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0 好牧人

【每日三讀三禱】2/20

檢舉
龐君華 PONG KWAN WAH 追蹤

◎撰文:龐君華會督,衛理門徒培育中心提供,經文採用和合修訂版

創45:3-11,15約瑟原諒他的兄弟們

【經文】
45:3 約瑟對他兄弟們說:「我就是約瑟。我的父親還在嗎?」他兄弟們不敢回答他,因為他們在他面前都很驚惶。
45:4 約瑟又對他兄弟們說:「靠近我一點。」他們就近前來。他說:「我是被你們賣到埃及的兄弟約瑟。
45:5 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裏而憂傷,對自己生氣,因為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性命。
45:6 現在這地的饑荒已經二年了,還有五年不能耕種,沒有收成。
45:7 上帝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在世上存留餘種,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性命。
45:8 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裏來的不是你們,而是上帝。他又使我如同法老之父,作他全家之主,和埃及全地掌權的人。
45:9 你們要趕緊上到我父親那裏,對他說:『你兒子約瑟這樣說:上帝已立我作全埃及之主,請你下到我這裏來,不要躭擱。
45:10 你和你的兒子孫子,羊羣牛羣,以及一切所有的,都可以住在歌珊地,與我相近。
45:11 我要在那裏奉養你,因為還有五年的饑荒,免得你和你的家屬,以及一切所有的,都陷入窮困中。』
45:15 他又親眾兄弟,伏着他們哭。過後,他的兄弟就和他說話。

【默想】
兄弟相認的過程中反映了約瑟對人生的態度,「…不要自憂(grieve) 自恨 (reproach)」,因為這「不是你們…,是上帝差我的…」,換句話說,這是一切都是上主所許的,或說這是上主的旨意。對行惡的人他不能有這樣的觀念,這就成為作惡的藉口;對受苦的人卻必需要有這樣的態度,這樣才能堅持尋找受苦的意義。約瑟找到受苦的意義,原來他的遭遇是為了要「…保全(人類的)生命」,在受苦中你會自憂自恨嗎?你如何堅持再不順遂,或說不出緣由的際遇中,尋找受苦的意義嗎?你可看出「不是這一切外表的事….,是上帝的旨意….」?

詩37:1-11, 39-40謙虛的人要承受地土

【默想】(請閱讀經文後,安靜默想,有哪句話或哪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

林前15:35-38, 42-50復活的奧秘

【經文】
15:35 但是有人會問:「死人怎樣復活呢?他們帶着甚麼身體來呢?」
15:36 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
15:37 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要有的形體,無論是麥子或別樣穀物,都不過是子粒。
15:38 但上帝隨自己的意思給它一個形體,並叫各樣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
15:42 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會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
15:43 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
15:44 所種的是血肉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既有血肉的身體,也就有靈性的身體。
15:45 經上也是這樣記着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生命的人」;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15:46 但是,不是屬靈的在先,而是屬血肉的在先,然後才是屬靈的。
15:47 第一個人是出於地,是屬於塵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
15:48 那屬塵土的怎樣,凡屬塵土的也都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都怎樣。
15:49 就如我們既有屬塵土的形像,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像。
15:50 弟兄們,我要告訴你們的是:血肉之軀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也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默想】
保羅這段文字告訴我們,復活是指我們現在的身體必須經歷死亡,且死亡不是結束,正好相反,死亡是真正生命的開始。我們現在的身體經歷死亡後,在復活裏我們要承受一個新的身體(形體)是不能朽壞的身體;若以為死亡就是生命最後的終結,那麼我們的生活就會是一種沒有指望下的生活,還不如放縱自己,反正所有的意義、成就都會隨死亡而消失。你如何看待復活的指望?你要認真看待這事,因為這會影響你的價值觀。並且為要承受上主的國,我們身、心、靈都需要轉變,復活就是這一切總的轉變,惟有這樣才能進入上主的國,好像要在海底生活,就必須要有鰓,否則不能長期適應水中的生活一樣的道理。最後,復活也不是死後才開始的,復活是從我們決志要接受上主所預備的恩典時,我們就開始步向復活,也就是步向上主之國。你有把握此刻你已在復活的路上,你的生命已開始發生變化嗎?

路6:27-38愛你的仇敵

【經文】
6:27 ( 太 5:38-48 7:12 )「可是我告訴你們這些聽的人,要愛你們的仇敵!要善待恨你們的人!
6:28 要祝福詛咒你們的人!要為凌辱你們的人禱告!
6:29 有人打你的臉,連另一邊也由他打。有人拿你的外衣,連內衣也由他拿去。
6:30 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拿走你的東西,不要討回來。
6:31 「你們想要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6:32 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麼可感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6:33 你們若善待那善待你們的人,有甚麼可感謝的呢?就是罪人也是這樣做。
6:34 你們若借給人,希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感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再如數收回。
6:35 你們倒要愛仇敵,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很多了,你們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
6:36 你們要仁慈,像你們的父是仁慈的。」
6:37 ( 太 7:1-5 )「你們不要評斷別人,就不被審判;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
6:38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們懷裏;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默想】
「愛仇敵」這是非常震撼性的要求,愛仇敵意味著我們不要以仇敵待我們的方式來待他們。我們不能以恨來回應恨,不能以詭詐回應詭詐,不能以暴力來回應暴力。我們決不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不是主耶穌所要求的,因為這樣無助於鬆動仇恨與對立的結構;相反的祂的方式是消解仇恨、暴力、罪惡的最好方式,祂使冤冤相報的宿命得以停止;主耶穌的生平也顯出這樣的見證。想想在我們所生活的環境中如何回應這樣的要求?此外,「愛仇敵」,看似簡單卻十分不易。因為這不僅是關係到「愛」的對象,更關係到我們如何看待自己。如果「我」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那麼我是不能被得罪的。此外,寶訓中的要求是不容我們含糊其事的,主耶穌要求我們行善要積極;左臉右臉、外衣裏衣,在在表示我們的愛要以上主的憐憫作為標準。請以你目前的情況認真的反省,要徹底的愛人,你遇到的困難在那裏?

(本文取得龐君華牧師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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