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5 好牧人

【劉曉亭專欄 - 教會十大車禍名場面之2】定罪裁決要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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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曉亭(牧師)

武俠小說天龍八部中有一知名門派號稱「慕容」,絕活就是「以彼之道,還彼之身」,大白話就是「用你的拿手招式要你的命」。

耶穌用十字架定了魔鬼的罪,魔鬼心有未甘,於是也使出了「定罪」這招來攪亂教會。

說也奇怪,耶穌明明對不守婦道的婦人說「我不定妳的罪」,但是數千年來,教會最擅長的絕招居然是「定罪」,好聽的說法當然是「替天行道」。

只要被定罪,那就是燒死。

最出名的當屬1555年2月4日到1558年11月10日血腥瑪麗皇后的大屠殺,所有活活被燒死的人只有一個原因:「不服從教會傳播的教義」。

所謂「不服從教義」真正的罪名其實是「不服從皇帝」啊!

用這個標準來看,包括我在內的許多基督徒現在都應該被燒成灰了。

真理不容妥協是一回事,把不同意見的人燒死卻是另外一回事。

教會有一個千年傳統就是「一言堂」,以真理之名封住所有人的嘴。

這種做法當然不只是在教會歷史中,即便在人類政治上也未曾間斷。

就算到了百花齊放的如今,表面看來,網路可以暢所欲言,但是實際上,還是有許多看不見的手在背後運籌帷幄,熟悉網路的朋友一定會同意,暗潮洶湧才是網路世界的真相,在元宇宙的未來,網路不被操控才怪。

沒辦法,「權力」是人的天性,有權力的人不操弄權力,他要權力幹嘛?

所以今日教會依然充斥著有形無形的「定罪文化」。

代表作當屬「順服就蒙福」這句話。

短短一句話簡直「盡在不言中」。

順服的對象明明是神,但是教會團體硬是把它操作為順服教會高層或是教會群體,信徒心生恐懼,只好忍辱吞聲。

簡單來說,一句「不順服」就足以燒死信徒了,我們還活著只是法律不准教會燒死人而已。

當教會充斥著定罪文化,你會發現到最後不是為了教義而爭論,而是為了宗教團體的運作順暢而排斥異己。

這種「不准批評教會」的車禍名場面發生的次數絕對比洛杉磯每天的車禍多上數千萬倍。

在這種文化之下,基督徒很容易變得主觀固執,甚至偏激。

只要在某些事情的立場不同,心底的「正義之神」就會浮出水面,然後依據性格決定行動。

其實耶穌早就說了,我們走的是窄路,不可能期待被整個世俗價值認同,當教會中有人被社會主流帶走的時候,我們不是立柱添材準備點火,而是要用愛心去規勸,就算對方執迷不悟,我們也只能為他禱告,若是對方做出某些違反教義的事情,我們也是依照聖經教導,先是私底下由教會長老說明教會立場,若是對方不服,就請他離開教會。

至於離開教會的人若有冤屈,伸冤在主,某個教會的立場不等於上帝的立場,既然道不同,就換個教會。

所以教會定罪一個人是為了挽回他,不是釘死他。

即使定罪有理,也要帶著愛心。

萬一定罪無理,大家也該心平氣和。

至於用定罪來維持教會政權這種事,自古皆然,明眼人還是遠離是非為妙。

每個人對真理的體會與理解都需要時間,或許在某個階段的執迷不悟確實該被定罪,但背後的動機還是愛心而非替天行道。

至於車禍名場面之3自然要談談「據地為王」,這種場面大家熟悉吧?下回分曉!

(本文取得劉曉亭牧師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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