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慧康(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新約〈羅馬書〉10章1-13節
使徒約翰曾說:「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1:17)」這是區別摩西與耶穌基督所帶來的不同。若進一步追問:摩西的律法,與基督又有何關係呢?答案是:律法的總結(終極目的)就是基督。意即:上帝早在以色列出埃及那時藉著摩西頒布律法,其終極目的為要預備我們,引領我們歸向基督。換言之,若像猶太人那樣只信摩西所傳的律法,卻拒絕耶穌,那就很可惜了!
想要建立自己的義,就無法服從上帝的義(基督)
1-3節: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
先前保羅極其鄭重地說為了他的同胞能得救,即使他被咒詛與基督分離也願意(羅9:1-3);現在他仍強調他心裡所願向上帝祈求的,就是以色列人得救,這是他一直掛記在心常常祈禱的事。不過,他也剖析以色列拒絕耶穌的原因,並非出於冷漠不關心屬靈的事,他們是很熱心,但是他們的熱心是有問題的,不是按著真知識—我們可以理解為按著真理的知識,或是對於基督有正確的認知所產生的熱心,【而是因為熱衷於想建立自己的義,所以不服神的義,於是硬著心拒絕基督】。
保羅一語道破他們拒絕耶穌的真正原因。
「想要建立自己的義」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想藉著事奉上或遵循律法上有好的表現,企圖證明自己還是不錯的佼佼者,以此自誇得到滿足。為什麼耶穌在安息日治病,顯出神的大愛與能力,法利賽人不會因為看見神所賜的恩就歡喜,反而指責耶穌干犯了他們守安息日的規矩呢?因為他們平日頗以自己能遵守安息日的規條自誇,認為自己能做到這些繁瑣的規條,真是好棒棒,但耶穌治病的神蹟把他們全都比下去,這是他們不能容忍的,所以就攻擊耶穌,找祂的麻煩,甚至彼此商議要除滅耶穌(太12:9-14)。
除此之外,耶穌每次一講道就吸引許多人要聽道,眾人都擁擠祂(路5:1;8:45),因為祂的講道深入淺出又滿有權柄讓人感到稀奇(太7:28-29),原來坐在會堂裡聽道的群眾都跑去耶穌那裡去了,這使得祭司長,律法師及法利賽人非常不安,所以他們忌妒耶穌,必欲除之而後快。這種強烈的忌妒心,連羅馬人彼拉多也看得出來,非常明顯(太27:18)。
總之,想要建立自己的義,企圖藉著事奉上的表現證明自己的虔誠與優秀,遇到耶穌他們就坐不住了!因為他們無法超越耶穌,反而被耶穌比下去。這種心態的偏差使他們無法謙卑投靠主,反而選擇與耶穌站在對立面,成為拒絕耶穌無法得救的人。
值得反省的是,我們是否也想要藉著事奉上的表現,證明自己是一個「好基督徒」?熱心事奉是好的,努力遵循律法當然也不錯,問題是動機——若只是為了證明自己好棒棒,想贏得掌聲與讚譽,不是為了榮耀神或感謝神,那也是想建立自己的義,心態一樣是有偏差的喔!
律法的目的就是引領你信靠基督
4-8節: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保羅開始論述律法與基督之間的關係,他指出:神賜下律法的終極目的,就是引領我們投靠基督。他引用利未記18:6摩西的教導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後來的事實發展也證明,以色列無法藉著遵循律法而稱義,無法因為遵循律法而活著,反而因此招來上帝的刑罰與咒詛。
縱使人沒有出於律法的義,卻可以有出於信心的義(因信稱義)。保羅引用摩西在申命記30:12-14:「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摩西當時是指律法,說律法沒有遠在天上也沒在海外,沒這麼遠這麼難,律法就我們口中在心裡隨時可以遵行。
但是聖靈引導保羅撰寫羅馬書的時候把「律法」都換成了「基督」,說我們沒有升到天上領下基督來,也沒有下到陰間領基督從死裡上來,信主之道沒有這麼困難,就在我們口中,也在心裡。
保羅把摩西所講論的律法全都換成基督,為要我們知道,舊約的律法就是指向新約的耶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固然律法的頒布,是要我們好好遵循因此活著,但發現自己做不到律法的要求,便應當誠心誠意的信靠基督以致稱義。正如保羅說的:「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
大衛就是一個例證。說到信仰上的虔誠他也真是一個虔誠人,寫了很多詩篇要歌頌神尋求神,但還是受到罪的誘惑與拔示巴犯了姦淫,甚至為了湮滅罪證,還設計謀殺她的丈夫烏利亞(撒下11章)。按著律法來說他不能稱義,但因著誠心認罪悔改(詩51),經歷神的赦免之恩(詩32),以至於因信稱義。
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
9-11節: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前面說到「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保羅進一步闡釋這信主之道就是:「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只要我們口裡承認並心裡相信耶穌是主,接受祂被釘十字架又死裡復活的奇妙救恩,就能得救也能稱義(得救與稱義是同樣的意思)。
當然我們知道,當時第一世紀整個教會是處於被政府迫害的劣勢,要承認耶穌是主就必須拒絕膜拜凱撒皇帝的神像,這是要付代價的事。現在有些人以為信主就是在佈道會舉舉手說我願意就好,或者想著信耶穌可以發財興旺成功,這都不是保羅的意思。
神要厚待一切求告祂名的人
12-13節: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救恩的宣揚雖有先後之分,「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1:16),但在得救的事上並無分別,因為耶穌都是他們的救主。
而且神也厚待一切求告祂的人。像哈拿受到毘尼拿的欺負,痛痛的哭泣禱告求子,神不但賜她撒母耳,還讓她後來又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撒上2:21)。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求,若有五十個義人祈求神不要毀滅他們,結果神厚待憐憫,一直給予寬免,最後說只要找出十個義人就可以赦免那城(創18:22-33)。這些如雲彩般的見證,都鼓勵我們遇到困難要禱告,勇敢求告主的名,主必有恩典要厚待!
保羅引用珥2:32「到那時候,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原來先知約珥是說求告耶和華的名,在聖靈的感動與引導之下,保羅都用在耶穌身上,只要求告耶穌的名就必得救!這也能說明,在耶穌降世以前舊約的人像大衛、約伯、亞伯拉罕等只要誠心信靠主耶和華,從新約的角度看也等於是信靠救主耶穌,和我們一樣能得救。
綜上所述,努力遵行律法很好,熱心服事主當然也很好,但是猶太人的熱心與努力是想要建立自己的義,藉此誇口標榜自己好棒棒,這反而使自己離基督愈來愈遠,那就可惜了!
因為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4:6)。我們若不以自己所行的誇口,存心謙卑投靠主,凡真心求告主的,神必厚待,都必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