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2 好牧人

「我們遭難的年歲有多少神都知道」—默想出埃及記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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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慧康(高雄慕恩教會主任牧師)

經文:「以色列人在埃及共住了四百三十年,正好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帶領以色列大隊人馬離開了埃及。」(出12:40-41,當代譯本)

本章是《出埃及記》最長的一章,共有51節之多,同時也是最重要的一章。因為整個出埃及記的敘事重點就是「出埃及」,本章正是記載以色列人如何走出埃及,終於脫離法老王的統治。同時上帝巡行埃及全地,擊殺埃及人的長子及一切頭生的牲畜,敗壞他們的神明,又親自設立逾越節,要以色列民世世代代向耶和華守節,記念上帝大能的拯救。

當我們思想這句話:「以色列人在埃及共住了四百三十年」,不由得想起,早在他們出埃及,更早的六百多年前,神曾向以色列的先祖—亞伯拉罕說明他對他後裔的計畫:「你要清楚知道,你的後裔必流落異鄉,被奴役、虐待四百年。但我必懲罰奴役他們的國家,之後他們必帶著大量的財物離開那裡。(創15:13-14)」而今,這話完全應驗在本章,無一不明(據考查:亞伯拉罕移居迦南蒙召是在主前2091年,後來他的後裔以色列民出埃及地是主前1446 年,相距645年之遙)。

回想過去苦不堪言,何時才能結束?

回想以色列過去在法老王的統治之下,天天做苦工,搬磚頭,建貨城,當奴隸,日子過得苦不堪言,或許他們在嘆息哀求之中,心裡也在吶喊,這種不是人過的日子,到底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結束?要甚麼時候才能脫離這種被奴役被壓榨的生活?

但神早已定意讓他們被奴役四百年,等到時候滿了,上帝的時間到了,這四百三十年的苦日子不多也不少—「正好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帶領以色列大隊人馬離開了埃及。」(附註:神當初跟亞伯拉罕講四百年是個大概的約數,讓亞伯拉罕有個粗略的概念,現在精確地說是四百三十年,數字雖不盡相同,但兩者並無衝突矛盾)

我們的遭難原是命定,但非永遠

所以,神的選民若遭難,在這不信的世代被別人欺壓或苦待,不要驚惶或害怕,因為這些都在神的掌管之中,也是神早就命定的事,不要覺得意外。正如使徒保羅說的:「因為你們自己知道我們受患難原是命定的。(帖前3:3)」但受苦也非永遠,不會天天以淚洗面嘆息哀求到永恆;等到上帝計畫的時候到了,日子滿足了,多一天不多,少一天不少,神就會帶領我們離開這裡,結束原來遭難的歲月,開始嶄新的生活。

因著神會掌管也必會帶領我們離開,在苦難時我們就可以忍耐等候,等待上帝的時間滿足,等待上帝奇妙的作為顯現。我們被欺壓時可以忍耐等候,不是因為我們活該倒楣要做受氣包,也不是因為基督徒善良老實就應該被欺負;是因為時候到了,神要替我們伸冤報仇,也回復我們的損害—正像以色列離開埃及時可以向他們所要金器銀器及衣服,補償他們過去被奴役的工錢,也作為他們在離開埃及路上所需用的物資。

若問:既然神會掌權帶領,又為何要讓祂的百姓流落異鄉被苦待四百年?我想,這可能是要我們日後發達昌盛時,能對其他寄居作客旅的弱勢族群,能有些憐憫心與同理心,好好善待人家吧!

曾被苦待,才能同理別人的處境與感受

神後來教導以色列民當時在埃及地當奴隸的意義,為使他們好好善待別人:「你們要公正地對待寄居者和孤兒,不可拿寡婦的衣物作抵押。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做過奴隸,你們的上帝耶和華拯救了你們。所以,我吩咐你們這樣行。如果你們在田間收割莊稼時忘了一捆,不可回去取,要留給孤兒寡婦和寄居者。這樣,你們的上帝耶和華必使你們凡事蒙福。你們打橄欖時,打過一次後不可再打,要把剩下的留給孤兒寡婦和寄居者。你們摘葡萄時,摘過一次後不可再摘,要把剩下的留給孤兒寡婦和寄居者。要記住,你們曾在埃及做過奴隸。所以,我吩咐你們這樣行。(申24:17-22)」

日後以色列進迦南地,各個支派都有了自己的地業,當了地主不再為奴,上帝就吩咐他們要善待那些寄居者與寡婦孤兒,要他們不要忘記自己原先在埃及地,也是做過寄居的弱勢族群。要有同理心好好善待人家,多想想人家寄居生活的種種不容易,能寬待就寬待,能為他人設想就為他人設想。千萬不可以有媳婦熬成婆,成了老鳥就欺壓菜鳥的傲慢鴨霸心態。

如此看來,神過去讓以色列被埃及人奴役,不是因為神無能或軟弱,其實也是有祂對選民正面積極的教育意義,值得我們學習。

生命就有成長,對上帝更加認識

願神施恩幫助我們,在遭難時仍知道神掌權,相信我們遭難的年日有多少祂都知道。在被苦待時因著信靠神可以忍耐等候。待日後發達昌盛時,也能不忘記神過去的拯救與恩惠,並同理那些與我們一樣遭難的人,彼此以恩慈相待。

如此,我們的生命就有成長,對上帝更有認識與信心,也不枉曾經走過這一段遭難的年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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