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9 好牧人

【利未記靈修】祭司的職責

檢舉
吳獻章 吳獻章 追蹤
"Moses and Joshua in the Tabernacle", by James Tissot

◎吳獻章(華神舊約教授、教牧博士科主任)

摩西、亞倫進入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在壇上燒盡燔祭和脂油;眾民一見,就都歡呼,俯伏在地。」(利未記九章23-24節)

利未記前七章記載五種獻祭,八至十章記載祭司的職責:代禱、教導、獻祭。祭司先為自己和百姓獻祭,進入聖所朝見神後,出來為百姓祝福,耶和華的榮光就向眾民顯現。透過祭司的獻祭,神子民才能靠近上帝。

本書強調祭司的生活、靈性、事奉都必須無瑕疵(利未記二十一至二十二章)。祭司要遠離罪惡,不可沾染死屍、勿隨從異教使頭光禿、只可娶本民中的處女為妻。參孫雖非祭司,但也因為踩到神職人員必須聖潔的地雷而自毀前程。

從救恩歷史看,天人合一的路一斷,被逐出伊甸園的人類永遠回不去,除非倚靠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耶穌,我們才能到神的施恩座前。

新約中神兒女兼具「祭司」和「祭物」兩種角色。兩者相較,成為祭司比較容易,成為祭物難,因為祭司叫別人奉獻,祭物奉獻自己!

禱告:求主教導我們先奉獻自己為祭物,好成為君尊的祭司,去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光明者的美德。奉耶穌的名禱告。

被上帝擊殺的人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利未記十章1-2節)

上帝即使樂意讓我們靠近,祂聖潔的屬性仍不改變,祂是烈火,輕慢不得!冒犯這屬性的,就算是身世獨特的大祭司亞倫的兒子,仍因不遵行祭司獻祭條例,被活活燒死!

這兩子所獻的「凡火」指普通火,並非從祭壇來的火。在這事件之前,摩西只有指示亞倫主持獻禮,亞倫尚未以大祭司身分單獨一人拿香爐進入至聖所,進行一年一次帶著血的贖罪祭(利未記十六章),兩子就闖入聖所獻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

聖經記載,擅觀約櫃的伯示麥人被擊殺,用手(應用肩膀抬,更不可摸聖物)扶約櫃的烏撒一伸手成千古恨,在奉獻上欺哄聖靈的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立時仆倒斷了氣……越靠近上帝,其實越危險!

事奉者的言行舉止,甚至吃喝的態度、方式以及心思意念,都必須分別為聖,按上帝的吩咐而行,以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祂!

禱告:祈求聖靈常常提醒我們,凡事按祢心意而行。奉耶穌的名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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