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5 好牧人

羅馬書第十二講:洗禮的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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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康(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新約〈羅馬書〉6章1-14節(當代譯本)

基督徒信了主之後,應當要過著怎樣的生活呢?

應當要對罪惡說NO!讓自己一舉一動都有新生命的樣式!雖然許多基督徒受洗之後,容易把洗禮這件事拋諸腦後,把洗禮的照片文件也歸檔存查,但是保羅卻藉著洗禮的意義告訴我們,基督徒每天的生活,都像洗禮所彰顯的意義那樣,與主同死同埋葬,也與主一同復活!

受洗歸入基督,是和祂同死同埋葬,有新生命的樣式

1-7節:那麼,我們該怎麼說呢?我們可以繼續犯罪,使恩典顯得更豐富嗎?絕不可以!我們既然向罪死了,豈可繼續活在罪中?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洗歸屬基督耶穌是和祂一同死嗎?我們藉著洗禮和祂一同死了,埋葬了,這樣我們的一舉一動可以有新生命的樣式,正如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如果我們和基督一同死了,也必和祂一同復活。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一同釘在十字架上,使轄制我們身體的罪失去力量,使我們不再做罪的奴隸。因為人一旦死了,便脫離了罪

先前保羅把亞當與基督作對比時,反覆說到基督的恩典遠大於亞當所帶來的罪,所以得出一個結論:罪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其用意是要我們對基督的恩典有信心,沒有什麼罪是祂解決不了,所以不管你犯了什麼罪,只要投靠基督便有出路與盼望!

但保羅似乎意識到,這樣講是否會有人誤以為,那我們就繼續犯罪吧!反正犯罪可以讓上帝的恩典顯得更加豐富啊!

對此,保羅斬釘截鐵地說:絕不可以!犯罪的事情,基督徒是萬萬不可以做的!因為上帝的恩典是讓我們倚靠祂勝過罪,怎麼可以當作犯罪的藉口?為了好好回答這問題,他特別從受洗這件事作說明,也讓我們再次思想洗禮的真義。

保羅指出,我們受洗最重要的意義便是歸入基督與主聯合。以浸禮而言,當我們全身沒入水中,意味著歸入祂的死,與祂同死同埋葬;當我們從水裡上來,也意味著與祂一同復活,領受復活的新生命。所以受洗之後,一舉一動都應當有新生命的樣式,正如基督藉著父上帝的榮耀從死裡復活那樣。怎麼可以再走回頭路,像以前不認識主那樣繼續過著犯罪的生活呢?(浸禮宗的信徒,常常認為比點水禮的更遵照聖經,合乎規範,我自己也曾經為了在浸禮宗的教會牧會,被要求必須受浸方可。但不管是灑幾滴水的點水禮,或是全身沒入水中的浸水禮,要認清洗禮所彰顯的意義應當更為重要)

若有人說:罪的權勢還是很大啊!我沒辦法不犯罪。保羅的回答是,當我們與主同死同埋葬,也意味著我們的舊人已經和主一同釘在十字架上。既然死了,罪也無法再轄制我們什麼了,因為人一旦死了,就脫離了罪的權勢與掌控,罪是不能再轄管一個死人的。所以,我們又怎麼可以說,現在還受到罪的綑綁,沒辦法不犯罪呢?

我們基督徒不能被這樣的假消息所欺騙,要知道,我們現在已經不再做罪的奴隸了!

保羅以上的回答,讓我們再次看見受洗的重要,不是像外人說,受洗只是一個正式入教的儀式而已,當我們誠心誠意接受洗禮,應當有此體認,要與罪一刀兩斷,與主同死同埋葬,與主一同復活,好叫我們一舉一動都有新生命的樣式,在基督裡是新造的人!

與主同死同復活,就不再做罪的奴僕,脫離罪的轄制

8-11節: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相信也必與祂同活。因為我們知道,基督既然從死裡復活了,就不會再死,死亡也不能再控制祂。祂死,是向罪死,只死一次;祂活,卻是向上帝永遠活著。這樣,你們應當看自己是向罪死了,但向上帝則看自己是活在基督耶穌裡。

與主同死同活可說是一件事,兩個過程。既然我們與基督同死,就要相信也必與祂同活。基督是無罪的,是聖潔無瑕疵的代罪羔羊,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死,犧牲祂自己。祂是為我們作了榜樣:祂死在十字架上,事實上是向著罪死的,死一次就夠了;祂活著,卻是永遠向著上帝而活。

因此,我們理當向祂看齊,以祂為標竿。既然與主同死,也當看自己向著罪是死的(要厭惡罪),不要再沉溺過去的罪中,不要再走回頭路貪戀罪中之樂。基督徒向著上帝,卻當看自己是活的,要活在上帝的旨意裡,要活在祂同在的恩典與亮光之中,每一時刻都與祂同心也同行。

慕安德烈曾經說了一段話,值得我們聆聽:但願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刻,都不會浪擲於神同在的亮光與喜樂之外,也無時無刻不將自己交託,作為祂的器皿,充滿祂的靈與祂的愛。

不要把身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要獻給主作義的器具

12-14節:所以,不要讓罪轄制你們必死的身體,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的身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工具,而是要像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奉獻給上帝,把身體獻給上帝作義的工具。罪不能再主宰你們,因為你們已經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中。

明白受洗的意義是這樣重要之後,也知道基督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罪的轄制與綑綁,今後理當要過著與主同死同埋葬,也與祂一同復活的新生活。那麼,我們應當作出一個決定,一個全然委身的行動:

把自己的身體獻給上帝,作義的器具!不要把自己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我們是上帝造的,包括我們的身體也是祂設計的,起初上帝看一切所造的都甚好,甚是滿意(創1:31)!只是後來亞當把罪帶進這世界,使得人類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尊貴的身體也成為罪所支配的器具,淪為犯罪的工具,這是非常可惜的事。

而今我們蒙上帝的恩典,因著基督耶穌的救贖,已經脫離罪的綑綁,就應當重新把自己的身體獻給上帝,接受祂的支配,作義的器具(義就是正正當當的意思,凡屬上帝的旨意都是合理正當的)。這是應當的,也是合理的。

因為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不再受罪的主宰,便應當重新回到上帝那裡,去追求,努力恢復起初上帝造我們應當顯出來的榮耀與美好。

有個禱告是這樣:

敬愛的上帝啊!我要把自己的身體全獻給祢,因為祢是我的主,我是祢手所造的。我把自己的頭腦獻給祢,讓我的腦袋能常思想你屬天的事,你所關心的事。我的眼睛獻給祢,求祢打開我的眼睛,常常看見祢的旨意與榮耀;我的雙耳獻給祢,讓我的耳被祢開通,得聽祢慈愛之言。我的雙手獻給祢,讓我的手勞苦作工,成為扶助軟弱人的手;我的腳也獻給祢,讓我樂意走到有需要的地方去宣揚祢的大愛與福音。

讓我成為榮耀你的器皿,奉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願主的愛吸引我們,感動我們的心,使我們願意有這樣的禱告,樂意把自己的身體獻給祂,作義的器具,作一切祂所喜悅的事,在我們身上顯出祂的榮耀來!

實務上,的確有些基督徒信了主也受洗,但是吸毒的還是吸毒,抽菸的還是抽菸,以前有什麼壞習慣老毛病,還是依然故我。好像罪的權勢還是很大,讓人無法抗拒?!

但我們要知道,其實每件事都是自己選擇的結果,如果我真做了那樣的事,一定是我心裡願意的選擇,不是被強逼的。

神要我們知道,罪惡不能再主宰我們什麼了!主的恩典大過一切,也絕對夠我用!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我不想犯罪,我就可以不犯罪;我想把自己獻給主讓祂使用我,我就可以把自己獻給主,作榮耀祂的器皿,這是基督徒的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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