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道宗(聖光神學院研究教授)
經文:腓立比書三章17-21節
壹、經文釋義
效法好榜樣的勸勉
在進入一個新主題之際,保羅此時以稱呼腓立比信徒為「弟兄們」作為開始(參一12;三1、13),這個稱呼是表示保羅對腓立比信徒的親愛之情。接下來就對他們作出新的勸勉:「你們要一同效法我」。
保羅沒有特別指出腓立比信徒當效法他的哪些方面,因此有可能他的意思和其他書信的類似地方(參林前四16,十一1)一樣:任何保羅生活行為值得效法之處,都應該去效法。
保羅也要腓立比的弟兄姐妹「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這句話的原文直譯是:「留意那些這樣行的人,正如你們在我們身上有榜樣」。它所要表達的意思是:你們也要留意那些人,那些人是照我們的榜樣而行的人,並且我們也為你們留下榜樣。
這一節可以看到三個群體:「你們」、「我們」及「那些這樣行的人」。這裡的「你們」,是指腓立比信徒;「我們」則是指的是保羅及其同工,這些同工可能包括提摩太、西拉和以巴弗提(帖前一6;帖後三7;腓一1;二23、25~30;徒十六19;十七10);另一個群體是「那些這樣行的人」。
那些照保羅及其同工的榜樣而行的人是誰,保羅並未明確指出。很可能保羅的意思是,任何一個效法保羅他們之言行的人,就屬於「那些這樣行的人」之範疇。
好榜樣的負面例子
第十七節效法好榜樣的勸勉,是第十八節的「因為」所要呈現的理由。這些人在人數上並非少數(「有許多人」),並且也被保羅貼上負面的標籤:「基督十字架的仇敵」。雖然保羅並未清楚的指出他們是誰,可以肯定的是,這些人並不是腓立比教會裡面的信徒,而是在教會之外的假基督徒。
「基督十字架的仇敵」很可能是自稱基督徒的一群人,但是由他們的行為來判斷,可以說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他們的行為從第十九節可以略知一二:「……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對於這些人,保羅不厭其繁且早就警告腓立比的信徒:「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保羅過去在腓立比城與這些信徒在一起時,就已經多次警告他們了。而他現在「又流淚地」(深沉的痛苦或憂傷)告訴他們。
既然提到「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保羅就從第十九節起,對於這些人有四重的描述。第一個描述是:「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它所顯示的一幕是末世性審判的場景。若是如此,「沉淪」(參腓一28)所指的是屬靈上的滅亡。
第二個描述是:「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在這個地方,「肚腹」是「肉體」的轉喻(metonymy,即以「肚腹」來代表「肉體」),它所指的是一種生活形態與生命的態度。因此「以肚腹為神」,就是指他們以滿足肉體的慾望為生命中最高的目標。
第三個描述是:「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這句話的希臘文直譯是「榮耀是在他們的羞辱裏」。這裡的「榮耀」,是指他們所樂於參與的事;「羞辱」則是表示他們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所持的看法。這句話帶有反諷的意味,它的意思是:由於他們是十字架的仇敵,他們所引以為榮的事,實際上是他們的羞辱。
第四個描述是:「專以地上的事為念」,它的希臘文直譯作「是思念地上之事的人」。表示那些人思考的傾向及注意力是放在「地上的事」。而「地上的事」的「地上」,具有道德性的涵義。我們可以這麼說:「地上」就與「肉體」形成同義詞。
信徒未來的盼望
此時保羅也把注意力從「基督十字架的仇敵」轉到腓立比信徒身上:「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這裡的「國民」一詞,如果作「公民權」或「國家」可能最恰當。「國民」這個字是要表示基督徒是屬於天上的國度(「天上的國民」),如今他們的地位與治理他們的權柄都是屬天的,因為他們是由坐在神右邊的基督所治理(西三1~2;弗一20~21)。
若是如此,基督徒可說是擁有雙重國籍(或雙重身分),一個是地上國度的國籍;另一個是天上國度的國籍。對當時的人來說,或許最值得追求、最有價值的國籍,是羅馬的國籍(公民權)。
既然提到「天上的國民」,保羅接著以下一句來強化這個思想:「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等候救主」的「等候」,是指信徒「熱切的等候」末日的救恩。這位救主耶穌基督將來要「從天上〔那裡〕降臨」,那是所有信徒的期待。在那個時候,既是救恩完全實現之時,也是所有的罪惡(林前十五24)、邪惡勢力、撒但被消滅的時候,甚至死亡也不覆存在。
除了以上的事實之外,耶穌基督在末日的工作之一,就是「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根據哥林多前書十五章的經文得知,信徒身體的改變不只是外在的(形狀);也是本質上的不同,因為它是不朽壞的、榮耀的、強壯的以及靈性的(林前十五42~44)。整體來說,神的救恩不只是使信徒的靈魂得救,也包括使他們的身體得到改變。
在末日,神要改變信徒的,是「我們這卑賤的身體」。「卑賤」在此是與在「榮耀的身體」對照之下,來說明身體的卑微狀態。身體之所以會處在卑微的狀態,是因為它是會朽壞的、羞辱的、軟弱的、會死亡的(林前十五42~44),並且容易受到罪的影響與控制(羅七14~25)。
但是耶穌再來時就不同了,因為我們的身體在將來會有翻天覆地的改變,就是「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這一句的「相似」是指「有相同的形像」。它牽涉到不僅是外在形狀的變化,也包括本質上完全的更新與改變。簡單的說,基督徒的身體在末日時所作的改變,會與基督復活的身體一樣。
信徒的身體能之所以能有巨大的改變,是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基督「按著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作成的,這裡的「按著」意思是指「與……一致」,而非「憑藉」。因此所強調的,是基督改變信徒身體的理由和標準;而不是指改變信徒身體的媒介。
這裡的「大能」是指能力,保羅稱這個大能是「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顯示基督的大能不只能夠使信徒的身體在末日得著改變,還能夠使萬有歸服他自己。「歸服」這個字在此有制伏、使屈服之意;而「萬有」是指整個宇宙萬物(參羅十一36)。
貳、反思與應用
基督徒有多個榜樣可以效法
保羅在這段經文中,明確地要求腓立比的信徒一同「效法」他,也要「留意」(效法)那些照他們榜樣行的人。腓立比信徒要效法的對象有兩個:一是保羅以及他的同工;二是那些行事為人有好榜樣的人。而那些人之所以值得效法,是由於他們效法保羅與他的同工之故。
聖經中有許多可以效法的人物,只要有好的見證與正確信仰態度的人,他們都可以成為信徒效法的榜樣,並且其數目之多,可以稱之為「如雲彩圍著我們」(來十二1)。
除了這些人物,聖經也告訴我們要效法耶穌基督(羅十五5;帖前一6)。除了耶穌之外,聖經也提到我們要效法神(弗五1)。更重要的是,我們自己也可以、也應該成為別人效法的對象。因為保羅要腓立比信徒「留意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時,表示那些效法保羅及其同工的人,也成為腓立比信徒效法的榜樣。
這就意味著,當我們效法有好榜樣的信徒,或是效法耶穌、父神時,此時我們也可以成為別人效法的對象。因此,如果我們想要在教會中苦苦找一個效法的榜樣,卻常以為不易尋得好榜樣時,為什麼自己不成為別人效法的對象呢?我們在榜樣上,又豈能把全部的責任推給別人呢?
基督徒是天上的國民
保羅在第二十節中指出,「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既有如此福氣,信徒生命的目標當然也要隨之改變,就是以神國為念,也就是「求在上面的事」(西三1)。這種「求」上面的事,就是去培養那透過福音已經種在信徒生命中的種子,使之生根、成長並結果子(西一10、28,二7)。
既然如此,一個基督徒的利益是以基督為中心,不管是個人的態度、野心、各方面的觀點,都是由基督與信徒的關係所塑造,因此行事為人就能夠「與基督的福音相稱」(腓一27);並且信徒對基督的忠誠,也遠超對地上一切人、事、物的忠誠。
簡單的說,「求在上面的事」不是去追求一個失落的東西,或是去發現尚未屬於他們的事物。而是更深、更完全的追求已經獲得的事物,就是基督徒生命的實質(「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6;「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西三3)。
如此大的福氣,全部都蘊含在「天上的國民」這個詞彙中。當一個基督徒認識這個真理,那麼他就會像保羅一樣,對人生的目標有一個大調整,對生活有全新的立志;而非渾渾噩噩、得過且過的活下去。因為他的屬靈身分,就是將來能夠進入神國度的證明。
許多人想移民到一個生活較好的國家,因此就會有許多的籌劃與努力,目的是使他的夢想成真。但是一個基督徒如果現在不努力的「求」與「思念」上面的事,那麼就表示他沒有預備好要進神的國,甚至可以說明他不是屬於神國的人。因為一個基督徒信主後不是就沒事幹了,也不須要有任何的追求與努力,只等著救恩的列車帶他進神的國。
神的國固然是神白白的賞賜,要賜給那些憑信心與耶穌基督建立關係的人。但是不要忘記,真信心的表現是預備好自己,隨時等候神國的到來(參太二十五1~13)。一個真信徒必定對「天上國民」的身分極為珍惜,並且努力活出與此身分相符的生活。
他會「求」上面的事,他的人生目標會不斷地調整到正確的方向,他的生活會努力符合「基督的福音」,並且一切的判斷都是立足在福音真理上。他不會「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使兩個「主」在他生命中,不斷的搶奪主權。
如果一個人真的把「天上國民」看為如此寶貴,他就不會一心一意只想追求世上的物質,眷戀於那些「糞土」,不忍丟棄「萬事」。「天上國民」的屬靈價值,只有屬神的人才能看得懂(參林前二14),也才會視為寶貴並且以一切力量來護衛它(參太十三44~46)。我們是這樣的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