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30 好牧人

哥林多前書第十五講:凡事都不要妨礙基督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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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康(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新約《哥林多前書》9章1-14節(當代譯本)

讀法律的都知道有句話:法律不保護睡覺的人。意思是:法律是保護懂得自己權益的人,睡覺的人自己都不管事,法律更不會主動替你伸張權益。但是保羅在此卻提出:即使你有這個正當權利,也不見得都要去做。

基督徒應當看重主耶穌的福音,過於他自己的權利,這與前面說到的,要憑著愛心使用你的自由,完全如出一轍。

很少人想過保羅作使徒有啥權利?保羅以自己為例,說明他有哪些權利,並且聲明:凡事都不要妨礙基督的福音,為了福音,這些全都可以甘心放下。

哥林多人就是保羅作使徒的印證

1-2節:我不是自由的嗎?我不是使徒嗎?我不是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工作的成果嗎?即使對別人來說我不是使徒,對你們來說我也是使徒,因為你們就是我在主裡作使徒的印證。

當時有些哥林多人質疑保羅是假使徒,這讓保羅非常痛心。會有這個質疑,可能是耶穌在世的時候,大家都沒看過保羅這個人跟過耶穌有關。直到耶穌被釘十字架,保羅都沒出現過,是耶穌復活升天之後,他才被揀選為使徒。而且當時他在大馬色遇見主,並沒有別人在場看見這事可以作證(徒9:7)。

不像彼得,他始終與耶穌在一起,是眾所皆知的事實,以至於後來他一度想否認跟過耶穌都沒辦法(太26:69-75)。所以保羅自述他是未到產期而生的(林前15:8),也正是這樣特殊的際遇,讓別人有見縫插針的機會,誣指他是冒牌貨。

保羅用反問的語氣告訴哥林多人他的權利:他是自由的,他是使徒,因為他和其他使徒一樣也親眼見過榮耀的復活主,可以為耶穌的復活作見證。更重要的是,哥林多教會就是他作使徒的印證;即使在別人來說保羅不是使徒,但哥林多人卻能為他作證。畢竟哥林多人是保羅傳福音給他們,帶領他們信主,從無到有建立教會,即使別人不知道,難道他們受教於保羅,還會不知道保羅是主所差派的使徒?

在應用上,保羅這段話為我們帶來一個重要的原則:一個人若自稱他是某某牧師或傳道,我們該怎樣察驗真假呢?

應該要問他是在哪個教會被按立的,在哪個教會事奉?有哪個教會可以為他作印證?正如保羅說的:你們不是我在主裡工作的成果嗎?即使對別人來說我不是使徒,對你們來說我也是使徒,因為你們就是我在主裡作使徒的印證。因為,教會就是牧者作主工的印證。

靠著福音養生就是作使徒的權利

3-7節:對那些責難我的人,我的答覆是這樣:難道我們沒有權利接受弟兄姊妹供應的飲食嗎?難道我們沒有權利像主的兄弟、彼得和其他使徒一樣,娶信主的姊妹為妻,一同出入嗎?難道只有我和巴拿巴要自食其力嗎?有誰當兵要自備糧餉呢?有誰栽種葡萄園,卻不吃園中出產的葡萄呢?有誰牧養牛羊,卻不喝牛羊的奶呢?

保羅列舉作使徒的權利,主要是指他能接受弟兄姊妹的奉獻,靠著福音養生。至於娶信主的姊妹為妻,這是一般信徒都有的權利,使徒當然也有,不會因為他是使徒反而自動消滅或喪失。

保羅認為他有正當權利,能接受弟兄姊妹供應的飲食為生,這是一般社會普遍皆然的事實。他舉了三個社會上常見的例子作說明:

有誰當兵還要自備糧餉?難道國家不應該負責供應他吃住嗎?

有誰辛苦栽種葡萄園,卻不吃園中出產的葡萄?不可能嘛!

又有誰每天辛苦放牧牛羊,卻不能喝牛羊的奶?

同理,即使以一般社會普遍認知的角度來看,保羅把他主要的時間心力都花在努力傳福音,牧養教會,服事弟兄姊妹。至於他日常生活所需,當然也是靠福音養生,可以接受教會及弟兄姊妹的奉獻,這是勿庸置疑的事。

所以保羅說:靠著福音養生就是他作使徒的權利。

傳福音的人,理當靠著福音得到生活供應

8-11節:我這樣說難道只是人的觀點嗎?律法不也是這樣說的嗎?摩西的律法書上說:「牛在踩穀時,不可籠住牠的嘴。」難道上帝關心的只是牛嗎?祂這樣說難道不是為了我們嗎?這話的確是為我們寫的,因為耕耘的和打穀的農夫都應該存著分享收成的盼望勞作。既然我們在你們中間撒下了屬靈的種子,難道就不能從你們那裡得到物質上的收穫嗎?

當然,保羅也知道要論證一個屬靈的真理,不能只停留在一般社會認知的觀點。他隨即說到,不只是從一般人的觀點來看,舊約律法也是這樣說。他舉出申命記25章第四節「牛在踩穀時,不可籠住牠的嘴。」說明一件事:慈悲忠信的上帝,連在禾場上辛苦工作的牛都照顧牠養生的權利,設立律法規定:不能只是要求牠辛苦踩榖,卻竉住牠的嘴不讓牠吃榖粒,更何況是神的僕人?難道不應該要尊重並維護他養生的權利?

正所謂「舉輕以明重」,所以保羅認為,上帝是藉著牛來曉諭眾人:一頭牛尚且被上帝關注,要以律法來保障牠的權利,更何況神的僕人?上帝不是只關心牛,更是為了神的僕人說的。況且,凡是辛苦耕耘的和打穀的農夫,都應該存著分享收成的盼望勞作。那麼將心比心,既然保羅在哥林多教會撒下了屬靈的種子,難道就不能從他們那裡得到物質上的收穫嗎?這是很合理的事。

由此觀之,有些教會的同工很會要求牧者要做這做那,甚至不滿意還貼出公告給予「懲處」甚至開除!但是提到牧者的薪資(生活費)卻能推就推,能省則省,美其名是說為教會節省開支。事實上,這些勇於要求卻吝於付出,「又要馬兒好,又捨不得給馬兒吃草」的心態,都應該有所檢討改進。

行使權利反而攔阻基督的福音,寧可放棄

12-14節:如果別人有權要求你們供應他們,我們豈不更有權嗎?可是我們從來沒有用過這權利,反而凡事忍耐,免得妨礙了基督的福音。你們難道不知道,在聖殿裡事奉的人可以吃聖殿裡的食物,在祭壇前事奉的人可以分享祭壇上的祭物嗎?同樣,主也曾吩咐:傳福音的人理當藉著福音得到生活的供應。

即使保羅花了很多篇幅在論述他靠福音養生的權利,在本段又補充舊約行之有年的慣例(在聖殿裡事奉的人可以吃聖殿裡的食物,在祭壇前事奉的人可以分享祭壇上的祭物),還有耶穌所吩咐的話以為補強。但並不是說,他接下來要行使這些權利,反而他要凡事忍耐,甘願放棄哥林多人的供應,拒絕他們的奉獻,免得妨礙了基督的福音。

這引發了三個問題值得思想:

第一、主耶穌何時曾這樣吩咐?

主耶穌派遣門徒出去傳道時,曾有兩次明確地宣告了這個原則:

差遣十二門徒時:「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拐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太10:10)

差遣七十個人時:「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 (路10:7)

保羅據此告訴教會,傳福音的人理當藉著福音得到生活的供應,這是主耶穌的吩咐。

第二、保羅為何擔心行使權利,反而攔阻基督的福音?

一、保羅不希望「拿人手短吃人嘴軟」,既要勇於揭發弊端,斥責他們的罪惡,乾脆拒絕奉獻(林前5:11-13)。

二、哥林多是商業氣息濃厚的城市,不少人以為出錢的就是老大,保羅為了維護傳道的尊嚴,要他們明白福音的可貴,所以分文不取!

第三、保羅拒絕哥林多的奉獻,那他的生活要如何維持?

保羅雖拒絕哥林多教會的奉獻,但同時接受腓立比較會的奉獻,並視他們為傳福音忠實的夥伴(腓4)。還有,他在哥林多城與亞居拉百基拉夫婦一起織帳篷維生(徒18:1-3),加上他自己生活簡樸,有衣有食便已知足,所以尚可勉強維生。縱有忍飢挨餓的時候,為了主的福音他也甘願忍受(林前4:11-12)。

最後我們要談談實際應用的問題。

有個牧師告訴我,他從軍職退伍才轉去讀神學院,因有終身俸可領,執事不斷勸他放棄教會薪水,當個全職義工就好,這讓他感到受傷。他想:國家都會照顧我的生活,為何教會卻要我做白工?(PS.這間教會並不缺錢,僅把自有土地分租給其他店面,每月即可坐收20幾萬租金)

所以實際應用上我們要注意:不是拿來道德勸說他人,而是應當自我勉勵:【保羅能為主放棄這些,我能為主放棄什麼也甘心樂意?】以免聽道愈多,反而讓他人更加痛苦受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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