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16 好牧人

哥林多前書第十三講:好好享受你目前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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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康(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新約《哥林多前書》7章17-40節(當代譯本)

有人說:婚姻像一道門,外面的人想擠進去,裡面的人又想衝出來。言下之意似乎無論結婚或單身,好像對自己目前的生活都不大滿意。無論百工百業做哪一行,也常覺得別人的工作比較好,所以有句話是說:做哪行,怨哪行!

但保羅勸勉我們要活在當下,好好享受你目前的生活!因為這是基督徒信靠神帶領我們最美好的見證。他說:「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無論結婚或單身都是一樣,要能安於現狀是最好。

保持目前蒙召的身分,為主而活

17-24節:各人應當依照上帝的呼召和安排生活,這是我對各教會的吩咐。如果蒙召時已經受了割禮,不必消除割禮;如果蒙召時沒有受割禮,也不必去受割禮。受不受割禮都算不得什麼,最要緊的是遵行上帝的誡命。各人應當保持自己蒙召時的身分。如果你蒙召時是奴隸,不必因此而煩惱。不過如果你可以獲得自由,也不要放過機會。因為,如果你蒙召信主時是奴隸,現在則是主的自由人;如果你蒙召時是自由人,現在則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不要做人的奴隸。弟兄姊妹,你們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時的身分。

或許我們以為信主之後,上帝才介入我們的生活開始帶領我們。但是對上帝而言,早在萬古之先,在創世以前,祂已揀選我們要得著神兒子的名份與榮耀(弗1:4-5)。大衛也說:「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139:16)」也就是說,神很早就認識我們了,祂一直在帶領我們,並且對我們一生有祂美好的計畫。在這樣的基礎之上,保羅要我們保持蒙召時的身分,不必在信主後想去改變什麼,就按照上帝呼召我們跟隨祂的身分,好好為主而活最重要(因為上帝很早就在帶領我們了)。

特別要說明的是,保羅這裡說的呼召,並不是指讀神學院要全時間作傳道人那樣的呼召,而是像亞伯拉罕那樣,要從這世界被分別出來跟隨祂的呼召(創12),是分別為聖蒙召作主門徒的呼召,也是每個基督徒願意受洗歸入主的名下那樣的感動與蒙召。

因此,「如果蒙召時已經受了割禮,不必消除割禮;如果蒙召時沒有受割禮,也不必去受割禮。受不受割禮都算不得什麼,最要緊的是遵行上帝的誡命。」一個人蒙召要成為基督徒,不管那時是否受割禮都不重要,保持現狀即可。但是要好好遵行主道,謹守祂的誡命最重要,因為那關乎我們是否有好見證能榮耀主。如前所述,凡是稱呼主啊主啊的人總要離開不義,不義的人是不能承受神的國。

或許我們以為信主之後總該有些改變,但是真正要改變的不是你蒙召時的身分或職業,而是改變你的心志與生命。當時哥林多城有二十五萬的自由人,四十萬的奴隸。保羅認為你蒙召時若是奴隸的身分,不必因此而煩惱認為要掙脫奴隸身分才能改運。但如果你可以獲得自由,不再作奴隸,也不要放過機會爭取作個自由人。

為何不必煩惱?因為你蒙召信主時雖是奴隸,現在信了主已是主裡的自由人,得著屬靈的釋放與更新。同理,如果你蒙召時是自由人,也要謙卑謹記,現在信了主是基督的僕人,凡事要順服主的旨意與命令,不能胡作非為。無論信主時是自由人還是奴僕都當知道,「你們是主用重價買來的,不要做人的奴隸。弟兄姊妹,你們要在上帝面前保持自己蒙召時的身分。」好好為主而活是最重要。

要安於現狀,用屬天的眼光看現在

25-35節:關於獨身的問題,主並沒有給我任何命令,但我既然深受主恩,成為祂忠心的僕人,就向你們提供一些意見。鑒於目前時勢艱難,我認為各人最好是安於現狀。已經有妻子的,就不要設法擺脫她;還沒有妻子的,就不要想著結婚。男婚女嫁並不是犯罪,只是有家室的人總免不了許多人生的苦惱,我是盼望你們能夠免去這些苦惱。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時日不多了,從今以後,那些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的;哭泣的,要像不哭泣的;歡喜的,要像不歡喜的;置業的,要像一無所有的。享用世界之物的,不要沉溺其中,因為現今的世界很快就要過去了。我希望你們無牽無掛。未婚的男子可以專心於主的事,想著怎樣討主的喜悅。但已婚的男子掛慮世上的事,想著如何取悅妻子,難免分心。沒有丈夫的婦女和處女可以專心於主的事,叫身體和心靈都聖潔;已婚的婦女掛慮世上的事,想著如何取悅丈夫。我這樣說是為了你們的好處,不是要束縛你們,是要鼓勵你們做合宜的事,好叫你們殷勤、專心事奉主。

論到獨身的問題,保羅雖然很客氣說他沒有主的命令,只是向教會提供一些意見。但我們千萬不能把他講的,全當作一般婚姻專家的話「僅供參考就好」。事實上,保羅只是說他沒有主耶穌在福音書講論的依據,但是講論到最後他也說「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靈感動才說這番話的。(40節)」

況且,他寫的哥林多書信,經過許多教會幾百年來誦讀與流傳,都一致認為是神的啟示,被收錄於聖經,就具有正典的權威,是上帝的吩咐。這跟現在許多動輒說自己先知是使徒,有主的話,是聖靈告訴他的,要大家聽從他,恰成鮮明之反差。這更讓我們看見:真正屬靈的人是不轄制,也不喜歡操控他人的。但你讀了看了自然知道那是主的話,具有從神而來的啟示與權威。 

保羅的意見是:現在時局艱難,能安於現狀是最好。所謂安於現狀就是:「已經有妻子的,就不要設法擺脫她;還沒有妻子的,就不要想著結婚。」大家只要想著怎樣把目前的生活過好就好,而不是說沒結婚的一定要結婚才能幸福,或已經結婚的又想著要一個人獨身多好,這些都大可不必。當然,因為保羅自己是獨身的關係,他還是覺得若能不結婚,好好專心事奉主是最好。已經結婚有家室的,難免要妻兒操心勞苦,要分心照顧家庭,總免不了許多人生的苦惱。

據我看,保羅持守獨身也是最好。

他曾自述:「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林前4:11)」試問這要是娶妻生子,自己生活尚且如此艱苦,又該如何照顧他的妻小給予穩定的溫飽?

而且他又為了主為了傳福音的緣故「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林後11:25-27)」試問誰嫁給他作他妻子,不是整天提心吊膽擔心死了?誰作他的兒女,又豈能得到他為人父的照顧?可見神又賜給保羅獨身的恩賜,讓他免於分心照顧家庭,俾能專心事奉主,真是很恰當的安排與帶領。

除了要安於現狀,保羅也要我們以屬天的眼光看現在的生活。如此一來,你不但安於現狀,也不會因為太過滿足於現狀,而失去屬天的盼望與期待。

保羅說時日不多了,是因為主快要再來!所以從今以後:

「那些有妻子的,也要像沒有妻子的那樣」,不要認為沒有妻子你就活不下去了,好好倚靠神過生活才是最重要。

「遇到哭泣的事,要像不哭泣的那樣」,因為這些讓你痛苦悲傷的事都會過去的,將來在天上就沒有哀哭與眼淚了。

「歡喜的,要像不歡喜的。」是說遇到讓你歡喜快樂的事也不要高興過了頭,因為這些事將來也帶不到天上,沒什麼值得你永遠高興的。

「置業的,要像一無所有的。」是說即使你買了房產房車置辦家業,也不要太倚賴這些,不要以此為滿足。要像一無所有的那樣作好心理準備,因為大災難來時可能都會失去,讓你一無所有。

「享用世界之物的,不要沉溺其中,因為現今的世界很快就要過去了。」是提醒我們可以享用這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美衣美食美金美物),但不要沉溺其中無法離開。因為現今的世界很快過去,等到新天新地來了,上帝把這一切都更新了,以前的事都要過去(啟21:1-5),原來你享用的世界之物再好,也是要歸零。

總之,未婚有未婚的好處,已婚有已婚的責任,保羅講這些落落長都是為了大家好,鼓勵大家盡可能作合宜的事,能把握在世的光陰好好服事主最重要。

結婚很好,若能不結婚更好

36-40節:若有人覺得對待自己的未婚妻有不合宜之處,女方的年紀也夠大,自己又情慾難禁,就成全他的心願,讓他們結婚吧!這並不算犯罪。如果這人心裡確信自己沒有結婚的需要,又能自己作主,打定主意不結婚,這樣做也好。所以,與未婚妻完婚是對的,但不結婚則更好。丈夫還活著的時候,妻子必須忠於丈夫。如果丈夫去世了,她就自由了,可以再婚,只是要嫁給信主的弟兄。然而,照我的意見,她若能不再婚就更有福了。我想自己也是受了上帝的靈感動才說這番話的。

已經訂了親有婚約在身的,是女方年紀已經適婚,自己也情慾難禁,還是早點結婚比較好,以免偷嚐禁果得罪主,畢竟結婚也不是犯罪。但是若自問自己沒有結婚的需要,且能自己作主決定,打定主意不要結婚那就更好。

婚約是約束夫妻雙方還在世的時候,彼此互負忠誠的義務,但是另一半死了就可以再嫁再娶,只要找信主的為宜,不要找未信者結婚。當然,這是指著想要結婚說的,若自己不需要另一半就能把日子過好,可以自足,那還是獨身最好。

其實保羅已經活出他自己的教導。

他說:「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什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腓4:11-12)他不是一定要有個太太照顧他的飲食起居才能快樂滿足,而是在各樣情況都能倚靠神,學習知足常樂,並且向著標竿直跑努力為主而活!這是我們要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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