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道宗(聖光神學院研究教授)
經文:腓立比書二章12-18節
壹、經文釋義
立足於耶穌的榜樣之勸勉
這段經文的重要主題是腓立比信徒的順服,並且他們的順服是立足在基督順服神的榜樣上(腓二6~8)。令人感動的是,腓立比信徒的順服是從信主後,就沒有停止的一天(「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
當保羅在上一個段落(腓二5~11)論述完耶穌的榜樣後,他接著以一個推論連接詞「這樣看來」,來連結前一個段落。表示保羅在此段落的勸勉,是立足於耶穌的榜樣上。
保羅稱腓立比的信徒為「我親愛的弟兄」(複數),它的原文只有「我親愛的」──這個用詞是反映保羅對信徒真摯的愛與親密的關係,並非為了營造關係的拉攏之詞。
保羅接著指出:「你們既是常順服的」,顯示腓立比信徒過去在順服上有好的見證。他們順服的對象就是神,因為耶穌在二章8節的「存心順服」對象就是神;而耶穌的順服榜樣是信徒順服模仿的對象。
接下來的一句:「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是順服的」,原文直譯為「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要」。要注意的是,它的結構是連接於下文的「做成你們得救的功夫」,而不是上面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
明確地說,「做成你們得救的功夫」是被兩個片語所修飾:「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更要」和「恐懼戰競」。那麼「做成你們得救的功夫」是什麼意思呢?這個片語直譯為「達成自己的救恩」。由於「做成你們得救的功夫」與上文的「順服」有關。因此它要強調的是:信徒要過一個討神喜悅的生活,把自己得救的事實(結果)表現出來。
修飾「做成你們得救的功夫」的第一個片語是:「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裏」;它分別指保羅過去與腓立比信徒在一起的時候,以及他現在身處獄中之時。不論他在或不在腓立比信徒當中,保羅都希望他們能好好把信仰在生活上實踐出來。
修飾「做成你們得救的功夫」的第二個片語是「恐懼戰競」,它的意思是要信徒「以敬畏神的心」活出基督徒的信仰(「做成得救的工夫」)。或許有人會問:我怎麼知道可以達成「做成得救的功夫」的目標?
於是保羅在13節就透過「因為」給出了答案:「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這個片語的原文直譯作「在你們(心裏)的工作者是神」,神是要從他們裡面開始改變,好在他們身上成就祂的美意。
這裡的「立志行事」中的「立志」,指決心或有目的的決定(參羅七15、18、19;林後八10);而「行事」則是指人的活動。由此看來,神在人心中的工作果效是雙重的:一方面會促使人得以有從事某些事的意願;而另一方面,則是使人有能力去執行它們。
「為要成就他的美意」是指神的「美意」,就是指祂要信徒把得救的事實表現出來(腓二12)。因此,13節整節就指出:神大能且有效的工作在信徒心裡使他們立志行事,而這種立志行事最終要達到的目標,就是使他們活出得救後的美好生活(「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
勉勵勿發怨言起爭論
保羅在接下來這個段落中,闡述如何把順服的原則應用在生活中:當腓立比信徒恐懼戰競作成他們得救的功夫時,就不要在教會生活中「發怨言,起爭論」(14節),並且要「作神無瑕疵的兒女」(15節)。從這個角度看,14節便解釋了13節「做成你們得救的功夫」這一句的部分涵意。
14節的「凡所行的」,原文直譯為「你們做一切的事」。這「一切的事」是泛指整個基督徒生活所做的一切事。然而就本段的文脈來看,它特別是指在教會生活中所牽涉到的一切事(參腓二1~4)。
保羅在此對信徒的勸誡是:「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這裡的「發怨言」,與舊約以色列百姓在曠野中向神發怨言不同,因為此處是指在教會中信徒彼此發怨言。而「起爭論」也是指發生在信徒之間的事,就是他們互相爭吵、爭辯。爭吵、爭辯的破壞力強大,因為它們會嚴重損害教會內部的和諧(參腓二2)。
保羅要腓立比信徒「不要發怨言,起爭論」的目的(由「使」一字表示),就是要他們成為「無可指摘、誠實無偽、作神無瑕疵的兒女」(15節)。15節最前面有一個動詞「成為」是和合本沒有翻譯的,它的功能是修飾「無可指摘」、「誠實無偽」、「作神無瑕疵的兒女」這三個地方。
「無可指摘」的希臘文是一個字,它不是指一個人在道德上無可挑剔;而是指在未信者的面前,沒有可遭控告的把柄。「誠實無偽」在原文也是一個字,希臘文常用來指純淨、純潔、天真無邪。它原本是形容沒有加水的酒,或是沒有含其他雜質的金屬。當它用在人的身上,就是指一個人純真無邪、沒有懷著邪惡或詭詐。若是如此,「無可指摘」是指一個人外在的行為;而「誠實無偽」則是指人的內心部分。
保羅此時指出他希望信徒在何種情況下,表現出什麼樣的生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神無瑕疵的兒女」。此處信徒不只是被稱為「神……的兒女」,保羅更進一步稱他們是「神無瑕疵的兒女」,以反映神聖潔(彼前一15)、完全(太五48)的本性。
「無瑕疵」這個字,在《七十士譯本》是用來指獻祭的動物是沒有缺陷的。舊約的《七十士譯本》也用這個字來描述義人或敬虔的人。在新約裡,這個字具有道德和屬靈的涵義,是用來描述信徒在神的眼中應該有的樣子。
保羅稱當時那個世代是「彎曲悖謬的世代」。這個片語的希臘文用字與《七十士譯本》的申命記三十二章五節完全相同。不過,在舊約是指以色列百姓;此處則是指當時不信的世代。保羅所處的世代充滿了任意妄為、敗壞(彎曲),以及扭曲、墮落(悖謬)。這個景況也並非兩千年前獨有,它一直延續到21世紀的今天,並且到耶穌再來之前都是如此。
腓立比信徒在那個世代中有兩個獨特的角色,就是:「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這兩句是解釋性的關係,即第二個子句相當於第一個子句的意思。
就第一個角色來說,信徒處在當時的異教徒環境中,要「像明光照耀」。這裡的「明光」是指神所造的天上光體。第二個角色是「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生命的道」所指的是「福音」;而「道」就是福音的信息。
「表明」應該解釋為「堅持」(表示信徒要堅守福音真理)。保羅在整段經文勸勉腓立比信徒要「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因此,保羅在此談到的主要是信徒的行為,而非宣教的行動。也就是說,那與信仰一致的行為才能在彎曲悖謬的世代,像明光照耀。
保羅接著指出,他如此勸勉弟兄姊妹是與他努力的因素有關:「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16節)。此處的「叫」具有「目的」之義,並且是指15節的目的。「基督的日子」是指耶穌再來的日子,那也是向主交帳的日子。
保羅對信徒所期待的,就是:若能堅守真理(「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他就可以在主再來時誇口「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原文的「空跑」與「徒勞」中的「空」及「徒」的用字相同,都是指「白費」、「浪費」的意思;而「跑」與「勞」分別是指「奔跑」與「勞苦」。
保羅在這裡所能「誇口」的是:若是腓立比信徒能堅守信仰,那麼他在耶穌再來時,就可以坦然無懼且自豪的,把信徒的信心呈現在耶穌的面前(「誇口」)。換言之,腓立比信徒的信仰狀況,是與保羅在他們身上的工作有密切的關係,並且也影響保羅未來在基督面前到底是「得獎賞」或是「受責備」。
保羅與信徒的喜樂
保羅在17節時突然話鋒一轉,就道出了他喜樂的另一個原因:「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和合本在「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這句翻譯是有問題的,因為它似乎是表示,保羅所獻上的祭物是腓立比信徒的信心。
然而保羅在此要說的是:腓立比信徒所獻上的信心是主祭,因此獻祭者是腓立比信徒,而非保羅。另一個則是奠祭(「澆奠」),即保羅自己。簡單的說,保羅把自己的死亡視為奠祭,他已準備好自己成為奠祭,好陪著這些信徒所獻上的主祭。
若事情的發展真的到這個地步,保羅的反應不是悲傷,而是「〔我也〕喜樂」。他接著又加上「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表示當腓立比信徒獻上他們信心的祭物時是懷著喜樂的;於是保羅就在他們的喜樂之上,一起分享他們的喜樂。
若是把17、18節放在一起看,就可以較完整了解保羅的意思:他與腓立比信徒雙方分享了彼此的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你們也要照樣喜樂,並且與我一同喜樂」)。我們也注意到,18節出現的兩個動詞「你們喜樂」與「你們一同喜樂」都是命令語氣,這表示兩者皆是保羅對信徒的要求。
貳、反思與應用
基督順服的榜樣與基督徒
順服神是聖經對每位基督徒的要求,在聖經中,順服神從來就不是神的兒女隨心所欲的選擇,而是一個必要遵守的命令。順服神不能為人贏得救恩,因為得到救恩唯獨靠信心;但是順服神卻是得救之人的重要表現與特徵。
不但如此,順服神是愛神的表現,如約翰壹書所說:「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約壹五3)。耶穌在約翰福音也多次提到:「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反過來說,「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
這些經文指出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愛神與順服神並行,它們是一體兩面,不能分割。
愛耶穌或愛神,是在面對人生的困境時,不倚靠自己的聰明,卻仍然堅持遵守神的話,即使知道這樣做會遭受損失。
愛耶穌或愛神,是遇到試探時,不會棄神的話於不顧,以致走了將來會後悔莫及的不歸路。
愛耶穌或愛神,也不會在順境時,在志得意滿之下,以自己的意思取代聖經的指引。
信徒在這個世代的使命
保羅指出腓立比信徒所處的世代為「彎曲悖謬的世代」,更是要信徒在這樣的世代中「作神無瑕疵的兒女」,並且遂行他們的角色,就是對所處的世界作見證(「好像明光照耀」),以及堅守福音真理,使行為與信仰一致(「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在撒但掌權底下的世代(世界),就是一個敵對神的世代。然而神把祂的子民放在這個與祂為敵的世代中,不是要他們享受生活,或是與不信的人一起追求世界;而是要他們「好像明光照耀」以及「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換句話說,神的子民活在所處世代有一個神聖的使命,就是堅守福音真理,透過行為與口傳為主作見證。因此基督徒就不會有「只活一次,就要好好享受世界」的心態;而應該有「只活一次,就要把握機會全心完成神所託付的使命」的信念。
我們過去是被神從世界中拯救、分別出來,若得救後還認同世界的價值觀,並且貪愛世界,當聽神嚴厲的警告:愛世界就不會愛神(約壹二15),並且處在「與世俗(原文作〔世界〕)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雅四4)的危險狀態。想想看,一個與神為敵的人,怎能為主作見證?怎能不絆倒別人呢?
由此看來,我們雖然活在一個「彎曲悖謬的世代」,然而並不是要被這個世代所同化、所污染;而是要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如此才可以顯示我們是「神無瑕疵的兒女」;並且也才能達成「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