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13 好牧人

哥林多前書19講:順服上帝所定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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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康(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新約《哥林多前書》11章1-16節(當代譯本)  

造物主為祂所造的宇宙是定有次序的:上帝、基督、男人、女人。雖然男人排在女人前面,卻不是價值與地位的高低,而是次序與功能的不同。正如上帝在基督的前面,但他們都是神,原為一,沒有價值高低,只是各有分工與不同:上帝定下救恩的計畫,但要藉著耶穌基督死裡復活才能完成救恩,實現這計畫。(反之,認為耶穌是次一等的神都是異端,異端是沒有救恩的,例如街頭常見的耶和華見證人)

可惜女權運動者不懂這些,以為保羅是大男人主義,喜歡貶低女性。但我們要藉此認識造物主定下的次序,認識祂的心意:要我們藉著順服追求完全。

要遵守公眾敬拜的禮儀

1-6節:你們要效法我,正如我效法基督一樣。我讚賞你們,因為你們凡事都想到我,並堅守我傳給你們的各種教導。我希望你們知道,基督是男人的頭,丈夫是妻子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男人在禱告和講道時,若蒙著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但婦女在禱告和講道時,若不蒙著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因為她就像剃光了頭髮一樣。因此,如果婦女不願意把頭蒙起來,就該把頭髮剪掉。如果她覺得剪髮或剃頭是羞恥的,就應該蒙頭。

「你們要效法我,正如我效法基督一樣」這句話點明一個順服的次序:我們要效法保羅,因為保羅是效法基督的。眾教會都跟著保羅走,保羅跟著基督走,那麼凡屬主的教會自然就走在基督的道路上,成為表裡如一,真正屬基督的教會!

如果保羅只說你們要效法我,而沒有後面那句效法基督的話,他這樣講就成了造神運動,大搞個人崇拜,不足為取。但是保羅要我們效法他,因為他是效法基督的,那麼效法保羅就成了教會不容忽視的義務,是我們必須走的路線。

我全時間牧會二十多年,一直受這句話影響很深。如果有人勸我要推動什一奉獻,我會先問他保羅有沒有這樣做?如果有人跟我說要辦遇見神營會,務要人人開口都說方言,教會才能復興,我會問他保羅有沒有這樣的教導?如果有人跟我說教會要推動七七節,過猶太曆,才能開啟上帝的祝福,我一樣會問他:保羅對眾教會有沒有這樣的教導呢?

為何我總會這樣問?

因為【教會要效法保羅】是聖經明明白白的啟示,保羅是誓死忠心跟隨基督的使徒,這是兩千年來教會不分宗派所公認的事實。要確保教會不偏不倚地走在耶穌基督的道路上,聖經已有再明確不過的教導,就是要跟隨保羅!畢竟他是耶穌基督親自委任的使徒,他所寫的就是主的命令(林前14:37)。

「我希望你們知道,基督是男人的頭,丈夫是妻子的頭,上帝是基督的頭。」頭,就是順服的對象。基督是男人的頭,基督是男人所順服的對象。丈夫是妻子的頭,丈夫是妻子要順服的對象。所以基督徒男女交往若論及婚嫁,按照此處的教導不只有談彩禮聘金的問題,而是更應該要思想:弟兄要結婚,已經準備好要做頭,能作領導了嗎?還是媽寶一個,什麼事都離不開父母?姊妹嫁給他真能甘心順服?還是認為要嫁過去才改變他?

上帝是基督的頭,這是我們眾人要效法的典範。主耶穌固然是神,與父上帝同權同榮,是自有永有的真神;但祂在世卻常說祂無論講話或作事都不是憑著自己,而是憑著那差祂來者的旨意,一切總以天父的旨意為依歸。至於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則活出了徹底順服的榜樣:「父啊!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22:42)」

在這樣的基礎之下,保羅教導女子在公眾聚會時,無論是講道或禱告都要蒙頭,就是把長髮包覆起來。因為當時的社會,若是不蒙頭者都是妓女才這樣做,基督徒既然要注重他人的觀感,不要絆倒別人,自然要衣著上要莊重有禮。所以保羅說,女子若不願意蒙頭就把頭髮剃掉,這等於羞辱自己!如果不要這樣羞辱自己,那就請蒙頭吧!

時隔至今,我們已經不認為不蒙頭就是妓女的看法,自然不必蒙頭,不會引起爭議或誤會。所以我們認為在字面上是不必遵守的,但裡面核心的意義仍是非常重要:參與公眾聚會的衣著服飾要莊重,要遵守公眾禮儀。實際應用上,弟兄若穿個短褲背心與夾腳拖,好像是來逛夜市的,姊妹若穿的「太辣」,自然都有失莊重而不宜。

主耶穌教導我們要心靈與誠實敬拜祂(約4:24),外在的衣著也當相稱為宜。

人人當有服權柄的記號

7-12節:然而,男人不該蒙頭,因為男人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而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因為男人並非出自女人,而女人卻是出自男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而造的,女人卻是為男人而造的。因此為了天使的緣故,女人在頭上應該有服權柄的記號。不過在主裡面,女人不可沒有男人,男人不可沒有女人。因為女人是從男人而來,而以後所有的男人都是女人生的,但萬物都是來自上帝。

女子要蒙頭,男子卻不該蒙頭,因為男女有別,不容混淆。在受造的次序上,亞當是第一個受造而出自上帝之手,但是夏娃,是上帝要亞當沉睡時,取自他身上的一根肋骨受造而成(創2)。所以「男人並非出自女人,而女人卻是出自男人」。而且在功能上,上帝造亞當是要他管理伊甸園;再造出夏娃,是要她好好幫助亞當(創2:18)。所以男人受造是要承當上帝的使命與責任,女人受造則是幫助男人,彼此任務也各有不同。

「因此為了天使的緣故,女人在頭上應該有服權柄的記號」相傳天使常在觀看並保護著人們的聚會,為了天使的緣故,女人要有服權柄的記號。其實不只是女子,男子何嘗不是一樣要順服基督的命令?所以無論男女,人人都有自己要順服的對象,要有服權柄的記號。

「不過在主裡面,女人不可沒有男人,男人不可沒有女人。因為女人是從男人而來,而以後所有的男人都是女人生的,但萬物都是來自上帝。」保羅再次提醒我們,順服不是說誰當頭就很厲害而不需要對方,沒有這個問題!我們在主裡都是彼此需要,缺一不可。因為萬物都來自上帝,所以應當以敬畏上帝的態度尊重彼此,體會到對方的重要與寶貴。

頭髮是給女人蓋頭用的

13-16節:你們自行斟酌吧,女人向上帝禱告時不蒙頭合適嗎?按著人的天性,難道你們不知道男人留長髮是他的羞辱,女人留長髮是她的榮耀嗎?因為頭髮是用來給女人蓋頭的。如果有誰想反駁這些話,我只能說,這是我們和上帝的眾教會向來遵守的規矩。

保羅再次重申女子不蒙頭是不合宜的,而且也說女子的長髮用來給她蓋頭的,是她的榮耀;男子留長髮是羞辱,就像女子剃光頭那樣反倒不宜。

由此觀之,聖經對於男女有別是很清楚的教導,不容置疑。現今常見所謂「友善性別廁所」,以「友善性別」為名企圖打消男女性別的界線,只是迎合世俗的潮流,聖經並不贊同。

常言道:「活到老,學到老」。若問基督徒一生之久要學習什麼功課,至死方休?順服必是其中之一。

在我年紀輕輕的時候常聽牧師教導順服,私心總以為順服是為了他在上面好辦事吧!後來自己當了牧師,才發現不是這麼簡單。牧師要以教會,以羊群為優先去考量很多事,自己要放在最後。

就以此次遷堂為例,有住前鎮的弟兄打電話告訴我,希望教會搬到前鎮最好!但我能因為自己住在左營就遷到左營嗎?當然不行!

首先我必須考量教會能負擔多少租金?使用坪數夠不夠現在及未來五年的發展?採光通風如何?地理位置是否方便大家來?週遭好停車嗎?附近有無捷運及公車?

我們的主耶穌,直到臨終之際仍在學這功課: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7-9)。是的,藉著苦難,學習順從得以完全(指耶穌人性上的完全),是祂給我們眾人活出來的榜樣。

如果你問我人為何一生之久要學習順服,我就從這段經文回答你:因為上帝愛我們,祂不只是拯救我們脫離罪,更要我們追求完全,像祂兒子耶穌那樣!

神的獨生愛子耶穌尚且如此,要藉著苦難,學習順從得以完全,何況你我只是肉身凡胎,又豈能不學習順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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