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4 好牧人

羅馬書第31講  追求和睦與彼此造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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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康(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新約〈羅馬書〉14章14-23節

不知道你會不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大家討論一件事,其實事件的本身還好,沒那麼絕對,但是有些人態度強硬,認為他講的才對,別人都不對,弄到最後反而不歡而散?

保羅諄諄告誡我們吃什麼或不吃什麼其實都好,跟犯罪無關,但是因此破壞和睦或絆倒別人就有罪了!要把握這個原則,有幾件事要特別注意:

沒有什麼食物是不潔淨或不可吃,這是耶穌與使徒一貫的教導

14節:我知道並靠著主耶穌深信,沒有什麼是不潔淨的。但若有人以為某物不潔淨,那物對他來說就不潔淨。

關於飲食的問題,即便當時這些拜過偶像的肉是吃或不吃,引發諸多議論,但保羅還是回到信仰的原則先回答。他說他知道,也靠著主耶穌的教導深信,神所造的百物沒有什麼是不潔淨以至於不能吃的。為何他有這樣的深知確信呢?

因為先前耶穌有講過食物都是潔淨的,沒有污穢。

耶穌召集了眾人,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入口的東西不會使人污穢,從口中出來的才會使人污穢。(太15:10-11)」固然在舊約利未記11章,上帝吩咐摩西許多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條例,叮囑以色列民要遵守。但是到了耶穌教導眾人的時候,已經不提這些,反而說了一句很關鍵的話:「入口的東西不會使人污穢,從口中出來的才會使人污穢。」

正因為入口的食物都不會使人污穢,所以過去潔淨與不潔淨的條例已經翻頁,不須糾結。耶穌要我們注意的不是食物,而是自己的心思意念。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路6:45),這些從口中說出來的心思意念若不潔淨,才真正能夠污穢人。

當然,福音傳到外邦人之後,曾經因為與猶太人的文化不同而發生衝突,當時耶路撒冷會議做出以下結論:「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徒15:28-29)」

不過這些禁令,後來保羅建立許多教會都不再提及,反而還是回到原先耶穌所教導的原則:「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前4:4-5)」所以我們認為,耶路撒冷會議的結論是為了當時外邦人與猶太人的和睦著想,飲食的禁令是一時的權宜之計,希望外邦人能禁戒祭偶像的物與血,不宜過度刺激猶太人。

以上可知:神所造的百物並沒有什麼食物是不潔淨或不可吃,這是主耶穌與使徒一貫的教導。但這些並非第一要緊,可以有不同意見也沒關係,所以若有人以為某物不潔淨,那物對他來說就不潔淨,保羅也表示尊重,無意為此繼續著墨太多。

吃喝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要追求公義和平與聖靈中的喜樂

15-18節:如果你吃的東西令弟兄姊妹不安,你就不是憑愛心行事。你不可因為一點食物而損害基督捨命救贖的人。所以,不要讓你們認為好的事被別人詬病。因為上帝的國不是關乎吃什麼喝什麼,而是關乎公義、平安和聖靈所賜的喜樂。以這樣的態度事奉基督的人才會得到上帝的喜悅和大家的稱讚。

現在問題來了!如果這些拜過偶像的肉我覺得可以吃,但是吃了會讓弟兄姐妹看到感到心裡不安,那怎麼辦?吃還是不吃?

保羅認為不應該吃!理由是:不要因為這一點食物,損害了基督捨命要救贖的人,否則就不是憑著愛心行事。基督徒應當要注意別人的觀感如何?不要讓自己認為對的事反而被別人詬病,那就不好了。

雖說我們不要活在別人的眼光裡,但也不要成為我行我素的人。要看你的弟兄姐妹為寶貴,不要因為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反而傷害了耶穌捨命救贖的人(例如飲食),這就是愛心的原則。

那麼,飲食不重要,什麼才重要呢?在神的國裡一同追求公義、平安與聖靈所賜的喜樂是最重要的事。若有什麼事妨礙或攔阻我們追求這些,務要竭力排除之,若有什麼能促成我們追求這些,就要竭力去作。

能把握這樣的原則,以這樣的態度事奉主,上帝喜悅,眾人也都稱讚!

即使我有信心認為可以做的事,也應該注意不要絆倒人

19-21節:所以,我們要努力追求和睦,彼此造就。不可因食物的問題而破壞上帝的工作。所有的食物固然都是潔淨的,但人若因所吃的食物絆倒別人,就有罪了。無論是吃肉、喝酒還是做任何別的事,如果會絆倒別人,就應該一概不做。

所以保羅作出一個結論:我們應當努力追求和睦,彼此造就。和睦是重要的,若是吵吵鬧鬧,弄得教會烏煙瘴氣人都走光了,哪裡還能彼此造就呢?為了這個目的,像飲食這些問題,雖然都是潔淨的,可以吃,但是因此絆倒人就不應當做,以免得罪神。

與此相類的,例如喝酒,或是做任何別的事也是一樣。

保羅也曾經寫信給哥林多教會提到一件事:如果有人看見你坐在偶像的廟裏面吃喝,他因此跌倒,那麼你傷害他脆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林前8:9-12)。問題不在食物本身,在於你絆倒人了。因為主耶穌說過:「那絆倒人的有禍了(路17:1)」。所以即使你有信心認為可以做的事,也應該注意不要絆倒人。

如果我們決定做一件事,沒考慮上帝,也不管別人怎樣,那就是罪了

22-23節:你有信心認為可以做的,只要你和上帝知道就可以了。人如果在自己認為可以做的事上問心無愧,就有福了。人如果心裡疑惑,卻仍然吃,就有罪了,因為他不是憑信心吃。凡不憑信心去做的,就是犯罪。

諸如類似飲食的問題,並非第一要緊的真理,可以容許彼此看法不同,不需要非得看法一致才行,只要你有信心認為可行,你自己和上帝都知道就可以。在這情形之下,保羅認為自己可以問心無愧,能向上帝能交帳就有福了。

不過另外一個情況是:如果做一件事能否向上帝交帳,他自己有疑問,沒把握,卻仍然去行,沒考慮上帝,也不管別人觀感怎樣,只是圖自己高興就好,那就是罪了!這裡說的「凡不憑信心去做的,就是犯罪。」按上下文的意思,就是指他吃這些拜過偶像之物,當時的情況能否問心無愧向上帝交帳是有疑問的,並沒有把握,但他還是去做,也不管是否因此絆倒人,只是因為自己想吃,那就是罪了。

記得前幾年台北有個教會內部發生一些糾紛,因為教會成員大都是演藝人員,與媒體熟識,連牧師也是演員出身,新聞有可看性,所以當事人爆料給媒體。這麼一來,其他吃瓜的群眾看了報導,有人說這個對,有人說那個才對,各有各的按讚及聲量。一時間這個教會常常上熱搜,被人議論紛紛,但無助於問題的解決。

其實教會有糾紛該怎麼解決?聖經當然有教導,但是找媒體爆料卻非妥適。當時有人退出該教會,甚至有些網友留言說:怎麼教會也有這麼多事啊!那我不要去教會了!

請注意:如果我們做一件事情能否向上帝交帳也不管,是否會絆倒人也不在意,只圖自己高興就好,那就得罪神了!若因此絆倒人,讓人不願意來教會,罪就更重了!

總結以上,保羅曾經勉勵教會弟兄姐妹無論或吃或喝,日常生活上無論做什麼事,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這是重要的原則,但講到榮耀神,我們可能抓不到頭緒,可以從「追求和睦彼此造就」開始落實。時代在衍變,與吃喝類似的問題還有很多,但聖經教導的原則是確實不改變的。

願神幫助我們:在重要的真理上力求合一保持一致,但在次要的問題上容許看法不同彼此接納,並有上頭來的智慧分辨什麼是重要與次要。更多把眼目定睛在祂永恆的國度,追求和睦彼此造就,並且努力追求公義、和平與聖靈所賜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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