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近日,賴清德總統宣布多項減稅措施,包括「單身租屋者年所得低於62萬6千元」、「夫妻養育兩個5歲以下小孩的四口之家,年所得低於164萬1千元」和「照顧2名長輩、年所得低於212萬4千元的三代同堂之家」,明(2026)年均免繳綜合所得稅。
推算全台約有40%至50%的民眾因為新制直接受惠,這是由於台灣前1%的高所得者,就貢獻國庫了近40%至50%的稅收,賴總統也強調「明年將是國人有史以來稅金繳最少的一年」。
此外,根據財政部公布的「2024年全國稅收統計」,去年台灣全年稅收達3兆7,619億元,高於預算數(即超徵)5,283億元,主要是由證券交易稅(證所稅)、綜合所得稅(綜所稅)、營所稅和營業稅所挹注,而正成長的稅目中,又以證交稅增加907億最多,這筆超徵的稅金,也成為近期即將發放的「全民普發一萬元」的財源,可以「經濟成果全民共享」。
經濟好 稅收增加 要照顧人民
根據總統府發布的新聞稿,台灣股市的指數來到歷史新高、今年前兩季的經濟成長率分別有5.48%和將近8%,賴總統認為「經濟好,稅收增加,就要將人民照顧得更好」。
但近年來「民生物價飆漲,上班族薪水卻凍漲」,勞動部則公布,勞動力低度運用指標當中的「工時不足就業者」(因經濟因素,致資料標準周實際工時未達35小時,但希望能增加工時者),8月份突破12萬人,創今年新高,
政府將普發的一萬元現金和列名政府減稅的對象,是解生活燃眉之急,讓人喘口氣?還是反映你早已是活得很辛苦且掙扎的那群人?在這個生活大不易的年代,教會和基督徒該如何因應和關懷周遭有需要的人?
保德信投信前投資長唐雲益受訪時表示,根據帕雷托法則(80/20法則),在非共產國家,社會上80%的財富會集中在20%的人手上,以主計總處公布的最新台灣家庭財富分配統計,年收入前20%家庭和年收入後20%的家庭,貧富差距從30年前的16.8倍,拉大到66.9倍,所以台灣前1%的高所得者和賺錢的企業,貢獻了國庫大部分的稅收,從國家經濟和財稅的層面是貼近現實的。
有餘者要去祝福不足者
唐雲益說,賴總統提到的高所得(賺錢)的企業,和年所得前段班的富人,繳愈多稅,政府越有能力照顧民眾,他認為這就是哥林多後書八章14節「乃要均平,就是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所傳達的真理;而創世記四十一章56節,則提醒教會和信徒,神在豐年時所賞賜積攢的錢財,在現今這個很多人都過得很辛苦的年日,有餘的要願意給出去補有需要者的不足。
就像在約瑟的時代,當時饑荒遍滿天下,約瑟開了各處的倉分糧給埃及人,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約瑟在豐年時積攢的糧食,在荒年時,不但祝福了埃及人,也祝福了全地的人。
唐雲益說,在賴總統宣布的三類減稅對象中,其中有一類是「年所得未達62萬6千元的單身租屋族」,他算過符合這個標準的,明年可以減少數千元的稅金,對於「無房」小資族不無小補,而根據台積電8月底公布的113年度永續報告,從2020年到2024年,員工人均薪資從247萬提升至357萬,薪資平均成長了44.5%,一個人的薪水就超過了賴總統宣布的三類減稅對象的年度總所得甚多。
申命記八章18節提醒基督徒:「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因為得貨財的能力是他給你的」,相信那些收入高稅繳得多的人,也是上帝賞賜他們得貨財的能力,讓政府能藉由他們所繳的稅金,透過減稅和社會福利(如社宅)的補貼,「有餘的幫補不足的」。
唐雲益舉這次全民普發1萬元的政策為例,發放的財源多半來自證交稅、綜所稅和營業稅的超徵,證交稅的徵收,是只要股民有交易行為,無論是賺或賠都要徵稅,而營業稅則是,每個人每筆消費行為,都要被政府收取5%的營業稅,而綜所稅的超徵,則來自於前10%高收入者繳稅的貢獻,所以這一萬元採取不排富,全民共享是合理的。
經濟起飛果實全民共享
只是超徵的稅金,是拿來普發現金,還是補貼電價、健保費還是做為推動國家重大建設之用,就是政府的施政決定。像是當年的十大建設,就是政府舉債,包括發行公債籌募建設基金,後來十大建設完成後,國民平均所得接連翻漲,經濟起飛的果實就是由全民共享。
唐雲益說,從歷史經驗來看,當執政者針對特定的族群或是全民來減稅,無論是基於長遠發展需要還是與民休養生息,都有其考量,像是針對單身、養育兩個稚齡子女的夫妻,及針對照顧長輩的家庭減稅,以及將長照特別扣除額,由今年的12萬提高到18萬,都是減少台灣高齡化和少子化的稅改政策。像增加育兒家庭的特別扣除額和個人繳稅時,可扣抵基本生活費從每人21萬,調高至21萬3千元,就是全民受惠。
至於台灣明年將有40-50%的民眾,合乎免繳綜合所得稅的資格,這反映了台灣社會什麼樣態?
唐雲益說,台灣貧富差距加劇,這已是經過公部門統計,現在高所得和低收入國民的差距拉大,有一部分在於從事的行業別。像是傳產與餐飲業從業人員,薪水就不可能達到台積電的水準,而年輕的一代,很多是多元斜槓的就業型態,而非靠一份全職的薪水。所以政府所採的減稅標準是「年所得」,而非「月薪」,只要是有開立扣繳憑單的,都會被列入受薪者的年所得,像是有的人除了領月薪,還有投資和收(房)租的被動收入,他們的年所得其實並不低,而且政府的減稅,只是減免符合減稅資格的綜所稅,他們仍須繳納營業稅、房屋稅、燃料稅和牌照稅等租稅,同樣是對國家的國庫稅收有所貢獻。
生活大不易年代 教會可做什麼?
在這個生活大不易的年代,教會和基督徒該如何因應和關懷周遭有需要的人?唐雲益說,他聚會的教會因為牧師有照顧年輕人的看見和負擔,對於那些經濟不豐,但有租屋需求的學青,經審核符合資格的人,教會就會以低廉的價格出租宿舍給他們,讓他們在減少租屋的開銷,可以有更餘裕去進修和裝備。也有弟兄姊妹,主動將閒置房舍,用低於行情的價格出租給小資夫妻,這都是「有餘的提攜不足的」。
唐雲益說,從政府推動的普發現金和減稅政策,提醒教會「關心鄰舍有需要的人」的重要。畢竟,台灣有近67倍的貧富差距,加上在政府減免綜所稅有約莫50%的民眾會受惠,這都提醒教會和信徒要實踐箴言三章27節的行動,成為給出祝福的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