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道宗(聖光神學院研究教授)
經文:腓立比書一章12~18a節
壹、經文釋義
保羅在第12節開始就稱呼腓立比的信徒「弟兄們」。在保羅書信中,「弟兄們」是保羅稱呼會友的主要用詞,有時是使用「聖徒」(林前一2)、或是「同工」(門1);也有時是以「教會」一詞,來稱呼整個教會的會友(帖前一1;帖後一1)。
「弟兄」的稱呼是承繼自猶太人的傳統,雖然舊約有時所說的「弟兄」,是指有血緣關係的家人,但大部分在稱呼「弟兄們」時,是用來表示他們是同為神子民的以色列人。
在新約中,耶穌也是以「弟兄」來稱呼屬他的人之相互關係(太五24,七3,十二48~50)。此外,不只保羅,新約多個作者也是使用「弟兄們」來稱呼他們的讀者或基督徒。這樣的稱呼是要指出:那些人是因信耶穌,而處在同一個屬靈大家庭中的成員。
保羅受捆鎖卻使福音興旺
保羅接下來指出,「我願意你們知道,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我所遭遇的事」是個片語,通常可以翻譯為「我的景況」,它所指的就是保羅被囚的事。
還有,「興旺」一字是指進展,它在新約只出現3次,和合本都譯為「進展」(另參腓一25;提前四15)。若是把整句話一起了解,就是:保羅現在被軟禁在羅馬,反而使福音更加的發展。這樣的說法,可能會令腓立比信徒感到驚訝,因為保羅的現況,最可能的情形應該是福音傳播受到攔阻;但是保羅安慰他們:事實剛好相反。
保羅的解釋在13-14節:由這兩節提到兩類的人受他影響,就可以知道福音的傳播明顯得到進展。
第一類的人是「御營全軍」和「其餘的人」。「御營全軍」指的就是御林軍,主要職責是負責保護羅馬皇帝。但是保羅為什麼會提到他們?這是由於當時他是處在上告該撒的等候期,因此是皇帝所管轄的人,當然就由御林軍看守了。
其次是「其餘的人」。保羅並未指出他們是誰,但必是不同於「御營全軍」的人。其中可能包括在保羅所住的地方,他所接觸的那些人。
雖然不確定這些人是否因保羅的事件而信耶穌,但保羅清楚指出,他們都知道保羅之所以被囚禁,是「為基督的緣故」。「為基督的緣故」的希臘文直譯是「在基督裏」,它要表示兩方面的意思:一、是指「為了基督」;二、表示他和基督間有生命的聯合。
在保羅看來,他目前受的捆鎖,就表明他是「在基督裏」;也就是說,保羅「在基督裏」的證據之一,就是「與他一同受苦」(參腓三9~10;另參彼前四13)。而保羅的受苦,不是因為自己的軟弱,而是「為了基督」。這點也就與他對信徒的勉勵吻合:「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一29)。這一節的意思是:信徒蒙神所賜的恩典包括「為他(耶穌)受苦」。
信徒從保羅身上看到主的工作
第二類的人是:「在主裏的弟兄」(14節)。這類的人明顯是指基督徒,並且是指那些在羅馬教會的弟兄們。保羅當時被關押在羅馬,並且他們有一部分人在保羅抵達羅馬時曾經見過他(徒二十八14~15)。
他們清楚知道保羅被囚的原因與信心狀況;並且不但不以保羅的下獄為恥,反而有兩方面的正面反應。
第一方面是「篤信不疑」。它在原文是一個字,並且已經在6節出現過(「深信」),在此不論是翻譯為「更有信心」或「深信不疑」都合適。問題是,「在主裏篤信不疑」應該如何了解呢?由於「在主裏」(14節)與「在基督裏」(13節)的意思相仿,但是當它們使用在不同的上下文時,側重的意思就會有所差異。
就14節「在主裏」而言,它是要表示腓立比信徒既然與耶穌建立了親密的屬靈關係,因此他們的「篤信不疑」是與耶穌在他們身上的工作有關,而非出於對保羅個人勇氣與信心的欽佩。換句話說,羅馬教會信徒的信心,是建立在主耶穌身上。
這真是一個難以想像的說法,就是:羅馬教會的信徒其信心固然是建立在主耶穌身上;但是保羅的被囚,又怎麼可能會成為他們「篤信不疑」的媒介呢?按常理,保羅的下監應該會使羅馬的信徒灰心喪志、憂心忡忡、信心退步,這樣才符合人性。可是事實卻不然,因為他們從保羅的表現中,看到耶穌在保羅身上所做的工作,因此才能「篤信不疑」。
羅馬教會的信徒第二方面的正面反應是:「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14節)。「神的道」在原文僅是「道」一個字,它在這裡是指「福音」。這些信徒在傳福音的時候,不只是「越發放膽」,而且是「無所懼怕」。
福音的傳開與傳福音的動機
既然提到傳福音,此時保羅的話鋒一轉,就指出羅馬教會信徒在傳福音時,兩種截然不同的動機:第一種是「出於嫉妒紛爭」,第二種是「出於好意」。令人不解的是,這些人竟然就是保羅在14節中,提到「在主裏篤信不疑」以及「越發放膽傳神的道,無所懼怕」的羅馬教會的信徒。
保羅沒有說明原因,他只有指出兩種不同的動機。第一種人傳福音是「出於嫉妒紛爭」,這裡的「嫉妒」,照字面了解即可。按聖經的看法,不管一個人是否信主,都會有「嫉妒」的表現(參多三3;林前三3),這也是為什麼聖經勸信徒一旦得救就要棄絕它(彼前二1)。
至於「紛爭」一詞,它有「爭競」的意思,這個字若是放在當時保羅所處情況下,可以知道有些信徒嫉妒保羅的名聲與影響力,因此他們傳福音的動機,是出於競爭的心態。有幾個中文譯本頗能掌握它的意思,包括:「分庭抗禮,一較高下」(當代譯本);「爭強好勝」(當代聖經)等。
另一種人傳福音的動機則是相反,就是「出於好意」,它是指「出於善意」。要注意的是,不論是「出於嫉妒紛爭」或是「出於好意」,都是針對保羅個人,而不是針對神。不管動機如何,這兩類的人傳福音都與他們對待保羅的態度有關。
既然提到這兩種人,保羅在16-17節就詳細描述他們的動機與目的。16節說:「這一等是出於愛心,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指的是15節的第二群人(「出於好意」)。這節所說的「出於愛心」,當然是指對保羅的愛心;而不是對神的愛心。
不但如此,保羅也以「知道」這個表示「原因」的分詞,來說明這些人出於愛心傳福音的原因:「(因為)知道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這裡的「辯明福音」,與7節「辯明證實福音」意思類似,是指保羅在法庭受審時,就是為福音辯護的時候。
由此看來,那些對保羅存有善意的信徒,他們所「知道」的是保羅福音使者身分(「我是為辯明福音設立的」),而這個身分既然是神所「設立」(指派)的,就獲得這些信徒的認同與尊重,所以他們傳基督就是單純出於愛心;因此就完全異於第一類人,他們只是「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17節)。
牽動保羅喜樂神經的只有這事
接著保羅指出上述第一種人的情形:「那一等傳基督是出於結黨,並不誠實,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17節)。保羅指出,他們傳基督時內在的兩個錯誤動機:第一個是「出於結黨」,第二個是「並不誠實」。
「結黨」適合作「自私」(新譯本),有一些人是出於自私的動機,希望獲得足夠的勢力來對抗保羅。明確地說,這些反對保羅的人努力傳基督,為的是要發展自己影響力、增加他們地位、聲望以及教會中的勢力。
第二個錯誤動機是「並不誠實」,它的意思是「不是出於誠意」;這就是為何《新譯本》把它譯為「動機並不純正」;如此就與「結黨」(「自私」)呼應。
這些人是這麼想的,就是他們是要「加增」保羅捆鎖的苦楚。不過,從經文古抄本的證據來看,17節的「加增」應該作「挑起」(參《呂振中譯本》作「引起」)。這裡的「苦楚」的原文,一般較多翻譯為「患難」,所引申的意思是內心的痛苦、難過、心靈上的惱恨、愁煩。
然而問題是,他們出於錯誤動機所做的,如何能挑起保羅捆鎖的苦楚?保羅在此並未清楚陳述,不過,18節就道出保羅為何不介意第一種人存錯誤動機所做的事:「這有何妨呢?或是假意,或是真心,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
由此可見:別人怎樣對待保羅,他並不在意;但是別人有沒有傳基督,卻是他最在意的事。這樣的心態不難理解:一個在往大馬色的路上被耶穌拯救的人,又受到耶穌的託付,他日日夜夜、心心念念的事,不是自己有沒有得到什麼,或是損失了什麼;而是把他獲得的「至寶」(腓三8)傳給別人。
接著保羅在下一句中,對人「無論怎樣」的傳福音,予以明確的定義:「或是假意,或是真心」。這兩個字是相對的:「假意」就是「假裝」,也就是內在動機明明和表現出來的不相符,卻裝作是如此。「真心」原文作「真理」,它要強調表面的行為與內心正面的動機相符,因此就與「假意」相反。
雖然保羅看出有些人傳福音的動機並不純正,但是這並不會使他感到困擾,真正使保羅高興的是:「基督究竟被傳開了」,如此他就「歡喜」(即「喜樂」)。真正牽動保羅喜樂神經的:不論傳的人其動機如何,是基督的福音被傳開了的這件事。
保羅的認知與一般人有極大的不同,真是令我們驚嘆!然而這才是基督徒應有的心態:有正確的認知,就帶來健康/正確的情緒,那就是「歡喜」。
貳、反思與應用
保羅在12-14節所說的,一定會使許多人大感意外。因為身陷囹圄的他,居然認為他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保羅並非說些不切實際的妄語;他就在13-14節舉出兩類人的正面例子,來支持他的說法。
一般人以為,太平盛世的環境是傳福音的大好時機;逼迫、經濟環境不佳、落後的地區,信耶穌的人必定很少。但是由基督教
宣教史的角度看,「環境」往往不是最關鍵因素,「人」才是。
保羅在羅馬帝國首都的獄中,他對傳福音的熱忱不但沒有絲毫的減少,反而經驗到個人因受捆鎖以致福音得到「興旺」(進展)的喜悅。很少人會像保羅一樣受到如此多的逼迫,但是更少人能像保羅一樣對福音懷有如此大的熱情與盼望。
我們可以從保羅身上反思自己屬靈的景況:到底基督的信仰對我們有多寶貴?這等認識又是如何影響我們傳福音的心志,以及影響我們在世上所追求的目標?如果身處敵意環境(徒十六19~21;腓一28)的腓立比信徒,能夠「從頭一天直到如今……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那麼處在安和樂利環境的我們,還有什麼藉口把傳福音的使命拋諸腦後呢?
保羅在14-17節中,提到兩種信徒傳福音的動機,並且全是針對保羅而發:一個是對保羅存著善意;一個是要加深保羅捆鎖的
苦楚。不管怎樣,保羅在這段經文並未指出,傳福音是要透過某些特別的方法/方式,才能有效的達成目的。
照保羅在經文揭示的原則,傳福音就是透過「身傳」(「我所遭遇的事,更是叫福音興旺」,腓一12b)與「口傳」(「傳基督」,腓一15a、17a);而沒有指出,傳福音要使用什麼絕招才能奏效。這與現在許多教會在傳福音的概念上,有很大的出入。
傳福音的關鍵不在於方式/方法,而是在於人的信仰狀況。所謂「人的信仰狀況」就是指對耶穌命令順服的程度,以及一個人信主後,他為自己的生命所立下的目標。如果一個信徒對耶穌的大使命充耳不聞,並且一生只想滿足自己追求名利的慾望,那麼教會再怎麼推行傳福音的「密技」,還是徒勞無功。
但願我們都能轉向神,轉向聖經;並且效法保羅傳福音的精神,以致在末日心安理得的向耶穌交帳,實在求神憐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