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獻章(華神舊約教授、教牧博士科主任)
「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為燔祭,一隻為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利未記十二章8節)
記載了祭物和祭司條例後,利未記記載了潔淨條例(利未記十一至十五章),好恭迎舊約最重要的節期,預表大祭司耶穌為我們進入至聖所的贖罪日!
這五章分別記載食物、產婦、皮膚病、衣物或房屋發霉、漏症等潔淨條例,清楚浮顯信仰不僅是仰望上帝的大能和醫治等,經歷生命中的特例,更要以生活中食衣住行的潔淨作為生命中的常態!上帝關注我們生活中每一個層面的聖潔。難怪蘇格蘭的復興家麥其尼(R. M. McCheyne)說:「我的同胞最需要的乃是我個人的聖潔。」
就在這些繁瑣的生活條例中,利未記特別詳述對於產婦潔淨禮的要求:不潔淨七至十四天,潔淨日子未滿前不可摸聖物或進入聖所。在滿了潔淨後,她必須到會幕門口獻燔祭和贖罪祭。
上帝顧念沒有能力獻羊羔的產婦,允許她們用斑鳩或雛鴿代替,祭司為她贖罪,她就潔淨了。嫁給窮木匠的馬利亞就是如此被潔淨的!
禱告:聖潔的上帝啊,原來祢滿心憐憫慈愛!謝謝祢。奉耶穌的名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