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3 好牧人

十誡第二講: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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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康(高雄標竿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出埃及記》20章4-6節

我們所信的神是獨一的真神,再沒別的能取代祂。上帝透過十誡給我們劃出第一道紅線:「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若以具體的行為態樣來說,就是禁止拜偶像。上帝在第二誡規定:「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這本是應當合理的事。但我們做對了還有獎賞,可見神的本性確是賜福滿滿,值得我們信靠祂。

製作雕像並無不可,但把人手所造的像當作神一樣跪拜事奉,便是萬萬不可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出20:4-5)

上帝在此規定的很清楚,不是不可以製作雕像,而是不可以把這些雕像當作神那樣跪拜事奉,因為這樣做就等於以別的代替耶和華,違犯了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製作雕像可以說是人類藝術創作的展現,也是表彰某個民族的特有文化,我們可以透過這些雕像去認識一個民族的文化與生活。上帝要禁止的並不是雕像的創作,而是提醒我們不要把雕像當作神來敬拜。不論是天上飛的,或是地上爬的,還有地底下與水中的百物,他們都是受造之物,他們的受造只是為了述說上帝的榮耀,而不是享受人們的敬拜,竊取造物主的榮耀。

跪拜自己所造的像,等於是拜自己,不是敬拜上帝,而且嚴重貶損造物主的尊嚴,忌邪的上帝當然不能坐視

以色列人曾經犯了一個錯誤,就是用金子鑄造了一隻金牛犢,然後便指著那隻人手所造的金牛說:這就是領你們出埃及的神,叫大家一起來跪拜這隻金牛犢。此舉嚴重地冒犯上帝,惹上帝發怒,甚至氣得要把他們全都滅絕淨盡,所幸摩西出面為他們代禱,才止住上帝的憤怒,化解滅族的危機,史稱「金牛犢事件」(出32)。

或許有人認為上帝太小氣,何必為此發怒?但任何人若被說成自己長得像頭牛,應該都不能容忍吧?更何況是榮耀的上帝竟然跟牛畫上等號?!這不是明擺著在公然侮辱上帝嗎?拜偶像的行為其實是把受造物與造物主畫上等號,這樣做是貶損造物主的榮耀與尊嚴,也是過於高舉受造物。

不但此舉嚴重貶損造物主的尊嚴,而且跪拜自己所造的像,說到底也是隨從自己的喜好,等於在拜自己,不是拜上帝。這是假敬拜,不是真敬拜,神是忌邪的上帝,祂嫉惡如仇,眼裡揉不下一粒沙子,當然不能坐視不理,自然要出手管教。

有句話說得好:「真神造人,假神人造」。的確,真神造人,而且是按著祂尊貴的形像造男造女,所以人要追求像真神那樣完全。但是假神是人手所造的,有些是在他們死後才得以晉升,被世人追封為神的,無論是西方或中國所供奉的神明,你都會在他們身上看到人性各樣的軟弱,與人無異,無一例外。

偶像是虛無的,跪拜那些像,虛擲我們的時間心力與金錢,徒然耗損自己

拜偶像不只是貶損造物主的榮耀,上帝禁止我們拜偶像也是為我們好,因為偶像本身是虛無的,中看不中用,跪拜事奉他們,等於挖了一個無底洞,不斷地投擲自己寶貴的時間心力與金錢進去,沒有半點收益,長此以往徒然耗損自己,實無任何益處。

聖經把偶像的虛無說的非常精闢:「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造他的要和他一樣;凡靠他的也要如此。」(詩115:4-8)

最後這句話更值得我們關注,因為聖經警告拜偶像的人最後要和偶像一樣虛無,一樣歸於廢棄無用:「造他的要和他一樣;凡靠他的也要如此。」

不可跪拜那些像,因為我們不能憑眼見,要以心靈與誠實來敬拜祂

我想人們之所以會想拜偶像,是因為偶像迎合了人性裡普遍的需求:我們總是喜歡拜一個眼所能見,觸手可及的實物,因為我們是透過感官認識這個世界,對著神像說話,覺得這樣比較實在;若要我們拜一個看不到摸不到的神,總覺得心裡不踏實。但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徒行事為人不能憑眼見,要憑信心(林後5:7)。眼所能見的,也可能只是事物的表象,如夢幻如泡影罷了。

那麼,我們到底要怎樣敬拜神?該當以什麼敬拜祂?還是應當回到耶穌基督所教導我們的:「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4:23-24)

耶穌告訴我們神是個靈,因為靈的存在與運行是肉眼看不見的,所以我們不能憑眼見,要以心靈與誠實來敬拜祂,因為這是父上帝向我們所要的真敬拜。

有些基督徒把家裡的神像廢棄之後,又去基督教書房買了一個耶穌像迎回家供奉,供桌上放著聖經與蠟燭,並且常常對著耶穌的畫像跪拜與祈禱,這樣是否可行?

我還是覺得不好。畢竟耶穌像不等於耶穌,聖經的教導是要以心靈與誠實敬拜祂,誠實也可譯作真理,就是要符合真理的教導。把耶穌像等同於耶穌已是不對,若有一天地震來了把耶穌像摔碎了,是否認為「此為凶兆」或「耶穌在示警」?是否趕緊要請牧師來禱告以求消災解厄得平安?這說到底,還是用一般民間信仰的觀念在信耶穌,並不可取。

遵行神的誡命就是做對的事,不會吃虧,因為神要向我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十誡有一個很重要的功用,就是為我們在人世間提供判斷是非善惡的絕對標準。因為遵行神的誡命就是做對的事,違背神的誡命就是錯,沒有模糊地帶可言。基督徒不拜偶像,不貶損造物主的尊嚴與榮耀,也不虛擲自己寶貴的時間心力給那些虛無的偶像,這本是應當合理的事。我們做對的事不會吃虧而且還有獎賞,因為神要向我們發慈愛直到千代,這張支票開的真大,讓我們感到雀耀不已:「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5-6)」

恨惡上帝的,上帝追討他們的罪不過三四代;但愛上帝,遵行上帝誡命的,卻不只是讓三四代的子孫蒙福,而是讓上帝發慈愛直到千代!可見神的恩典大過一切,祂的憐憫總是向審判誇勝(雅2:13)!想到春秋戰國時期的孔孟,其後人至今不過七十幾代,清朝的鐵帽子親王雖然榮華富貴世襲罔替,也不過十代而亡,但掌管天地的主卻要眷顧我們、恩待我們、向我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可見留給子孫最好的遺產不是房子股票,而是敬虔愛主的信仰—好好敬愛上帝,遵行神的誡命,因為你可以藉此福澤綿延自己的子孫,直到千代啊!

總之,這世上有很多民族都是信奉多神,但神呼召我們與世人分別出來,要走一條與世人不一樣的路,縱使辛苦或不被理解,這卻是唯一蒙恩蒙福的路—就是不跪拜人手所造的像,單單敬拜祂。這是真正的敬拜,我們要按著神所喜悅的敬拜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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