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道宗(聖光神學院研究教授)
經文:腓立比書一章27~30節
壹、經文釋義
從腓立比書一章27節開始,保羅的敘述就進入一個新的思想段落,他以「只要」(only)這個轉接字開始,用來導入下文所看重的事(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因此這個字可以翻譯為:「最重要的是」(現中譯本),或是「最要緊的是」(新普及譯本)。
保羅所關心的是信徒的「行事為人」(conduct),它在原文只是一個字,在古典希臘文是用來指政府對公民所期待的行為。但是當保羅把它應用在基督徒身上時,可能是一種雙關語。
信徒為人應與福音相稱
在本書的三章20節,保羅也使用一個同字根的名詞「〔天上的〕國民╱公民」,因此他可能有意把這個字,作為地上國度與天上國度的對比。若是如此,基督徒既是地上的國民,也是天上的國民。然而,天上國民的身分優先於地上國民的身分,因此他們的生活就要合乎天國子民的要求。
保羅所關心的是,腓立比信徒的行事為人能夠「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表示「這福音是與基督有關」,「相稱」就是「相符」或「相配」。
若從下文來看,「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活,就包括在敵意的環境下,過一個堅守信仰、相愛及合一的生活(腓一27~二4),也觸及到三章1節到四章9節各項行為的規勸。「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活,可說是涵蓋信徒生活的每一個層面;意思與以弗所書的「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相仿。
保羅接下來指出,信徒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之目的是:「叫我或來見你們,或不在你們那裏,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若從本節下半節的敘述來看,保羅的意思是:他以聽見腓立比信徒的景況作為期待,鼓勵他們過著與基督的福音相稱的生活。
無論是否能見到腓立比弟兄姊妹,他都希望「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他們的事是指哪些事呢?就是下一句所說的:「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原文作「你們在一個靈裏站立」,並沒有「得穩」的字眼;和合本讓語意清楚而加上這個措詞。「在一個靈裏」的「靈」,是指人的靈。整個片語似乎不易明白,但若參考本節稍後出現的「齊心」(one soul/mind)加以互相解釋,「在一個靈裏」就是指「有一個共同的目標」。
「你們在一個靈裏站立」就是要指出,腓立比的信徒應當為共同的屬靈目標(「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而「站立得穩」。
「站立得穩」原文是一個字(即「站立」)。此希臘文詞彙原本用在軍中,指一群士兵不論戰況何等慘烈,都不願離開崗位。當保羅使用在信徒身上時,是表示期許他們堅守信仰,以致沒有任何臨到他們的逼迫或壓力,可以改變他們對信仰的堅持和對神的忠誠。
保羅繼續闡述「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這句的意思,作法就是把它擴大為「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齊心」,其希臘文直譯為「一個魂」(one soul),它與上文的「同有一個心志」的意思相當,可以了解為「一心一意」、「同心合意」等。
此外,「努力」在希臘文原初是用在運動的場合,用來描述一群運動員為同一個目標努力。保羅使用這個字,是要表示腓立比信徒共同努力的目標是「所信的福音」。「所信的福音」直譯為「為福音的信」,「信」應了解成「信仰」,因為它是信徒所努力的對象(「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並且也說明了福音的特色,即福音含有信仰的內容。
保羅接下來在第28節,又從負面角度來解釋「站立得穩」的意思:「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保羅最初到腓立比傳福音時,該處的猶太人很少,反而是在腓立比城的羅馬居民(外邦人),對猶太人存有不友善的成見;腓立比信徒當時所經驗的,可能與保羅過去在該處傳福音一樣,就是受到外邦人的逼迫(參徒十六19~24)。
一章30節所提到的「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也可證明此點。這些外邦人可能多次在信仰上攻擊腓立比信徒,保羅才會勸勉他們,面對敵人攻擊的態度不是退縮膽怯;而是「不怕敵人的驚嚇」。
「驚嚇」在新約只出現過一次,它有畏懼、驚恐,驚慌之意。保羅並非表示:這些外邦人會採取什麼戰略來對付信徒;只是說明外邦人的攻擊會使他們被嚇得驚慌失措。但是只要他們能「同有一個心志」、「齊心」就不會讓敵人遂其所願,並且「站立得穩」。
接著保羅突然插入一個句子(「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來堅定信徒的信心。這句在原文出現兩個「這是」,可譯作:「這是他們沉淪,你們得救的證明,這是出於神」(參新譯本)。
第一個「這是」是陰性的關係代名詞,它所指的是上句保羅所說的「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28節前半節的意思是:腓立比信徒不被敵人所驚嚇,正是敵人沉淪,信徒得救的證明。
這裡的「沉淪」與「得救」,不是從現世的角度來看。保羅不是指外邦人驚嚇信徒的作為會失敗;而信徒能成功擋住敵人的攻擊,以致站立得穩。「沉淪」與「得救」應從末世性的角度了解,因為在新約這兩字多數是指永遠的滅亡與永遠的救恩。此外,當保羅使用「證明」這個字,並不表示這些外邦人一定知道他們將來的命運(沉淪);而是指出信徒站立得穩一事,就是神在未來拯救信徒、刑罰他們敵人的清楚證明。
至於第二個「這是」所指的,則是上文提到的:信徒受逼迫(「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他們(敵人)沉淪,你們(腓立比的信徒)得救。這是強調神在救恩上的絕對主權:信徒得救不是因為他們素行良好,行為正直(參提後一9)所獲得的回報;而敵人沉淪也非他們比信徒作惡更多,以致應受嚴厲的懲罰,它們全都是出於神的作為。
「出於神」在保羅的書信中,經常是指神所賜的恩典,或是神所作的恩典之工。這恩典的工作在本節裡,就顯明在信徒能夠挺住敵人的驚嚇,以及得到救恩的確據上。
受苦的理由與榜樣
既然提到敵人的逼迫,保羅就在以下擴大他的論述:信徒「不怕敵人的驚嚇」,之所以會成為他們得救的證明,是建立在(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腓一29)的事實上。
不過和合本在第29節的翻譯上,少了一個介系詞片語(「為了基督〔的緣故〕」),它是出現在「你們蒙恩」之後。這個片語是要說明它與「受苦」的關係,表示:信徒蒙恩得以「為基督的緣故受苦」。此外,「你們蒙恩」這個被動語態的動詞原文作「被授予特權」或「被賜予」,意思是來自神白白的賞賜。
保羅意在表示腓立比信徒被神賜予的兩件事,分別是「信服基督」及「為他受苦」。保羅在此使用「不但……並要」,是要指出「信基督」及「為他受苦」兩者有不可分割的關係,且都是從神所賜予的恩典。因此信徒就無法選擇接受其中一個(「信基督」),或拒絕另一個(「為他受苦」)。這兩者都是在他們信基督的時候,同時從神那裡賜下的。
保羅繼續以自己為例鼓勵信徒:「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30節)。這一節的「爭戰」,是描述保羅為福音或信仰面臨的衝突;特別是在面對一股反對的力量之下,為傳福音而有的勞苦與努力(參西二1;帖前二2;提前六12;提後四7)。如此一來,「爭戰」就會包括受苦的成分(參西一24,二1)。
雖然保羅沒有明確指出腓立比信徒所遭遇的爭戰什麼;但是他們為福音的緣故所受的勞苦(腓一5),並且在敵對的環境下受逼迫(腓一28)、受苦(腓一29)是必然的,這就構成保羅認定他們和他有「一樣……的爭戰」之理由。
貳、反思與應用
基督徒的行為與聖靈
保羅不只關心腓立比信徒「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腓一25),他也非常注重他們的平常的行事為人,是否「與基督的福音相稱」(27節),這句話的意思是:信徒的生活要「符合基督的福音所要求的」。簡言之,基督徒在信主後,不能再像信主前那樣為所欲為;而須有一個巨大的改變,使自己的行為符合福音所界定的。
這種改變不僅是某些生活習慣的小調整,比如像三餐飯前禱告、週日到教會做禮拜等;而是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西三5),斷然棄絕過去的惡行與惡習(西三7~9),這是脫胎換骨的大改變。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要達成這樣的改變卻很困難──我們想是這麼想,卻往往行不出來或不願意行。
可是基督教的信仰要人脫去過去行為上的舊人(弗四22),並且穿上新人(弗四24)的要求,並非單靠自己的力量,而是必須靠著聖靈才能達成。在前段經文中,保羅就指出:他是「靠著耶穌基督之靈的幫助」(聖靈)以及信徒的禱告(腓一19),才能使他能夠獲得平反。
聖靈的工作可說是涉及到信徒生活的方方面面,聖經就使用不同的詞彙來表達,指出信徒要:「隨從聖靈」、「體貼聖靈」、「靠著聖靈」、「順著聖靈」、「被聖靈引導」等,意思是:信徒的生活要順服聖靈、被聖靈掌管、讓聖靈作主。如此,才可以「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才能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加五22)。
簡單的說,順從聖靈是信徒對抗肉體、過一個聖潔生活的關鍵。
但是這並不表示人可以置身事外的在旁觀看生命的改變。因為從「隨從聖靈」、「被聖靈引導」等這些詞彙的描述中,就意味著必須有人的順服與配合,否則無法竟其功、成其事。
因此,信徒過一個新造生活(林後五17)的致勝秘訣,不但與聖靈有密切的關係,人也參與在這場自己生命與生活的大改造中,並且是一生之久的與聖靈協同工作。這時的我們才能如保羅所說:「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三10)。
為主受苦也同得榮耀
保羅在本段經文的第29節說:「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清楚說明「信基督」及「為他受苦」兩者是神同時賜下的。許多人傳福音喜歡強調信耶穌的好處,信耶穌會得到來自神的賜福。
但是這種一面倒的觀念是聖經所陌生的。因為同樣一本聖經,也記載著信耶穌的人,要「將身體獻上」,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要「愛人如己」,要「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要「為主而活」,要「進窄門、走小路」,要「過一個
聖潔的生活」、要「為基督受苦」等。
或許不少人對這種觀念難以接受,因此對聖經的內容只是選擇性的相信。於是「成功神學」便應運而生。「成功神學」是主張一個人信主後,上帝會賜福他包括健康、事業、財富等;但是卻很少提及聖經另一方面的要求。
然而聖經卻指出:受苦不但是無可避免的事,也是神恩典的彰顯(「你們蒙恩」)。不但如此,為主受苦就是效法耶穌的方式之一。如同彼得所言:「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二21)。
對保羅而言,為主受苦不是倒楣事,而是一種福氣,因為為主受苦,就是和主「一同受苦」(與主同嘗苦難),必然也和主「一同得榮耀」(羅八17)。我們可以這麼說,為主受苦在信徒身上所留下的記號,是屬於天上國民的證據。到那日,神不會在信徒的身上找獎章、找個人成就、找頭銜;祂卻會在人的身上找那為主受苦的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