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07 好牧人

【腓立比書查經】 保羅對教會的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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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道宗(聖光神學院研究教授)

經文:腓立比書一章1-2節

壹、經文釋義

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一章1節指出兩件事:第一,這封信的共同寄信者(他與提摩太);第二,收信者(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保羅習慣在一些書信也加上其他的同工的名字,成為共同寄信者,也是共同問安者,但所加上的同工並不是共同作者。

共同寄信者也是親密同工
為何保羅此時特別提到提摩太呢?是因為腓立比的教會熟識提摩太,由於保羅在第二次旅行佈道初期,就招募提摩太為他的同工,並且提摩太也隨著保羅到馬其頓建立教會,其中之一就是腓立比教會(參徒十六13~40)。不但如此,在保羅第三次旅行回程時,提摩太也曾跟隨保羅一起探視腓立比的教會(徒二十1~2)。

提摩太與保羅的關係匪淺,至少可以由以下幾個證據顯示出來:一、在提摩太前後書,保羅分別稱提摩太為「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及「我親愛的兒子提摩太」;二、對哥林多的教會稱提摩太是:「他在主裏是我親愛有忠心的兒子」。這麼親密的稱呼,並不常使用在其他的同工身上。

值得注意的是:保羅稱自己與提摩太是「耶穌基督的僕人」,此處的「僕人」是複數,表示保羅把自己與提摩太都視為耶穌基督的僕人。但是《和合本》把「僕人」翻譯的太過輕微,因為它的原意是指「奴隸」。在當時的羅馬帝國時代,奴隸是最低層階級的人。奴隸的來源可以是戰俘、死刑犯、欠債者或是生在奴隸之家。他們完全聽命於主人,沒有一般人可以享受的權利與自由,而且被當作財產加以買賣。

因此,當保羅稱自己與提摩太是「耶穌基督的奴隸」時,就表示他們是被基督所擁有,並且全然委身於基督,以致順服耶穌基督要他們做的一切事。然而,從保羅使用「奴隸」這個用詞來說明自己及提摩太的身分時,他一點都不覺得羞恥,反而覺得理所當然,甚至引以為榮。試想,一個人能屬於耶穌基督,完全順服主,專心服事主,這是多麼大的榮幸,也是莫大的恩典啊!

"Saint Paul", by Follower of Guercino

基督裡的眾聖徒都是收信者
接下來保羅稱呼他的受信者是「凡住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這句話可以分為兩個層面了解。一個是地理上的(「住在腓立比」);一個是屬靈上的(「在基督耶穌裏的」)。這兩者並不相衝突,因為任何信徒住在這個世界中,本來就是處於兩個領域下。

另一方面,保羅對腓立比教會的問安中,有三重的稱呼:眾聖徒,諸位監督,諸位執事。「眾聖徒」是整個教會的信徒,信徒被稱為「聖徒」,在新約中出現60餘次。而信徒之所以被如此稱呼,不是因為他們本身的行為或生活沒有瑕疵;而是他們被神拯救出來,歸在耶穌的名下,因此就與世人有別。不但如此,信徒被稱為聖徒,是一信主就獲得的「地位」;當然信主後的追求成聖,就是基督徒一生努力的目標。

此外,「眾聖徒」包括了兩種教會的事奉人員:諸位監督,諸位執事。前者是教會領袖,後者是教會領袖的助手(同工)。兩者都是複數,顯示腓立比教會有多位的監督與執事。不論是哪一個,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分別提到兩者的資格(提前三1~13;參多一5~9)。

就監督一詞而論,「監督」一職在早期教會中與「長老」是可以互換的稱呼,因為保羅稱以弗所教會的「長老」(徒二十17)為「監督」(徒二十28);而提多書也是把「長老」(多一5)與「監督」(多一7)交互使用。

我們注意到保羅對腓立比教會問安的對象頗有意思,就是:他沒有先問候教會領袖(監督),而是先問候全體會友,其後才是教會領袖與同工。這與華人教會的作法非常不同,因為在正式場合中,一般是先從教會中職位高的問候起,最後才是輪到「弟兄姊妹」。但是保羅並沒有把教會領袖視為一種「地位」,而是一個事奉的崗位。

分享與神和好的恩惠平安
指出寄信人與收信者之後,接下來就是保羅對教會的問安:「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腓一2)。

「恩惠」(即恩典)是名詞,但是其同字根的動詞是當時一般書信的問安語,如:「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向安提阿、利亞、基利家的外族眾弟兄問安」(《新譯本》;徒十五23;另參徒二十三26;雅一1)。

「平安」則是希伯來人在見面或是離別(撒上二十五6;路十5)的問候語,或是書信中的問安用詞(拉四17;但四1)。但保羅把它們轉變成基督教的涵義:「恩惠」是指神賜給人白白的恩典,不需付任何代價就可得著;「平安」則牽涉到與神和好、與人和諧、內心平靜安穩。

「恩惠」(或恩典)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遍恩典,是所有人都可以得到的(參太六45;徒十四17);另一種是特殊恩典,只有信主的才能擁有,它就是得救的恩典:「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三24)。信徒得到這種恩典,最令人不可思議的地方,竟然是神在創世以先,在耶穌基督賞賜給我們的:「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

介紹完祝福的內容後,保羅接下來指出祝福的來源:「……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保羅在此把父神與耶穌基督並列為祝福的來源,是對耶穌神性的承認。在舊約,父神是猶太人禱告的對象(創二十17)以及祝福的來源(參民六23~26)。

但是在新約,耶穌也成了禱告(約十六24;徒七59)與福氣的來源(羅一7;林前一3;林後一2;加一3;弗一2;帖後一2等)。我們注意到,在問安的短短兩節經文中,就出現了3次耶穌的名字:第一節兩次都是使用「基督耶穌」;第二節則是稱為「主耶穌基督」。不論是「基督耶穌」還是「耶穌基督」,這種次序上的不同,並不會影響它們之間的意思。

貳、反思與應用

「神的僕人」並非特殊階級
保羅稱呼自己和提摩太是基督耶穌的僕人,常令人覺得與我們沒有多大關係。這是由於我們太習慣把「耶穌基督的僕人」或「神的僕人」,理解成一個教會的重量級人物,才配稱為神的僕人。像是舊約不少人物,如亞伯拉罕(詩一○五42)、摩西(民十二7)、約書亞(書二十四29)、大衛(詩八十九3)等。這些領袖具有崇高的地位,有令人尊敬的身分,是一般人所無法企及的。

就是連現在的教會界,「神的僕人」也成為專有名詞,就是指那些全職事奉者,或是教會的牧長為「神的僕人」。如果我們隨便問一位信徒說:你是「神的僕人」嗎?他一定會說:不是!不是!或是說:不敢!不敢!

然而這樣的看法是錯誤的,因為新約對「神的僕人」的觀念已經有了轉變。所謂「神的僕人」是指服事神的人,那誰是服事神的人呢?就是指所有的基督徒!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9節,就這麼指出:一個人信主後,第一件事就是要服事神:……你們是怎樣離棄偶像,歸向神,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

從帖撒羅尼迦前書的用法知:「歸向神」不是信仰生活的終點;而是「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神」。既然我們在信主後要服事神,我們的身分就是「神的僕人」;明確地說,服事神的人,就是神的僕人。

因此,「神的僕人」不是一個階級、地位或頭銜;而是信主後自然有的屬靈身分。這也難怪彼得會說:「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彼前二16)。彼得在這節說的「你們」,也就是所有的信徒;表示所有的信徒都「要作(神的僕人)」,也「是」神的僕人。

所有信徒都要作神的僕人
連在第一世紀作為家中奴隸的,當他們事奉自己肉身的主人時,保羅勸他們:「你們作僕人〔奴隸〕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西三21)。但是保羅對於這樣「低」階層的人對主人所作的服事,接著馬上說:「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西三24)。

保羅所說的實在令人驚訝,因為我們總以為在教會講道、參加詩班、擔任司會、收奉獻、負責音效等的工作才是事奉,聖經卻不是這麼看。當一個奴隸存「誠實敬畏主」的心事奉他們肉身的主人時,竟然是被視為「事奉主基督」,而且還可以「得著基業為賞賜」!

不但如此,保羅也對奴隸說:「你們作僕人〔奴隸〕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六5~7)。保羅把奴隸事奉主人的態度,與基督的僕人遵行神的旨意放在一起比較,並且指出奴隸出於甘心所做的,就是一種服事,也可以看作是服事主!

更重要的是,啟示錄提到「僕人」或「神的僕人」一詞時,絕大部分都是指基督徒(啟一1,二20,七3,十一18,十九5、10,二十二3、6、9)!既然所有的信徒都是「神的僕人」,若所有的基督徒都有這樣的認知,教會中就不會有那麼多事奉上的逃兵了。

按聖經的教導,「神的僕人」是與基督徒身分同時存在的;明確地說,基督徒是與「神的僕人」兩相結合、共存的。我們一信主就是一個服事主的人,就是「神的僕人」,這個身分沒有退休的一天。這個身分不只會持續一生,而是會一直到新天新地的時候(參啟二十二3~4)。

效法保羅對待同工提摩太
在新約書信中,保羅除了稱呼提摩太是「真兒子」(提前一2)、「我親愛的兒子」(提後一2);和「我親愛有忠心的兒子」(林前四17)之外,他也稱呼提摩太是「同工」(羅十六21)、「神的執事〔原文應作同工〕」(帖前三2)、以及「兄弟」(林後一1;西一1;門1)。

自從提摩太在路司得加入了保羅的宣教隊,就成為保羅的得力助手以及非常信任的同工。包括保羅打發他去探望腓立比教會,或是去堅固帖撒羅尼迦教會;而保羅第三次旅行佈道的回程中,提摩太是陪同保羅來到耶路撒冷的眾弟兄之一。

不但如此,保羅寫信給不同的教會時,也極力讚美提摩太,舉薦他,要眾教會善待他,如:「若是提摩太來到,你們要留心,叫他在你們那裡無所懼怕;因為他勞力做主的工,像我一樣」(林前十六10)、「但你們知道提摩太的明證;他興旺福音,與我同勞,待我像兒子待父親一樣」(腓二22)。

保羅對待自己的同工提摩太,沒有人前一套,背後又是一套;沒有在人前說好話,背後說壞話的兩面手法。保羅絕不輕看在經驗與年紀上都不如他的提摩太,或者把他當成利用的工具;反而是栽培他,以謙卑的心與他同工。此外,保羅沒有獨享教會對自己的尊敬與影響力,反而多次把提摩太放在不同書信的共同問候者中,把他視為神擺在自己身邊的同工(羅十六21;提前三2)。

我們可以從提摩太書信看到其他保羅對待提摩太的方式,保羅不厭其煩的在書信中,教導他各種真理與牧會之道:包括如何遴選教會的監督與執事(提前三1~11),如何作信徒的榜樣(提前四12~16),如何規勸各種不同的會友(提前五12~25),並且堅固他的信心(提後一8~14,二1~8),提醒他在未來的時候,有人會偏離真道(提後四1~4)等。

對提摩太而言,保羅是他真理上的老師,保羅透過對提摩太的真理教導,使他在屬靈上成長,並成為一個更合適的牧者,這就顯明保羅對提摩太的愛。雖然在書信中,我們沒有看到保羅對提摩太說過一次「我愛你」,但是保羅對提摩太的愛躍然紙上、溢於言表!

保羅與提摩太的關係,為我們樹立了團隊事奉的榜樣。這樣的榜樣不是建立在「你對我好,我也對你好」的私人關係上;而是建立在真理上,建立在兩人一起愛神的基礎上。多麼美好的見證,也是多麼激勵人的配搭服事啊!(編按:本查經專欄採用經文縮寫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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