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3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通過 未滿20歲禁吸菸 董氏:加熱菸需併禁 更生團契:監獄應禁菸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記者梁敬彥 追蹤
董氏基金會與全國家長會長聯盟日前出面呼籲修《菸害防制法》,行政院會今做出回應。(全長聯提供)
從監獄針對因為吸食毒品案入監者的調查,其中有98%都是從未成年時,就因為吸菸成癮,進而吸毒。未成年年輕族群吸食紙菸及電子菸的人數超過13.8萬,政府必須透過立法的程序,讓家長一起介入防治菸害的行列。

【記者梁敬彥採訪報導】行政院院會今天(一月13日)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禁止吸菸年齡由現行的18歲提高至20歲,且全面禁止販售包括電子菸及加味菸在內的各式菸品,並將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增列為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菸品警示圖文標示面積,由現行的35%增加至85%,且不得使用「新穎」或「新興」等用詞;希望逐步降低成年人及青少年吸菸率,打造「無菸台灣」。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正式實施。

(一月14日更新)台灣拒菸聯盟今天發出新聞稿,懇請立法委員守護年輕世代健康,雙禁電子煙、加熱菸;也請大家向選區立委請託,雙禁電子煙、加熱菸。

台灣拒菸聯盟提出電子煙、加熱菸一樣都有害的訴求

2018年歐盟資料指出在市售電子煙中發現41種有毒化學物質,2021年澳洲研究更從市售電子煙發現164種有毒物質物質。2018年菸商公布自家加熱菸含有58種有毒化學物質,2020年研究再發現加熱菸氣霧中含有丁二酮、乙醯丙酮共62種有毒物質!

美國國家科學工程與醫學研究院報告發現,原本不吸菸的青少年使用電子煙後,未來吸菸的機率提高6倍;日本開放納管加熱菸後,15-19歲青少年加熱菸使用率4年增加8倍;2017年韓國開放成人使用加熱菸,一年後就有3%青少年曾經使用。

董氏基金會:保護青少年 加熱煙應併禁

對於行政院通過《菸害防制法》的修正草案,長期推動「無菸台灣」的董氏基金會菸害防治中心主任林清麗受訪表示,對於當前年輕世代健康危害最大的就是電子菸及加熱菸,特別是很多電子菸都加入了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添加物,讓青少年以為加味菸較不具危害而嘗試。

衛生福利部菸害防制組公佈的「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發現高中職及國中在學生,逾5.7萬人吸電子菸,每10個青少年吸菸者,就有4個吸電子加味菸,且女性吸加味菸的比例都高於男性,政府修法禁止販售包括電子菸及加味菸在內的各式菸品,方向是正確的。

在這次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沒有禁止加熱菸的販售,而是做出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符合菸品定義,未經核可上市之新類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或已上市,因業者改變其成分(含添加物)或製程等,致有未知健康風險之虞之菸品,為審慎評估其可能之健康危害,參採美國之新類型產品上市前審查機制,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方得販售。董氏基金會建議加熱菸與電子菸其實都是新興菸品,且都有青少年在吸用,應一併列為禁止販售的菸品。

董氏基金會林清麗主任推動無菸台灣

更生團契信望愛少年學園總主任黃明鎮牧師受訪表示,從監獄針對因為吸食毒品案入監者的調查,其中有98%都是從未成年時,就因為吸菸成癮,進而吸毒。像是進到信望愛少年學園的未成年孩子,也有超過三分之一有吸菸成癮的問題。

特別是現在很多新興的電子加味菸品,都用化學香料蓋掉菸草辛辣的刺激味,對於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及年輕族群,更具有致命的吸引力。他提醒孩子們,加味菸比紙菸含有的毒性物質更多,危害健康更鉅。

更生團契:青少年拒菸 將來拒毒

對於政府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黃明鎮牧師建議,政府應將「男子監獄」也一併列入禁菸的場所,以及對於未成年人買菸及吸菸,一經查獲,應提高對其監護人的罰則, 將其增列在《菸害防制法》的修正草案中。

因為監獄開放吸菸,其實對於毒品防制的效果就會打折,而現在光是政府的統計,未成年年輕族群吸食紙菸及電子菸的人數就超過13.8萬,這在現在已是少子化的台灣,是很高的一個數字,政府必須透過立法的程序,讓家長一起介入防制菸害的行列。

院會通過的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修法重點如下:

一、全面禁止包括電子菸在內之各式類菸品:

電子菸因造型新奇,經常添加特殊口味,成分複雜多變,健康危害難以掌控,考量國際上已出現多起嚴重肺傷害,甚至致死之案例,我國於109年出現電子菸肺傷害的高度可能個案,且電子菸明顯具有導引青少年及未曾吸菸者使用菸品之入門效應,為保障國人健康,修正草案禁止包括電子菸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二、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

符合菸品定義,未經核可上市之新類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或已上市,因業者改變其成分(含添加物)或製程等,致有未知健康風險之虞之菸品,為審慎評估其可能之健康危害,參採美國之新類型產品上市前審查機制,於草案第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分別規定,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及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指定其應於一定期限內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

三、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由35%增加至85%:

大幅健康警示圖文,具有高能見度、高效益,且能直接接觸吸菸者之特性,會使吸菸者更有拒絕吸菸之動機,也可讓兒童及少年清楚瞭解菸品對健康之危害。

四、禁止加味菸:

禁止菸品添加具有花香、果香或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用之添加物,避免兒童及青少年因好奇而接觸菸品,及避免吸菸者產生愉悅感,或誤以為加味菸較不具危害而持續吸菸。

五、禁止吸菸之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

美國研究,吸菸年齡延後,成癮的機率變小,提高購菸年齡,效果相當於提高菸稅使菸價上漲40%。美國、新加坡、泰國,均已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未滿21歲或20歲。

六、擴大禁菸之室內外公共場所:將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酒吧、夜店列為得設吸菸室之禁菸場所。

七、加重罰則:

對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者,課以高於紙菸相對違規情節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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