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偉傑
我們大學的團契在受難日共賞電影《Risen》(復活之謎),劇情主要是關於耶穌受難之後的復活,因此我主被釘十字架大約只有佔前半劇情的十幾分鐘,但情景卻令人難以忘懷。電影對於耶穌被釘的疼痛沒有太多描述,背景雖說充斥著哀號聲,不過那只是由左右兩邊的兩名同釘者所發出,在十字架的基督甚至可以被說為「靜態」。但這反而讓我開始思索,或許視覺效果始終是人無法抵抗的感官經驗。
十誡提到「不可崇拜偶像」,將無機的受造物抬至與神相等的位置是不被允許的,但事實上較輕的行為始終難以避免。不論是11世紀大分裂前的教會,或是在之後的天主教會或東正教會,都可以清楚看到將耶穌、馬利亞還有其他聖經人物,透過雕刻、畫作等方式呈現出的樣態與藝術。這雖說激起反彈,像是八到九世紀發生的破壞聖像運動,但這像是曇花一現,很快就消停了。大約要到16世紀新教改革時才有比較持久的效果,但是仍有宗派對於圖像並非完全禁止。
支持者通常會以聖像可以讓信徒直觀的感受到神聖,也可以當作「教材」。因為中世紀的平民大都不識字,圖像可以用來教導教義,適合文盲或剛信主的人。反對者主要的理由是十誡中的第二誡,也對聖物的奢華感到不滿,而且雙方討論通常都會涉及到政治、文化,以及其他方面的問題。
如果我們仔細查看戲劇與電影,可以發現這跟聖像有著同樣的功能,也就是透過劇情與演員,來將福音信息傳遞給觀眾。所以支持聖像的人確實是說對一件事,使用圖像確實更容易讓人理解與感同深刻,說是教材也沒有什麼不妥。
觀影時想起一句話:「用你靈魂的目光抵達髑髏地,認真看看那些對主施暴的人」(註)。這句話出於14世紀的宗教書,傳聞是一名方濟各會修士所作。這句話符合筆者當時的心境,也讓我體會到為什麼會有人支持聖像,因為確實有幾分道理。圖像可以讓人直觀的感同身受,誰能對眼前的慘劇漠不關心呢?
而且我也同意Kevin Keating在福音聯盟撰寫〈可以用基督的像嗎?可以〉的說法,現代人雖然生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卻反而很少看書;透過電影與影片,可以更直觀的讓人了解聖經故事與訊息。只要避免把焦點停留在物質本身,而是關注在它所代表的天上的神聖事物,或許相較於單純閱讀文字,能更有溫度的體會神的慈愛與力量,可以成為一種輔助。
就算是像我這樣沒有敬拜聖髑或聖像習慣的新教徒;更非文盲,可以直接透過閱讀聖經來了解神的話,而且每日都有固定讀經。但是在看到電影,或者說那一瞬間時,也不禁回想起我主的犧牲和痛苦。「靈魂的目光」這個詞可真切合這種情況,不是崇敬演員,而是因為這段影像象徵著我主的犧牲,或者是投射出千年前的那個時刻。藉著那一幕,我的知覺彷彿穿越時空,真正的抵達髑髏地看著我主。
註:喬治·杜比(Georges Duby)著,《大教堂時代:藝術與社會(980—1420)》,南京大學出版社,頁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