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5 基督教論壇報 / 新聞時事

讓性騷被害人不再沉默!遇職場性騷擾七成上班族不申訴 婦團呼籲修《性平法》補漏洞

檢舉
基督教論壇報 記者梁敬彥 追蹤
勵馨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及台灣防暴聯盟的婦女代表,一起站出來召開記者會為性騷擾的受害者發聲。(梁敬彥攝影)
性騷擾受害人之所以選擇忍氣吞聲的前兩名原因為「擔心別人閒言閒語」以及「擔心失去工作」;但在言語上去吃異性豆腐,或是違反他人意願的肢體碰觸,都絕對不會是「小事」。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近日台灣社會性騷擾事件頻傳,引起輿論及民眾關切,國內多個婦女權益團體今天(6月5日)聯合出面召開「台灣職場 Me Too運動 讓性騷被害人不再沉默」記者會。

會中引用勞動部2017年至2021年「工作場所就業平等調查」指出,遭受職場性騷擾的當事人70-80%選擇不申訴,成了「沉默的黑數」;呼籲盡速修法,將職場性騷擾關懷服務納入《性別工作平等法》,讓遭受職場性騷擾的受害者,可以獲得社工、心理諮商、身心診療及法律諮詢的整全關懷,向性騷擾說「不」!

這場記者會共有勵馨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及台灣防暴聯盟的婦女代表,一起站出來為性騷擾的受害者發聲。

5成性騷申訴因證據不足不成案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指出,據勵馨2021年進行的「性別暴力問卷調查」發現,有25%的男女在職場遭遇不當性騷擾時會向單位提出性平申訴,但有50%會遭遇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成案。

勵馨執行長王玥好分 享(梁敬彥攝影)

依據現行《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規則》第14條,僅提到雇主「得」引介醫療及輔導資源給被害人,並沒有規定實質的協助服務,導致性騷擾被害人只能獨自摸索解決方式;在申訴過程中遇到種種不友善回應和忽視,時常使受害者在擔憂失去工作以及缺乏求助資源,蠟燭多頭燒的處境。唯有修法提供對遭受職場性騷擾的受害者的足夠後援,才能防微杜漸,避免性騷擾繼續成為職場工作者心中的痛。

外包及派遣廠商也應修法納入性平法規範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戴靖芸則指出,現行《性別工作平等法》,將調查責任歸於雇主,但當性騷擾加害人是雇主時,就會變成球員兼裁判,在實務上形成一大漏洞。從人性的幽微,很難秉公處理,還原性騷擾事件的原貌。

而當加害人是單位(企業)的客戶或合作夥伴(外包及派遣廠商)的非同一單位受雇者,雇主依法也難以調查或懲處。而現行的性騷擾防治法規非常複雜視當事人關係和身分以及發生場域,會進入不同的法規體系處理,不但民眾難以理解,實務上也出現諸多爭議,呼籲政府應盡快檢討,進行修法補正。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戴靖芸

戴靖芸提醒,在婦女新知基金會過去協助遭遇職場性騷擾的個案中,職場性騷擾有一個部分是「過度殷勤追求異性」而產生的申訴。

在實務上,職場男女愛慕者頻繁簡訊問候、邀約共餐出遊,甚至是利用職務之便,取得心儀的對象的電話及通訊軟體,像在深夜、清晨致電給心儀的對象。但只要是「讓對方感到不舒服」,都可能構成職場性騷擾,而無謂的肢體碰觸,更是萬萬不可。

接住每個受害者是世代責任

「性騷擾受害者為什麼沈默?」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在記者會中拋出這個令人深思的問題。她指出,根據勞動部2017年至2021年的「工作場所就業平等調查」性騷擾受害人選擇忍氣吞聲的前兩名為「擔心別人閒言閒語」以及「擔心失去工作」。

她語重心長地指出,在言語上去吃異性豆腐,或是違反他人意願的肢體碰觸,都絕對不會是「小事」。清楚表達自己的不舒服,以及職場及公部門能提供性騷擾受害者足夠的申訴管道及關輔機制。「接住每一個性騷擾受害者,能有免於恐懼的權利」,這是政府及每個職場的當責之務,也是這世代的大家努力方向。

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分析被害人難以求助的原因:「被害人往往感到自責或羞恥,讓他們內心受困在事件中、加害人可能持續施以威脅恐嚇、要讓被害者願意現身,有機會被接住,就需要更多人與他們同行,發聲相挺,才能建造一個讓每個人都求助無畏的安心環境。」

婦女救援基金會督導李雅君提到,性騷擾的本質是一種「權力控制」,行為人認為自己「有權力」騷擾或侵害他人。但若職場上雇主及主管在日常就能對性騷擾明確表達出「零容忍」的態度,建立良好公司文化,就能有效遏止職場性騷擾的發生。

與會的婦女團體代表,齊聲高喊「這一次,讓我們接住你」、「杜絕職場性騷擾」、「修法補足性騷被害人服務資源」以及「性騷擾防治,全民參與,不分政黨」的訴求,邀請大家一起來重視!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秘書吳姿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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