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佳慧
經文:路加福音九章51–56節;約翰福音四章4–42節
「門徒雅各、約翰看見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就說:『主啊,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消滅他們,像以利亞所做的嗎?』」(路加福音九章54節)
讀到這裡,我們可能看到人性劇場的荒謬感,更有一種刺心的熟悉:這兩位最愛主、最想護主的「雷子」雅各與約翰,竟熱心到想「放火」。然而下一秒,卻令人眼眶發熱──耶穌沒有順著人的怒氣往前衝,反而將門徒拉回天國的靈裡。
當血氣披上了義怒的外衣
路加寫道,耶穌「定意向耶路撒冷去」(九章51節)。在福音書的脈絡中,這不僅是地理座標的移動,更是沉重的神學節點:這是救贖主走向十字架的必經之路。
當祂差遣使者往撒瑪利亞村莊預備,村民卻拒絕接待。路加直白地寫道:「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53節)。短短數字,如利刃劃下一道無形的牆:數百年的宗教衝突與族群仇恨,頃刻間被重新點燃。
「你要往耶路撒冷去?」意思是你站哪邊?你屬於誰?你是否站在我的對立面?
就在這劍拔弩張的張力之中,雅各與約翰脫口而出那句看似「屬靈」的提議。令人警惕的是,他們未直言「我想報復」,而是將血氣披上了義怒的外衣:「主啊,你要我們……嗎?」
血氣最狡猾之處正在於此:將受辱的自我包裝成「替神出頭」,將私人的防衛說成「維護真理」。於是我在門徒身上看見了自己──那種「我只是想守住對的」、「我只是想維護尊嚴」的衝動,往往只是在守護脆弱的自我。

耶穌選擇以恩典回答仇恨
真正令我揪心的,是耶穌的反應。
祂轉身責備他們,隨即「往別的村莊去了」(路加福音九章55–56節)。祂沒有降下烈火,沒有當場審判那些拒絕祂的人。祂選擇繼續前行,也選擇為那些人保留恩典的可能。
祂的權柄不是用來「壓碎不接待的人」,而是用恩典「把人贏回來」。祂並非無力審判,卻刻意不讓審判成為回應拒絕的方式;因為祂的使命不是毀滅,而是拯救。
擦乾眼淚,約翰福音第四章的光芒照進了這段經文。耶穌不只對世仇撒瑪利亞人「忍耐不報復」,祂更主動跨越藩籬,坐在井旁與撒瑪利亞婦人對話。
約翰福音四章記載:「耶穌因走路困乏,就坐在井旁」。祂不急於證明什麼,更未帶著怒氣去贏回面子;祂只是坐下來,開口說:「請你給我水喝」。
當婦人驚訝於這個跨界的請求,耶穌沒有退縮,也沒有用權柄壓制她;祂用恩典將對話帶往深處:「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接著,祂溫柔而直白地揭開真相:「你已經有五個丈夫,你現在有的並不是你的丈夫」。
祂先給尊嚴,再帶人面對真相;不靠烈火拆牆,而是用真理與耐心,一磚一瓦拆掉人心裡的牆。
最終,那婦人放下水罐,回城作見證,甚至讓整座城的人因祂得著信心:「我們知道這真是救世主」。耶穌沒有贏得一場辯論,卻贏回了一個生命,甚至贏回了一座城。
被拒絕時留下一扇祝福的門
人際間的裂痕無所不在:手足爭奪關注、族群因歷史與土地糾葛而敵對,即便在教會,肢體也常因看法歧異而摩擦。但主今天提醒我:若學像耶穌,摩擦便能成為「打磨」門徒的工具,不是把彼此磨得更尖銳,而是磨成更像耶穌的人:更分別為聖、更柔潤,卻也更堅定。
具破壞性的血氣不討神喜悅,因為它眼裡看見的往往不是神的榮耀,而是自我(面子、委屈),甚至是敵人(讓對方定義了我的情緒)。
真正的自由,是讓神居首位:不是我站在神前面替自己伸冤,而是我退後,讓主作主。當我將伸冤、尊嚴與評價權全然交還,主才是我最好的盾牌。我不必靠報復自保,我可以靠信心站立得穩。
即使不被接待,耶穌仍定意向耶路撒冷去;祂的道路不是「叫火降下來」,而是「把自己交出去」。祂用十字架回答拒絕,用恩典回答仇恨。屬神的人也當學祂的樣式:不讓血氣作主,不讓「討回來」成為我的福音;而是在真理裡柔和,在受傷裡仍選擇愛,在被拒絕時仍留下一扇祝福的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