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道宗(聖光神學院研究教授)
經文:腓立比書一章18b~26節
壹、經文釋義
保羅在腓立比書一章18節後半節指出,「為此,我就歡喜」,隨後接著說「並且還要歡喜」。雖然同一節出現兩次「歡喜」(即「喜樂」),所指的事情卻不一樣。前者是指基督被傳開了;後者則是指19-20節所提到的事。
保羅期待繼續堅持為主作見證
保羅在18節「並且還要歡喜」的「並且」,就是要表示在前面提到「基督被傳開了」的歡喜外,又要加上另外令他歡喜的事。這句可以這麼表達:「除此之外,我還有其他歡喜的原因」。其原因不是別的,而是建立在他所「知道」的事上:「因為我知道,這事藉著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終必叫我得救」。
19節的「這事」,是泛指保羅目前的處境,與12節的「我所遭遇的事」相呼應。本節較須注意的是,「得救」(原文作「救恩」)這個字,到底該作何解釋?字面上似乎是指保羅的獲釋;雖然也有人主張它是指獲得救恩。
不過,以上的解釋都不完整,因為若對照七十士譯本,就可以發現「這事……終必叫我得救」是逐字引自約伯記十三章16節(它不同於希伯來舊約聖經的措詞〔這要成為我的拯救……〕)。按那節經文的脈絡,它是表示神要平反祂的子民所受的冤屈。
保羅很可能是把約伯記經文,應用在他目前的情況上:他被猶太人陷害(參徒二十一27~30),以致落入當時的景況;並且他在兩任巡撫、亞基帕王,以及懷有敵意的猶太人面前,都不得平反(徒二十四1~二十六32)。然而他深信:在羅馬皇帝面前不論如何判決,全知的神終將會在天上為他平反;那也是他獲得救恩的時候。由於「得救」這個字也可以指屬靈的救恩之意(參徒十三26;林後七10;帖前五9),因此,「得救」在此就具有雙重意義。
保羅接著說,他之所以可以得到平反與得到終極的救恩,主要是透過兩件事,就是「你們的祈禱和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腓一19)。這裡的「你們的祈禱」以及「耶穌基督之靈」(即聖靈)兩者有密切關係。保羅相信聖靈的幫助,會因腓立比信徒的祈求而臨到他;這也意味著聖靈的幫助是回應基督徒的禱告。
這就間接說明:為別人代禱是何等重要,因為信徒代禱的時候,也是聖靈工作的時候;而信徒的代禱,會成就許多無法透過人單獨完成的事。例如在這個地方,保羅的「得救」,就是人(信徒的禱告)與聖靈(耶穌基督之靈)同工的結果。
保羅在20節話鋒一轉,提到他的兩個期待。第一是「照著我所切慕所盼望的,沒有一事叫我羞愧」,「照著」是介系詞,用來修飾19節的「這事……終必叫我得救」。意為:保羅知道「這事……終必叫我得救」,其最終發展結果會和他期待的(即本節的「所切慕所盼望的」)一致。
「我所切慕所盼望的」其希臘文應該作「我的期待與盼望」。保羅所「充滿盼望的期待」是什麼呢?就是下一句所說:「沒有一事叫我羞愧」。
「羞愧」一詞有受辱、蒙羞、丟臉之意。在此並非指保羅的希望破滅而覺得丟臉,也非意味著他在生活中沒有討主喜悅;而是指保羅在傳福音的責任上有所虧負。保羅即將面對該撒的審案,然而他所「充滿盼望的期待」居然不是早日脫離拘禁,而是繼續堅持為主作見證,其心志與勇氣實在令人佩服!
保羅盼望基督在他身上得榮耀
保羅的第二個期待是「總叫基督……顯大」。「顯大」是衍生於「大」,它字義的用法是指「使變大」;若是作象徵性的用法,則有「頌揚」、「榮耀」、「稱讚」等意,而後者正是保羅此處的意思。此外,「顯大」是被動語態(被顯大),保羅是神藉以榮耀基督的媒介,亦即:「保羅讓神在他身上作工,以致基督的榮耀就被彰顯」。
此外,有四個修飾語用來修飾「基督被顯大」,表示達成這個目標的媒介:一、「(只要凡事)放膽」;二、「照常」;三、「在我身上」;四、「無論是生是死」。我們逐一來看這四個詞句,首先是「放膽」。它是指傳福音的膽量,這個用法也是新約中最常用的意思。
第二是「照常」,按原文它應該作「現今仍和素常一樣」。它說明保羅從過去到現在,他的信念與行為都沒有改變,就是願意讓神藉著他使基督一直被榮耀。
接下來是「在我身上」。字面的意思是指保羅的身體,引申指整個人。它所強調的是保羅個人的意願:是在他身上;而不是在別人身上,使基督得著榮耀。
第四個是「無論是生是死」。這裡的「生」與「死」,表示保羅受審可能無罪獲釋,或者是殉道(被判死刑)。這解釋就與下一節「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之敘述吻合。從保羅這樣的自我表述可以看到,他最關心的並非上告該撒的結果;他最熱切盼望的,乃是讓基督在他身上得著榮耀、稱讚。
到了21節,保羅以「因為」一詞指出20節所說「我所切慕、所盼望的」之原因;也可以視為是解釋「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這兩種理解的差別不大,可以看作從兩個不同的角度,來看「因為」這個用字。
保羅的理由有兩方面:一方面是「活著就是基督」;另一個是「死了就有益處」。「活著就是基督」的希臘文直譯為「活著〔是〕基督」(to live Christ)。「活著」是指保羅在地上的存在,而非屬靈上的生命。它要表達的觀念是:保羅是以基督為中心,因此所做的一切事,就是為基督做的。
「死了就有益處」的「死」是指肉體上的死亡。但是保羅如何能在死亡上得到「益處」呢?若是考慮整個段落的文脈,這「益處」是和23節的「離世與基督同在」有關。
明確地說,由於他的生命是深植於「活著就是基督」的景況中,因此肉體的死亡對他不是損失或威脅;相反的,他的死亡可以免除肉體上與基督之間的隔閡,反而更直接也更深的與基督相交。這正是保羅求之不得的,因此他才會說「死了就有益處」。
保羅陷入兩難抉擇
從保羅與耶穌的關係來看,不管是活是死,他都樂於接受;但是從信徒的好處來看,他就面臨兩難:「但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什麼」(22節)。這節的「在肉身活著」,是取自於21節的「活著」,並加以擴大。
「在肉身活著」的原文作「在肉體中活著」,意思是「在世上活著」。保羅清楚指出:他「在肉身活著」的功能之一,就是可以成就他「工夫的果子」。「工夫」的希臘文是指「工作」;按保羅的使命來看,這個工作就是指保羅的使徒工作。
「工夫的果子」就是指保羅身為使徒,他工作所結的果子。若從保羅工作的對象來看,大約可分為二:一是領人歸主,二是堅固信徒。既然能為主做這麼多的事,保羅就以「我就不知道該挑選什麼」來表示他內心的拉扯。
一方面,他「正在兩難之間」,是因為他「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23節)。對保羅而言,當他「離世」就是「與基督同在」的時候,那時他不會失去知覺;相反的,他將與主有更親密、更完美的關係。
保羅在此生已經與基督同在,可是「離世與基督同在」的經歷,將遠遠超過他還活著時候的體驗。這種未來的與基督同在,就如同保羅所說是「好得無比的」,也就是美好的最高級,是人的想像力和語言都不足以形容的美好。
保羅兩難的另一方面,是「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24節)。我們要特別注意,保羅之所以想要繼續在肉身活著,是為腓立比信徒的緣故,並且把它當作「更是要緊的」。
「更要緊的」原文有「必須的」或「需要的」之意,此處應作「很重要(需要)」。然而,和合本在「要緊的」之前加上「更是」,容易使人誤以為:保羅把腓立比信徒的屬靈需要放在較重的一方。
實際上,保羅在22節指出:他在「與基督同在」(死亡),與「信徒屬靈上的好處」(「在肉身活著」)之間「不知道該挑選什麼」,因此不宜把本節的「更是要緊的」,看作是保羅已經選擇了「在肉身活著」(即活在世上以幫助信徒)。
生命因順服基督湧出歡樂
在這個話題上,保羅在25節繼續指出:「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
保羅「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的目的,就是「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希臘文應作「使你們在信心上長進和喜樂」。它是表示當保羅「仍要住在世間」,可以使腓立比的信徒「在信心上長進」和「在信心上喜樂」。保羅把兩者併排在一起是想表達:「信心」與「喜樂」有密切關係,越是信靠神,就越會產生喜樂。
保羅在26節提到歡樂,原文意為「誇耀」,但在此作「歡樂」是正確翻譯;並且它是「在基督耶穌裡」的。若是如此,「在基督耶穌裡的歡樂」是要表示,腓立比信徒歡樂的理由是在基督耶穌裡。明確地說,神兒女的歡樂,就像基督的平安一樣,不是由這個世界賜予的;而是因著與基督相交、順服基督、由基督所賜,於是生命中就不斷湧出歡樂。
本節最後一句,是要表示腓立比信徒的歡樂,其實還受另一個因素影響:「因我再到你們那裏去,就愈發加增」,表示藉著保羅無罪獲釋再次到他們那裡,腓立比信徒的歡樂可以加增。
能再次見到那經歷牢獄之災,所親愛的教會建立者,自然是高興萬分。這種親自見面時所產生的喜樂,約翰也有類似的描述:「我還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們,卻不願意用紙墨寫出來,但盼望到你們那裡,與你們當面談論,使你們的喜樂滿足」(約貳12)。
貳、反思與應用
保羅在23-24節指出他的兩難是:「離世與基督同在」的美好,和「為了腓立比信徒而活著」的負擔之間的掙扎。他的兩難不是由於私慾和聖靈的相爭,也不是「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的矛盾;更非在「愛神」與「愛世界」間的兩難。保羅的兩難,卻是兩個美好事物之間的艱難抉擇。然而話說回來,雖然保羅有兩種想法,成就的還是神。
更重要的是,由他所說的「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知道,他是為信徒的好處而活的人,更可以說是為神而活的人。世上不信主的人,大多是為自己而活,這也是保羅信主之前的景況。然而保羅信主後卻完全不同,他專心為神而活,也為信徒屬靈的好處而活,這點正是保羅被基督得著的證據。
同樣的,一個被神得著的信徒,其證據不是顯示在參與大量的聚會或服事,或是在金錢上大力奉獻,讓教會愈蓋愈大,更不是登上教會界的要職;而是他願意為神而活,其表現方式之一,就是為別人的屬靈好處而盡心竭力,以致弟兄姊妹可以「在信心上長進」和「在信心上喜樂」。
世人都有各樣的慾望要滿足,有不同的計畫要完成,整個生活往往充滿著我、我、我;別人的事就無暇顧及。然而屬神的人卻不是如此,信徒活在這個世界的目的之一,就是為神而活,如同保羅所說:「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五15)、「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如此,信徒就不會「單顧自己的事」,也會「顧別人的事」(腓二4)。
我們既然是神用重價買來的(林前六20),那我們「就不是自己的人〔即:不是屬於自己的〕」(林前六19b),並且也應該獻上自己的生命(羅十二1),調整自己生命的優先次序;這時怎麼可能只為自己活,不為神而活呢?
對於信主前習慣活在自我中心的生活型態的人來說,信主後要轉變方向確實不容易,但這樣的改變卻是無比重要與必要。因為只有為神而活,才能使福音廣傳、生命才會對別人有幫助、才願意遵行神的旨意、才不會愛世界,而愛世界就不會愛神(參約壹二15)。如果不愛神,那豈不是成了忘恩負義的人,辜負了神的拯救與恩典嗎?難怪保羅對這樣的人,以極強烈的口氣說:「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十六22)!
保羅在我們面前樹立的愛神、愛人榜樣,絕非他個人的心願而已;這也是神對我們生命的期許,以及祂為每個神的兒女所設立的人生目標。並且只有為神而活,才是被神拯救、被神得著的明確表現,也才能說明他正行走在「窄門」、「小路」(太七13)的正確方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