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15 好牧人

【腓立比書查經】向著標竿直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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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道宗(聖光神學院研究教授)

經文:腓立比書三章12-16節

壹、經文釋義

保羅在上一個段落(腓三8~11)提到他一生追求的目標,是要「得著基督」(8節)、「得以在他裏面」(9節)、「認識基督」、「認識(曉得)他復活的大能」與「(曉得)和他一同受苦」(10節)。

基督已經先得著了保羅
這些崇高的目標,對一般人來說,可能會認為只有非常之人才能達到。此時保羅想到當他這麼說的時候,腓立比信徒可能誤以為他已經達到完全的地步,不用再去追求了。所以保羅從第12節起作了平衡的說明:「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

由於保羅在本節並未說明他要「得著」什麼,然而就文脈以及本節下半節的內容(「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來看,「得著」的內容應是指「得著基督」(8節;或「認識基督」,10節)。

「已經完全」與上一句的「已經得著」是平行和互相解釋的;由於它們兩個(「得著」、「完全」)都是屬於未來才能全然成就,因此他如今尚未「得著」,也就尚未「完全」(獲得屬靈上的完全)。保羅在屬靈目標的追求上,尚未「得著」,也尚未「完全」,因此他就要「竭力追求」。

接下來「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這一句,其中的「得著」是被動語態,因此應該譯為「被基督耶穌所得著」。若是如此,基督拯救保羅,是為了叫他能竭力追求來得著基督。明確地說,為了使保羅達到竭力追求的目標,耶穌基督已經先得著了保羅

因此保羅在這裡的重點很清楚:基督最先在保羅身上發動工作,而他任何的追求都只不過是回應「基督得著他」的事實而已。至於基督「得著」保羅,所指的就是保羅在往大馬色的途中,遇見耶穌、被耶穌所拯救的這件事。

"The Conversion of Saint Paul",  by Bartolomé Esteban Murillo

強調生命最優先目標
接下來,保羅在13節說:「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這一句的「以為」,在希臘世界是指按嚴格邏輯原則所作的思考,它有時應用在商業場合中的計算;也有時用來指在哲學家的思考行為。

因此,當保羅在這裡使用「以為」這個詞時,是表示保羅的自我評估是經過仔細思考所得的結論。保羅在這裡對自己評估的結果是:他強烈的否認自己已經是完全了(得著了)。

既然尚未得著他所追求的屬靈目標,因此保羅接著說:「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當保羅說「我只有一件事」時,並不是表示他一生中只有一件事要完成。他要做的事可多了(如傳福音給外邦人),並且他也為這些事而努力不已。然而他說「我只有一件事」時,是要強調他生命中最高、最優先的目標。

這「一件事」是什麼呢?保羅在下一句加以清楚的定義,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然而,「忘記」與「努力」是指向「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4)。這就表示保羅的「一件事」可以從兩方面來看:消極方面就是「忘記背後」;積極方面則是「努力面前的」。這兩個方面是要表示保羅是「如何」的跑,就是:不回頭看(「忘記背後」),且一直的往前跑(「努力面前的」)。

向著標竿直跑好得獎賞
「忘記背後」的「背後」,是指保羅成為基督徒(使徒)之後所達到的成就,而不是指他作法利賽人(信主前)時的成就(腓三4~6),因為保羅的賽程是從他歸主時開始計算的。保羅對自己有充分的認識,他知道若是過度陶醉於過去的成就,會妨礙他的「竭力追求」。因此,他的「忘記」(「不去介意」、「不去關心」、「不去紀念」)是為了能夠對準目標、不受攔阻的跑向目標。

「努力面前的」的「努力」,是運動場比賽的用詞。若是把這個字圖像化時,它是描述一個運動員在衝向終點前,他的眼睛直視目標,手往前伸出,身體向前彎曲的姿勢。這種全力衝刺的表現,可以表明保羅對於追求那「一件事」的決心。

那「面前的(事)」是指什麼呢?就是指下一節(14節)的「標竿」和「獎賞」。第14節是保羅把焦點放在他奔跑的終點,以及他努力去得的獎賞上:「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這一節的「標竿」也是來自於運動場上的用語,意思是「注視的對象」。當它用在賽跑的場合時,就是指運動員眼睛所緊盯著的終點線,因此就可以翻譯成「目標」。

保羅向著標竿直跑不是沒有目的,乃是有一個清楚而明確的目標,就是要得「獎賞」。這「獎賞」是「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從上面」原文是一個字,它是指方向,表示神呼召我們是向天上,到祂那裡去。藉著這個詞彙,保羅提醒讀者,他們就是天上的國民(腓三20)。

本節的「標竿」與「獎賞」之間的關係是一體兩面:「標竿」既是保羅竭力追求的目標,它也是保羅想要得到的「獎賞」。換言之,「獎賞」是在保羅達到「標竿」時得到,兩者同時都是指「得著基督」或「與祂有完全的契合」。

保羅一貫的原則
保羅接著在第16節以「所以」一字,由前面的論述(腓二4~15)轉變成對信徒的應用。他對信徒的勸勉是:「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這些人(「我們中間凡是……人」)不是專門針對腓立比信徒;而是符合這個類別(「完全人」)的人,都是保羅在這個地方所講的對象。

「完全」這個字在新約中有多方面的意思,它可以指「完全」,也可作「成熟」;這個地方作「成熟」(基督徒屬靈上的成熟)較合適。保羅的下一句:「總要存這樣的心」,其原文直譯是「讓我們想這(個)」。而「這個」(這樣)所指的,就是三章4到14節的內容。

此時,保羅想到有些人可能會有不同(錯誤)的想法,就提出一個原則來解決:「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顯示有些信徒對保羅關於前面的論述(腓三4~14)有不同(錯誤)的觀點/態度。若是出現這種情形,保羅此時提出一個指導性的原則,就是神就會採取行動引導那些人(「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

這就意味著,當有些信徒在信仰上若有不當看法的時候,神會親自使他們明白保羅所教導的是正確的。雖然保羅沒有明確指出,神到底會使用什麼方式,但是神(聖靈)在信徒生命中有光照、指正與教導的工作,是無庸置疑的。

最後,保羅接著在第16節導入一個重要的結論:「我們到了什麼地步,就當照著什麼地步行」。這一節的動詞「到了」,表示基督徒在行為上(屬靈上)到達某個程度。而「什麼」所指的內容,是指每個人在他屬靈生活上的進展,包括知識與行為。

雖然有些人對保羅上述論及靈性的成長有不當的看法,但是保羅鼓勵他們在已經達到的屬靈階段中繼續前進;在神還沒有向某些人啟示之前,不要讓這個議題成為屬靈成長的阻礙。

貳、反思與應用    

基督徒「得著基督」的追求
保羅在這一段經文清楚的指出,他之所以「竭力追求」得著基督,是由於耶穌在大馬色的路上已經先得著保羅(12節)。如前所述,「得著基督」與「得以在他裏面」(9節),以及「認識基督」的意思相同(19節)。

這是一條一生都要「竭力追求」的道路,像保羅這樣的使徒,都不認為自己「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12節)、「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13節)。他所追求的方法(方式),沒有任何捷徑,也非神秘到遙不可及,只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保羅所要做的就是在一生中,不斷的「忘記」,不斷的「努力」。這樣的追求才有可能離目標越來越近;而非使目標越來越遠離視線。更不會因為懶於追求,以致目標改變了,自己還不覺悟,最終只是證明自己從未認識基督。

保羅的「一件事」,當然也是所有基督徒的「一件事」;他追求的方式,也是所有基督徒應該效法的;保羅以認識主耶穌基督為至寶,我們也是要有如此的價值觀。如果認識耶穌、得著基督如此重要,那我們豈能心有旁騖,在這個世上設立另一個追求的目標呢?

認識神或認識基督,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而非枝微末節。若是如此,我們豈能隨著世人去追求錯誤的目標,而讓自己逐漸的遠離神呢?我們更不可以有了清楚的目標,卻是對這個美好的目標置之不理。想想看,我們僅此一生,除了竭力認識神,還有什麼目標比這個更寶貴、更值得追求的呢? 

神會光照信徒認識真理
當保羅提出他對屬靈目標追求的看法後,他想到可能有些人對他的觀點未必贊同,甚至有錯誤的想法,於是他就提出一個解決原則,就是:「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腓三15)。這句話是表示,在信徒真理的認知上,神會主動光照、指導他們,甚至糾正他們的錯誤,使他們走在正確的道路中。

神在這方面如何光照、引導、糾正信徒呢?若是參考聖經其他的經文,就可以知道,它主要是來自兩方面。第一,就是透過聖靈的工作。聖靈的「引導」(約十六13),不只會使信徒了解上帝的真理,也包括賜給他們順服真理的心(參詩二十五4~5,一四三10)。之所以會如此,是由於人被聖靈引導,就顯示他願意順服;此順服之心,就是由聖靈的引導伴隨而來的。

第二,神光照、引導、糾正信徒,是透過神的話,或是聖經。保羅指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提後三16)。這節出現兩個名詞:「督責」、「使人歸正」(原文為一個字)。第一個名詞「督責」,這是對罪方面的「責備」。表示聖經會顯出人的罪,使人扎心,就在聖靈的工作下,人才會知罪而悔改。

第二個名詞是「使人歸正」,這個字的意思是糾正錯誤(特別是行為上)。表示聖經不只顯示人的錯誤,也提出方向對人作出糾正;這就使得人一步一步的走在正確的道路中。由此看來,神不會任憑祂的子民在無知中飄來飄去,而是透過聖靈與聖經的幫助,使人一步步邁向正確的真理之道。

人要勤讀聖經並常存順服的心
在真理上,神既然做了祂應該做的事;那麼在人的方面,也有必須要做的事,就是勤讀聖經,以及常存順服的心,並且兩者缺一不可。首先,一個人若是不願意讀聖經,或不熟稔神的話,腦中就只是充斥著世界似非而是的觀念,很容易生活被帶偏。當我們對真理不清不楚時,常常會把錯誤的觀念看作是真理,結果是越走越遠,甚至回不了頭。不讀聖經的結果實在太嚴重了啊!

其次,要有順服的心。如果熟讀聖經卻不順服,這是非常危險的。新約的文士與法利賽人對舊約聖經的熟悉度,比一般的猶太人還要來得多。但是他們不順服真理,而不順服真理的最明顯表現,就是拒絕耶穌是神所差來的彌賽亞。

顯然的,讀神的話和讀一般的文學著作,在態度與功能上有許多的不同,其中之一就是要對所讀的聖經,以順服的心來回應。因為順服正是信心的外在表現,沒有順服就表示信心是假的,那樣的信心是無法進入神國的。若是如此,我們豈能不警惕自己,努力的改正過去的怠惰與錯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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