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2 好牧人

哥林多前書第十四講:憑著愛心使用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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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康(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新約《哥林多前書》8章1-13節(當代譯本)

現代人常常重視自我,強調捍衛自己的自由與權利。保羅那時所面對的哥林多人也差不多如此。面對拜過偶像的肉是否該吃?有些信徒認為偶像既是假的,當牠不存在就好,拜過再吃也沒關係,那是個人的權利與自由,旁人無須干涉;但保羅卻指出:使用個人的自由也須謹慎,若因此傷害到別人,那就很不好了!

要憑著愛基督的心來使用你所擁有的自由,這是本章最重要的教導。

徒有知識只會自高自大,加上愛心才能真正造就人

1-3節:關於獻給偶像的祭物,我們知道大家都有這方面的知識,但知識會使人自高,唯有愛心才能造就人。若有人自以為知道些什麼,其實他需要知道的,他還不知道。但如果有人愛上帝,這人是上帝所認識的。

當時哥林多城有很多神廟,善男信女香火鼎盛,市場上販賣的肉幾乎都是拜拜過的。換言之,如果想找沒拜過的買來吃,恐怕也不容易。基督徒信了主當然不應該參加廟宇的活動,但是拜過的肉是可吃還是不可吃?這就使信徒陷於迷惑。

畢竟耶穌當時主要傳道的範圍都是面對猶太人,還沒有這個問題。但是保羅作為外邦人的使徒,把福音傳到歐洲這裡就遇到了。

保羅提出一個原則:「知識會使人自高,唯有愛心才能造就人」。他的原意並不是否定知識的價值,而是認為徒有知識,很容易流於自高自大。有了知識,還要伴隨著愛心,才能真正幫助人,使他人得造就。

知識本身當然是好的,有了知識就能判斷真假,不會人云亦云無法分辨。但是人有驕傲的罪性,會以他擁有的知識為傲小看別人,這是很要不得又無法避免的弊病。要想避免這個自高自大的問題,只有加上愛心。因為一個有愛心的人,是不會輕看他人,而是樂意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去服事人幫助人。

關於獻給偶像的祭物,保羅認為大家應該都有這方面的知識。但是不要以為僅用知識即可解決問題。若有人自滿地以為他該知道的都已知道,那麼,他還是不知道他需要知道些什麼。因為驕傲的人,永遠看不到自己還需要成長與進步。

但是若有人有愛上帝的心,這個人卻是被上帝所知道的。這句話值得所有真心愛主的人得安慰。

吃不吃祭偶像之物都無妨,不影響上帝對我們的看法

4-8節:論到吃獻給偶像的祭物,我們知道世上的偶像算不得什麼,只有一位上帝,此外別無他神。雖然天上地上有許多被稱為神的,好像有許多神、許多主,但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上帝,祂是萬物的源頭,是我們的歸宿。我們也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存在,我們也是藉著祂存在。不過,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種知識。有些人因為以前拜慣了偶像,現在吃到某些食物就覺得是祭過偶像的,因而良心不安,覺得自己被玷污了。其實食物並不能改變上帝對我們的看法,我們不吃也沒有損失,吃了也不會更好。

論到吃不吃獻給偶像的祭物,我們該需要哪些真理的知識呢?保羅回答:

第一,我們知道偶像既是虛假的,基本上就算不得什麼,因為這世間只有一位真神上帝,其他都算不得什麼,不必放在心上。

第二、即使在世人看來有許多被稱為神的,好像有很多主,但在我們來看只有一位上帝,就是父上帝,祂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也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被造而有的,連我們也是藉著祂而存在,所以耶穌是天地萬物的倚靠與支撐。 

【只有一位神,就是上帝;只有一位主,就是救主耶穌】—這就是當初使徒們所宣揚的信仰重點。簡單四個字來表達就是「耶穌是主」!基於以上這些真理的知識,偶像既然算不得甚麼,那祭拜過偶像的祭肉或其他物品自然更無足輕重,實在不必放在心上當回事。固然有些良心比較敏感或脆弱的信徒,會覺得以前這些屬於黑暗勢力的東西,現在既然信主,還吃這些拜過的祭肉,良心會不安,甚至會有被控告的感覺,認為自己犯罪了!但是保羅基於真理的原則還是要說:安啦!沒有這麼嚴重!

他說:「其實食物並不能改變上帝對我們的看法,我們不吃也沒有損失,吃了也不會更好。」

傷害你的弟兄讓他跌倒就很嚴重,等於得罪基督

9-12節:但你們要小心,不要讓你們的自由絆倒那些信心軟弱的人。如果有人看見你這明白以上道理的人竟然坐在偶像的廟中吃喝,他雖然良心不安,豈不還是會放膽吃獻給偶像的祭物嗎?這樣,你的知識反而令那軟弱的人,就是基督捨命救回的弟兄沉淪。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傷了他脆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殺人、姦淫、偷盜…這些事情一做下去就是犯罪,但吃不吃祭偶像之物?卻與犯罪無關,基本上這並不是犯罪行為,也不影響上帝對我們的看法。

但關鍵是,如果讓人看見我們神廟裡吃喝,即使我們覺得OK啊!但看到的人感到不安,甚至因此傷害到你主裡親愛的弟兄姊妹,讓他跌倒,這情況就變得嚴重了!

有多嚴重?等於得罪基督!

或許有人質疑:有這麼嚴重嗎?太誇張了吧?保羅是否在道德綁架啊?

但是有沒有這麼嚴重,不是從我們的角度來看,要從基督的話來衡量。

耶穌曾經誇讚義人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他們被誇獎得一頭霧水,還問耶穌哪有啊?我們什麼時候有看到你餓了渴了給你吃給你喝呢?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34-40)」

還有一件事。保羅還沒信主時到處迫害基督徒,逼迫得很厲害。耶穌雖已復活升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祂顯現時還是質問他:「你為什麼逼迫我」?甚至保羅反問祂是誰的時候,耶穌不是說我是復活的耶穌,而是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9:4-5)」

可見,即使復活升天的耶穌,還是把一切屬祂之人所遭遇的痛苦患難,都連結在祂身上,與我們認同!因為我們都是基督捨命要拯救的!當代德國神學家莫特曼據此認為,這是所有受苦的信徒能靠主得安慰的理由:因為你不孤單,當你受苦的時候,主耶穌也正在天上與你一同受苦!並且為你禱告(來7:25)!

因此,一件事即使在我們看來是還好,但若得罪弟兄姐妹,傷了他們脆弱的良心,讓他們痛苦跌倒,在主看來就是得罪基督,這是主所不能容忍的事,我們自當竭力避免。

就算你有自由去做,但若傷害他人,還是不要去做

13節:所以,如果我吃某些食物會令我的弟兄在信仰上跌倒,我就情願永遠不吃,免得令他們跌倒。

綜上,保羅為吃或不吃祭偶像之食物這問題,下了一個重要的結論:吃或不吃不是看自己高興,是看別人的觀感。若別人觀感欠佳,甚至因此在信仰上跌倒,那我就永遠不吃,為的是要愛我的弟兄姊妹,看重他們,以他們為寶貴!很多事就算你有自由有權利去做,但若傷害他人,還是不要去做!永遠都不做!

這也是為了貫徹主耶穌所教導的,要竭力避免絆倒人的事,以免招禍:「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太18:7)」

若問,這樣一來,那基督徒還算是自由的嗎?

對於基督徒的自由,神學家馬丁路德1520年發表《基督徒的自由》提出以下回答:

基督徒因著信,是全然自由的萬人之主,不受任何人轄管;

基督徒因著愛,是全然順服的萬人之僕,甘受任何人轄管!

意即:因著信靠主耶穌基督,我們當然是全然自由的萬人之主,不受魔鬼撒旦的轄管,不受罪惡世界與老我的綑綁,擺脫了一切黑暗勢力的轄制,不受任何人轄管。但同時請注意:基督徒因著愛神愛人的緣故,會像耶穌那樣成為全然順服的萬人之僕,甘心受到任何所愛之人的轄管!(因為都是甘心樂意,當然也是自由的,前後沒有矛盾)

總之,怎麼看出基督徒的生命是否長大成熟?

保羅會告訴你:要看他是否存心謙卑,看別人比自己強(重要)。一個人若我行我素,凡事總愛強調自己的自由與權利,即使他有廣博的神學知識,或令人欽羨的學位,他在基督裡還是長不大的嬰孩。

反之,若他常常顧念他人的需要,體恤他人的處境與軟弱,不做絆倒人的事,那他會是基督裡長大成熟的屬靈人,因他體貼主的心意。

願主加添力量,幫助我們相互勉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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