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慧康(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新約〈羅馬書〉12章9-21節(當代譯本)
若問:我們在教會生活裡要學些什麼呢?本段經文之前是說要以彼此所得不同的恩賜互相配搭服事主,本段即強調要學習彼此相愛。當然具體來說,該如何彼此相愛?這需要在各樣不同的處境裡細細琢磨。但整體來說,愛是從神而來,基督徒既已蒙恩得救,領受神的憐憫與大愛,理當在各種不同處境裡倚靠祂的恩典,學習彼此相愛,以滿足祂的心意。
愛要出於真誠,要有具體的行動與付出
9-13節:不可虛情假意地愛人。要嫉惡如仇,一心向善。要彼此相愛如同手足,互相尊重,彼此謙讓。要殷勤,不可懶惰,要常常火熱地事奉主。盼望中要有喜樂,患難中要堅忍,禱告要恆切。信徒有缺乏,要慷慨幫助;客人來訪,要熱誠款待。
虛情假意地愛人是首先應當注意避免的。常聽人說基督徒應該要有愛心,教會要有愛心,所以要對我好一點,等於道德綁架,讓人壓力很大。基督徒的愛心若不是出於甘心樂意,只是擔心被負評,便不是出於真誠而是受壓。
「要嫉惡如仇,一心向善」,所以基督徒應當善惡分明,才能做到厭惡惡而親近善,這一點也不違背基督徒的愛心原則。例如廢死團體為死刑犯爭取權益,替他們請律師提出上訴或釋憲的聲請,甚至曾有一個法務部長說「願意為死刑犯下地獄」,顯出非常疼惜他們的宗教情懷。但是為什麼不多多關心那些被死刑犯奪去寶貴性命的家屬呢?他們得到賠償了嗎?他們才是真正無辜受害者,迫切需要被關心的啊!
「要彼此相愛如同手足,互相尊重,彼此謙讓。要殷勤,不可懶惰,要常常火熱地事奉主。」我們都是蒙神拯救的一群,是屬神的兒女,所以理當如同手足般彼此相愛。至於「互相尊重」也就是不要越界,不要任意侵犯對方的權益。不但關係好的時候要注意,關係不好的時候也是一樣。至於要如何避免懶惰殷勤服事?聖經說懶惰的人要去看螞蟻工作,就可以得智慧(箴6:6-8),一個懶惰的人無論再有恩賜都發揮不出來,因為他根本懶得不想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真應該看看螞蟻是如何勤奮度日。
「盼望中要有喜樂,患難中要堅忍,禱告要恆切。信徒有缺乏,要慷慨幫助;客人來訪,要熱誠款待。」聖經始終沒有揭開人生為何有諸多苦難的真正原因,所以有人說苦難是奧秘,但問我們在患難中能學什麼?聖經倒有答案—就是忍耐!堅忍到底的品格必定是在患難中歷練得來,太舒服的環境也不需要你忍耐,只要懂得感恩就好。
「信徒有缺乏,要慷慨幫助」這原是好的,但這句話不是鼓勵你專找基督徒借錢,前面說過,愛心生活的原則不是讓人道德綁架,是用來勉勵自己。但你若真有負擔,要給些金錢幫助有困難的肢體應該匿名奉獻,以避免滋生困擾。愛心是需要有智慧的。
被迫害反倒祝福對方,尋求彼此和睦
14-18節:迫害你們的,要為他們祝福;要祝福,不可咒詛。要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要彼此和睦,不可心高氣傲,反要俯就卑微的人,不可自以為聰明。不要以惡報惡。要尊重別人,眾人都認為好的事,應該竭力去做。如果可能,總要盡力與人和睦相處。
「迫害你們的,要為他們祝福;要祝福,不可咒詛」這與耶穌愛仇敵的教導一致:「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5:44)」但問題是,詩篇裡面那麼多咒詛仇敵的禱告又該怎麼說?聖經有矛盾嗎?
其實一點都不矛盾,反而相輔相成,各有重要。要知道,詩篇裡的禱告都是對神,但耶穌及保羅這裡教導的愛心生活都是對人,對象不一樣。我們遭到逼迫患難,心裡難免有抱怨牢騷,甚至對仇敵有咒罵苦毒,這些全都可以向神傾訴,上帝能擔待我們的負面情緒,也能在禱告中予以更新,使我們重新得力,真正面對仇敵出在眼前反而可以不殺不恨,甚至為他祝福!何故?因為我們已經透過禱告,在祂裡面得釋放與自由!
大衛就是這樣。他在詩篇裡的咒詛都是遭逼迫患難之時所寫的,咒詛得非常厲害(詩109:6-20),但是真正面對處心積慮要殺他的掃羅王出現,反而不殺不恨,甚至他死了還為他哀哭不已。
換言之,你要做到愛仇敵,是要禱告的,絕對不是靠自己屬血氣的力量能辦到。
「要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這是指基督徒要有同理心,要能感同身受週遭人的心情,與之同喜同悲,畢竟我們是互相聯絡作肢體的。固然有憐憫恩賜的人這方面的特質非常明顯,但也不是說不具備這恩賜就有正當理由可以豁免。
「要彼此和睦,不可心高氣傲,反要俯就卑微的人,不可自以為聰明」我們要能真正做到不自以為聰明,就要多聽多問。正所謂「兼聽則明,偏聽則暗」就是這個道理。
「要尊重別人,眾人都認為好的事,應該竭力去做。如果可能,總要盡力與人和睦相處」按照保羅治理教會的原則,只要不玷污教會的聖潔,不違背真理的原則,都應該盡力與眾人尋求和睦,個人意見不應堅持。但若影響聖潔,於真理有虧,和睦就要退讓,免得教會被玷污(林前5:1-11)。
不要任憑己意報復對方,好讓上帝為你討公道
19-21節:親愛的弟兄姊妹,不要私自報復,要讓上帝來審判,因為聖經上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的;若渴了,就給他喝的;你這樣做是把炭火堆在他頭上。」你不可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身處這個罪惡與淫亂的世代,難免會遇到不公不義的事,即使在教會也不例外,畢竟教會不是天堂,只是幫助你通往天堂的必經之路。若遇到被欺壓怎麼辦?如何為自己捍衛權益,才符合基督徒愛心生活的原則呢?
第一步最起碼要先做到:不要憑己意任意報復。基督徒若任憑自己的意思報復對方,等於是自己當家作主,那上帝就不再為你討公道了,因為「一事不再理」,總不能同樣的事件你自己都出手教訓對方了,還要上帝再懲罰對方一次吧?這也有欠公平。而且自己動手問題很多,常常因為下手不知輕重,自己反而也出事。
第二步是交給上帝來處理。以前我以為交給上帝就是等末日的審判,其實交給上帝也包括上帝在地上託付的權柄,例如政府或法院。遇到消費糾紛,可以向消保官申訴,讓政府公權力介入為你討公道;或檢附證據向司法單位提告,讓法官為你伸冤。這些也是解決紛爭的合理管道,不見得都要等到耶穌再來末日審判才能為你討公道。
第三步是最難的,就是與仇敵和好。如何讓你的對頭心甘情願向你認錯請求原諒,雙方盡釋前嫌言歸於好?聖經有提供一個好方法,就是「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的;若渴了,就給他喝的」這樣以德報怨,能夠「把炭火堆在他頭上」。這是古埃及的悔罪儀式,做錯事的人要請求對方的原諒,頭上戴著裝炭火的鍋子向對方悔罪(類似我們古代的負荊請罪),雙方便能盡釋前嫌言歸於好。
當然,是否真能百分百奏效還要看對方,但是我們若願意往這方向做,至少能夠以善勝惡,而非為惡所勝,陷在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惡性循環裡永無寧日。
記得以前我應聘到一個教會,原本是要與老牧師交接的,但他不肯交棒,甚至為了趕我,不惜召開會友大會,當著全會眾的面劈哩啪啦數落我怎樣不適任,把我講的跟魔鬼一樣。但是投票的結果,票數不夠,還是沒能推翻原先執事會聘任我三年的決定,只能被迫交棒。
但我接任後,每每站在講台上,卻一句數落他的不滿都不講,反而帶領會眾為他退休後的生活祝福。其實也沒上演「大和解」,並未真正做到言歸於好,但原先那種「肅殺批鬥」之氣,已沖淡不少,沒讓教會落在以惡報惡的循環裡,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總之,以上這些提點,有簡單也有困難。有容易入門的,像客人來訪要熱誠款待,有些甚至到現在信主多年連我也做不到,例如你的仇敵餓了,還要給他吃,若渴了,還要給他喝。好在這些都不是出於律法的要求,並不是說要全部作到才能稱義,而是已經領受救恩,站在恩典地位的我們,該如何回應神,活出神喜悅的生活。
願上帝恩待幫助我們,到了什麼地步,就按照什麼地步去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