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行政院日前通過《民法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原條文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讓很多家長擔憂當法律拿掉父母對子女的懲戒權之後,將來不知道該怎麼教養和督責子女。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家盟)和國教行動聯盟(國教盟),今天(12月4日)連結全台17個縣市的30個家長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懲戒不等於身心暴力,支持兒童不受家內暴力,反對草率修法剝奪父母懲戒權」的訴求,呼籲政府正視民法第1085條所保障的懲戒權,是家長履行教養子女責任的重要基石,修法不應偏廢維護家庭教育的完整性。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表示,政院版的《民法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了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在合理範圍內的懲戒權,加入了「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但卻沒有依照法律上「社會通念」的原則,明訂何為「身心暴力行為」的具體範疇。
這會讓家長管教子女陷入動輒得咎的處境,甚至親子互動和溝通不良的家庭,將來還可能出現「未成年子女向法院狀告父母」以及「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的人倫悲劇,不可不慎。
蕭東原並代表家長團體向參加記者會的三寶爸立委羅廷瑋遞交陳情書,希望立法院為全國家長把關。
蕭東原強調,現行民法第1085條的規定,賦予家長在合理範圍內進行教育與管教的法律保障,對家庭教育具有重要意義,全台超過30個家長團體此刻一起站出來發聲,除了反對草率修法,更期待在台灣已經步入少子化社會的此時,政府除了重視兒權,也能增加家庭教育資源,推動親職教育計畫與親職假政策,協助更多家長增能,履行合宜教養子女的責任和親權。
國教盟統計逾七成家長反對粗暴修法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代表響應的家長團體,向政府表達反對刪除民法1085條的理由。
他說,此次修法未納入關鍵利害關係人,家長民意調查結果亦未被採納,剝奪父母對子女懲戒權,最關鍵的利害關係人就是父母,但行政院兒少推動小組27位委員中無任何家長代表。國教盟調查顯示,70.4%的家長反對修法,家長的心聲卻未被政府重視,修法程序並不完備,家長團體共同提出以下三項訴求:
1.停止粗暴修法:立即停止刪除民法第1085條,避免破壞家庭教育的基礎。
2.提供實質支持:增加家庭教育資源,推動親職教育計畫與親職假政策,讓家長能履行教育責任。
3.優化條文設計:保留懲戒權條文,增列「不得訴諸身體或心理暴力」,平衡家庭教育權利與兒少保護需求。
本身是基督徒的王瀚陽引聖經希伯來書十二章11節表示,「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家庭是人類第一個教育場所,是個人社會化開始的起源地,是兒童在人格發展中最重要的學習場所;「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都不偏離」,這是為人父母者教養和督責孩子努力的目標。
多名基督徒家長團體代表站出來發聲
每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都難免會因為原生家庭和個性的差異,而呈現不同的樣貌,父母的懲戒權不能跟家內暴力畫上等號,而是家長在適度的教養範圍內,教導孩子分辨是非、矯正偏差行為。
建立基本價值觀的必要手段,就像希伯來書十二章11節提到的,經練過的孩子會結出平安的果子。
基隆市學校學生家長聯合會榮譽總會長黃忠賢表示,強制以修法的方式拿掉家長對子女合宜範圍內的懲戒權,這會導致家長將來在教養孩子上,要施行管教作為會動輒得咎;孩子也可能會因著對於法律錯誤的解讀,對父母的管教置之不理,兩代之間的鴻溝會更加深。真正的問題是教育家長如何增加親職教養能力,而非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完全拿掉父母的懲戒權。
同為基督徒的全國婦兒團體聯盟副召集人單信愛和台灣家長守護婦幼權益協會理事長魏書珮也出席這場記者會分享她們的看見和建言。
單信愛說,如果政府取消懲戒權又不提供足夠配套,將讓家長動輒得咎,面對更高的育兒成本與心理壓力。這樣的訊息傳遞給社會大眾,特別是已經有不婚不生傾向的年輕人,會造成「不生孩子就不會因為管教而違法,也不會因為無法懲戒而養出壞孩子,更不用在孩子闖禍後背負賠償責任」的想法,進一步將使台灣的少子女化社會雪上加霜。
她說,修法後,家長將面臨法律與教育雙重困境:既無明確法律保障,也無實際教育支持,正向管教需要實質支持,配套資源卻遲遲未到,讓修法成為沒有支撐的空中樓閣。
魏書珮則表示,她接觸的未成年孩子中,對於這次的修法,已經有人抱著「以後,我的爸媽就不能管我」的錯誤認知;甚至有的孩子還認為,以後爸媽不能再限制我玩手機、手遊和交朋友,因為那是爸媽對我身心暴力的表現。
這其實都是修法後可能導致「無親情,不解怨」現象產生的隱憂。而本身是三寶爸的立委羅廷瑋到場聲援家長團體的訴求,他說,拿掉爸媽對孩子的懲戒權,無異就是政府讓父母把孩子拉回來的力量給扼殺了,他會在立法院投下反對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