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容珍/台北報導】隨著詐騙進化,手法不斷翻新,深入不同領域,聖經早已預言這個世代會充滿著貪婪與欺騙的事,神的兒女被呼召成為「光明之子」,如何警醒,不被試探利誘,成為世上的真光?
恩典法律事務所副所長劉志忠律師受訪時表示,「日光之下沒有新鮮事」,自古以來詐騙的事情層出不窮,只是近年來台灣詐騙益趨嚴重,許多惡劣手法特別被凸顯出來。由於台灣受到外交關係的受限,詐騙集團跨國犯案,機房又多設在國外,政府要打擊詐騙有一定的難度,除非有即時且高強度的司法互助。
基督徒也被騙 小心成加害人的幫凶
他表示當律師20餘年,接觸過不少被詐騙的案例,有些受害者還是基督徒。他觀察,被騙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單純的被騙,另一種是被騙的過程,自己也不小心參與,原本是被害人後來變成加害人的幫凶,甚至涉及刑責,不可不慎。
如何預防被詐騙?他認為,很多人被騙,被騙的人不乏教授等高級知識分子,甚至律師、檢察官也有可能被騙。他以自身為例,他也會收到來路不明的簡訊,聲稱國稅局退稅,若沒有想清楚,很可能會點進去看看。後來他有疑慮與家人討論後,一上網查詢,馬上發現是詐騙的手法。現在有很多不明的連結,可能從EMAIL、LINE、FB或是簡訊⋯⋯,有的是假冒「中獎」或是假冒「官方機構」、「交友」、「投資」、「普發現金1萬元」等不一而足,只要點下去就中招,可能陷入個資外洩、帳戶被盜、信用卡遭盜刷,甚至淪為洗錢人或詐欺的共犯。
劉律師表示,不是每個人都具有法律常識,或是隨時可以找到律師詢問,他提供防詐騙三招:打165防詐騙專線查詢、上網用關鍵字查詢、徵詢一位長輩(有法律背景尤佳)的意見 ,至少可以大幅降低被詐騙的機率。
有些人不僅被詐騙,甚至還可能變成幫凶。他舉例,有的投資海外基金,提供民眾相當高的利息報酬,開始前幾個月,獲利不錯,還可以拿到穩定利息,不僅繼續加碼投資,甚至介紹親友一起投入,到後來公司以種種理由拖欠不給錢,甚至不見人影,讓投資的錢全都拿不回來。後來才得知投資的基金是未經政府許可,銷售的公司也不是合法銷售業者,不僅自己被騙,還因為參與銷售的過程而涉及刑罰。他也接觸到東南亞投資房地產詐騙案,一開始也是提供高報酬,每月給很多利息,後來變成違法吸金。
詐騙隱身在後 不散播未經查證的連結
劉律師表示,詐騙的背後,詐騙者想用不正常騙錢手段,取得快速且高額的報酬。他們利用人心的貪婪、想快速多賺點錢的心態,讓許多人被騙;另外,不散播未經查證的連結,也很重要。有的人以為是收到好康,還會好心轉傳給友人或群組,其實很可能害了別人。
劉律師表示,如果錢已經轉出去後發覺被騙,如何把錢追回,最重要關鍵是法律程序的及早啟動。他說,當錢轉出去後,錢又會轉來轉去,若及早發現及早報案,請求檢警單位使用強制處分權,扣押相關帳戶,可能還有一定比例的錢可以追回,否則如果錢都已轉到國外,追回機會就相當渺茫。
他曾遇到一位弟兄被害案例,由於這位弟兄被朋友慫恿,加入一個國外組織,擔任該組織亞太地區的台灣代表,這個國外組織聲稱要匯進台灣極大一筆錢給這位弟兄使用,但錢因故無法匯入,需要這位弟兄先付手續費、擔保金,這位弟兄深信不疑,數年間多次幾十萬幾十萬先匯過去,後來甚至向家人、朋友借錢,但國外組織都沒有匯進半毛錢,最後還涉及數項刑責被關,幾乎家破人亡,令人不勝唏噓。
防詐騙的信仰四點提醒
從信仰上,他有四點提醒:
一、謹慎自守,躲避一切的貪心。他引用路加福音十二章15節:「於是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這節經文提醒,我們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有時候基督徒也會走偏了,去羨慕擁有很多錢財的人,所以我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我們追求的是生命的豐盛、屬靈的富足,花更多時間專注神的託付和命定,就比較不容易受到試探和誘惑。
二、我們要在恩典和知識上大有長進。他引用彼得後書三章18節:「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我們需要倚靠神的恩典,更需要在各種知識上長進,不管是投資或防詐騙的知識都需要更多認識、有長進。
三、遵守大使命、大誡命,遵主命,彼此相愛,讓我們活出充實有意義的人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要走捷徑,而要在神的真道上蒙福。
四、遵守十一奉獻,蒙神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