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撒(Tirzah)
有些文化不是寫在書頁上,而是佩戴在身上。
金屬的重量、花香的氣息、紗麗的摺痕,在行走與坐臥之間輕聲作響。
那些看似微小的裝飾,其實保存著家族的記憶,也訴說著島嶼如何把生命與文化,一代一代地傳承下去。
在可倫坡的午後,我曾走過購物商場的咖啡廳。玻璃窗內,一位少女頭頂插著新鮮的茉莉,耳垂搖曳著金耳環隨著說話輕輕晃動,手腕上的鈴鐺在舉手投足間發出細碎聲響。這些佩戴不是炫耀而像是一首沒有旋律的詩,低吟著生活、信仰與時間的故事。

身上的文化書寫
我第一次注意到這些無聲的語言,是在一場婚禮上。新娘頸項上的黃金令人目不暇給:額前的nethi,胸前層層疊疊的mala,手臂上的kadala,腳踝的salangai,就像一座被細心呵護的金色花園。這些飾品多半出自母親之手,是嫁妝,也是守護。許多金飾並非新製,而是代代相傳,述說著上一代的經驗,也叮囑下一代的方向。
在僧伽羅(Sinhalese)族群中,新娘常佩戴多件金器,每件都有其位置與象徵;坦米爾(Tamils)新娘,則由丈夫親手繫上thaali,一條細緻的金項鍊,標記人生進入另一個階段。項鍊上的蓮花等圖騰,像是將整個生命隱藏在一個小小的符號裡。不同地區、不同族群佩戴形式各異,卻同樣是承載著生命的重量與祝福。
正如申命記六章提醒我們,要把所領受的話語存記在心,殷勤教導我們的兒女,無論行路、坐臥、躺下、起來,都成為生活的一部分。信仰的承傳,從來不只靠言語,也常藉著可觸可感的記號,讓下一代記得自己所屬、所信、所回應。
然而,若回到生命層面,這些佩戴物件並不是隨意的選擇。何時開始貼「額點」(bindi)?什麼年齡可以戴上耳骨環?婚禮當天該佩戴哪些金飾?這些細節彼此牽引、層層交錯,編織出一場家庭與族群間的盛大演出。飾品不只是美的延伸,更像盛裝過往的器皿,把愛、責任與關係,都默默收藏其中。

當佩戴成為歸屬
我曾在市場的階梯旁,看見一位老太太靜靜坐著。她耳垂上掛著厚重的金耳環,指尖輕撫紗麗的衣角,彷彿時間在她身旁慢了下來。那不是流行的樣式,而是一種刻痕,將歲月留在身上。
在這座島嶼上,幾乎每個女孩自幼便戴著小小的金耳環,重要的日子,耳飾更是華麗而隆重。在斯里蘭卡生活久了,我也開始戴上耳環,起初只是入境隨俗,與姊妹們站在一起不顯得突兀。然而,每次扣上耳環時,心裡總有一個微小卻清楚的叮嚀:出埃及記二十一章5–6節那位因愛主人而甘心留下的僕人,便用錐子在門框上穿刺耳朵,成為一生歸屬主人的記號。
「我愛我的主人,不願自由離去」那不是失去自由,而是出於愛的選擇。於我而言,這樣的佩戴,逐漸成了一種無形的提醒──在異地的文化張力與生活拉扯中,我仍要學習聽主的話,順服祂的引導,並永遠事奉神的記號。
有些物件,即便沉重,也值得守護──就像那些被代代保存的金飾。
曾在東部河岸的一家餐廳,我看到一戶穆斯林家族共進晚餐。婦女們全身黑袍,只露出眼睛與指尖,卻在手腕與指節間佩戴著閃亮的金飾。她們安靜坐著,卻像在畫一幅無聲的圖:存在、記念、選擇。佩戴不是展示,而是生活的暗語,代代女性在日常中留下自己的足跡。
金飾也象徵著家族的世代傳承。一條舊金鍊從母親轉掛到女兒的頸上,不只是延續,更是一種託付與不捨。它提醒我們,生命的每個階段都值得被慎重對待;每一次佩戴,都是一次見證。這樣的扶持不喧嘩,卻像微光,在平凡中持續閃爍。
與此同時,在首都的年輕世代也為佩戴賦予新的詮釋。她們選擇耳骨環、輕項鍊,或將傳統金飾與西式服裝混搭。對她們而言,裝飾成了一場與自我對話的過程,在承接傳承的同時,也為自己保留轉身的餘地。於是婚禮上的金飾,成了一場溫柔的書寫:既向上一代致意,也為下一代留下未竟的篇章。
每一代人,都是文化的書寫者。佩戴不是簡單的重複,而是在每一次選擇中,悄悄記錄個人與群體的交替。像河流,沖刷舊石,也開闢新道。當代女性在身上留下的,不只是裝飾,而是屬於她們個人的印記。
當我凝視斯里蘭卡女性的金飾與額貼,那份美早已超越視覺的驚豔,更像一條無形的線,牽引著家族記憶與族群脈絡。每一件飾品都是細膩的記憶載體,將個人的姿態融入傳統美學之中,使個體之美與群體之美相互映照。相較之下,台灣的佩戴裝飾則更傾向個人選擇與世代性格的展現,每一件飾品都在書寫當下的自我意識與創造力。兩者之間,並非對立:美既能承繼,也能回應時代。

被顯明的生命
對我而言,「佩戴」並不只是外在的裝飾。像戒指這樣的飾品,是在進入婚姻之後才開始戴上的;它所展現的不是美感,而是身分的標記──既提醒自己,也向旁人表明,我已進入婚姻的關係。在今日男女界線漸趨模糊的社會裡,這樣的佩戴,也成了一種靜默而明確的保護。真正重要的從來不是戴了什麼,而是所佩戴的,是否彰顯了我們所處的身分。
然而,基督徒的「佩戴」終究不止於物質層面。若婚戒尚且是婚姻的標記,那麼,屬於基督的人,是否也有一種可被看見的記號?不是戴上十字架項鍊、耳環或戒指,就能讓世人認出我們是基督徒。真正讓人辨識的,是我們的生活是否顯出信仰的痕跡。
在一般人的眼中,基督徒最容易被看見的記號,也許是我們是否常常禱告、不住地呼求主名、是否分別主日時間過著教會/召會生活。然而,這些若只是形式,便成了宗教的規條;若是出於裡面生命的流露,便成了基督在我們身上的顯明。
基督曾在肉身裡被看見、被傳揚、被信仰,如今仍要在祂的身體裡被顯明(提摩太前書三章16節)。因此,我們是世上的光,我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我們的好行為(馬太福音五章14–16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