網,繼續完成主管交辦的事,甚至主管會LINE員工,交待員工工作。上下班時間界線不見了,回家好像仍然繼續在工作。
書中提醒,我們需要為自己立工作界線,在某個時間點不再看群組或是電郵,主管和員工更要有共識,主管應盡量避免晚上某個時間點後,繼續把訊息傳給員工;否則員工若是沒有界線,晚上接到訊息後就開始工作,但這也許不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因此,主管在發出訊息後,可以告知明天再處理;若主管要避免隔天忘記交待,可以先存在「待辦事項」,隔天再傳出訊息;若是透過電郵,可以「先存在草稿」,隔天再發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