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4 基督教論壇報 / 閱讀活水

從約翰福音思想神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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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或許能夠靠自己的受教和學習,漸漸學習追求以真愛來愛人;再進一步,也可能將真愛再進化成捨己的愛。但我們必須知道,捨己犧牲是帶著神聖性和終極性的,表示這種「愛」暗示著強烈的宗教情感。
◎陳泳智(台灣神學院道碩三)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章16節)這節經文言簡意賅,雖然只有短短一節,卻承載了神愛世人的豐富信息。我們若將前半節「神愛世人」視為命題;則後半節可以看為神如何愛世人的論述。其中包含了:耶穌的身份(神的獨生子)、職事(捨身給世人)和應許(得永生)。

當然,只有這樣的論述不足以幫助人瞭解神的愛。所以關於神的愛,作者約翰在往後的經文提供了許多講論和敘事,其中包含了這些比喻和教導:十章的「好牧者」、十二章的「麥子」、十三章「耶穌為門徒洗腳」和十五章的「葡萄樹」。分析這四章的經文,我們會發現神的愛有三種特性:神愛屬自己的人、這是一份捨己的愛以及遵守神的命令是接受愛的方式。

世間難尋無條件之愛
神愛屬自己的人,也就是指接受耶穌的人。被愛的對象毋需具備任何條件,也不需付上代價或通過考核,每個人都能接受耶穌而得到神的愛。所以耶穌基督的福音,從以色列民族擴及到世界各地所有的人,這是所謂神對世人無條件的愛。

通常人世間不會有無條件的愛。例如,有些在職場表現比較好的員工,就容易成為主管的愛將,而主管對這些愛將也會特別照顧,期待他們能有更好的表現來回報。不過一旦愛將的表現退步,他們也會逐漸失去主管的關愛。

或許人世間最接近無條件的愛,是父母對子女的愛。但是許多父母難免也會受子女的表現而影響他們對子女的愛。新聞曾報導有個小孩離家出走在外面迷路,後來被警察找到,也隨即被送回家。著急的父母看到孩子回來,急忙抱起小孩,生氣責罵他為何離家出走。小孩卻哭著說:「媽媽,我這次考試不及格,我可不可以還是妳的小孩?」

不論屬於自己的員工,或屬於自己的孩子,他們的表現和條件多少影響我們如何去愛。但神是無條件的去愛屬於祂的每一個人,也要求門徒照此方式彼此相愛。

我們能夠無條件的去愛每一位教會的弟兄姊妹嗎?現實上恐怕是不太可能的,雖然那是神的標準。如果教會的每一位會友都能做到,這教會將是什麼樣的光景呢?可想而知,那是一個每個人都不需要故意討好別人,或做什麼來證明自己的群體。人人照著自己的本相被接納和被愛,這樣的地方,似乎離天國不遠了。

這是一份捨己的愛
耶穌以牧羊人的比喻來講述,也以幫門徒洗腳來示範,告訴門徒說:他的愛是一份捨己的愛。這種愛就如新約學者孫寶玲的描述:「神在耶穌身上所彰顯的並不是自戀的投射,即以愛別人來換取對自己的肯定和滿足,而是倒空自己以建立和成就他者的愛。」

心理學家在處理愛情議題時,常提出「迷戀」和「真愛」這兩種相對的概念。迷戀是心理的投射作用,愛上的不是對方本身,而是把自己的喜好情懷投射在對方身上。回過頭來,我們若將耶穌的「捨己的愛」與心理學家的「真愛」相互比較,可以發現兩者是很相似的。而兩者的差異在何處呢?也許我們可以將捨己的愛視為真愛的極限,也就是說,真愛的最高境界止於捨己的愛。

就前者而言,我們或許能夠靠自己的受教和學習、經驗或意志力等,漸漸學習追求以「真愛」來愛人;再進一步,也可能將真愛再進化成捨己的愛。但我們必須知道,捨己犧牲是帶著神聖性和終極性的,表示這種愛暗示著強烈的宗教情感。對基督徒而言,這樣的宗教情感總是來自對上帝的回應。

遵守命令是接受愛的方式
耶穌說:「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約翰福音十五章10節)這句話告訴我們,遵守主的命令是接受這份愛的方式。由於耶穌是真理的化身,所以這表示神的愛是同時「有恩典、有真理」的(約翰福音一章14節)。

神的愛並非只是給予恩典,同時也要求人遵守主的命令,也就是行出以真理為依歸的行為,否則只是盲目的溺愛。就如基督徒接受救恩之後,開始了新的生活方式,逐漸脫去舊人換上新人,改變原有的惡行,就在這過程中經驗到神的愛,這是許多基督徒共有的信仰經驗。

此外,耶穌之所以能夠要求門徒順服祂的命令,除了祂是真理的化身之外,另一個重點是:耶穌為門徒捨命。這一點可以幫助我們反思關於順服的教導。

過去幾年,許多推行小組教會的牧者,教導信徒要順服權柄,如組員順服組長,組長順服區長、區長順服牧師等。上至主任牧師,下至平信徒都將「順服」視為教會的首要倫理,教會也常歌頌「順服即蒙福」的應許。在這樣的教導中,「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就自然成為「順服權柄」的聖經根據。然而,我們不能忘記耶穌說這句話時,一直都是在「捨己的愛」的脈絡之中,所以,牧者在教導羊群順服領袖時,更要先實踐領袖對羊群的捨己之愛了。

在約翰福音裡面,我們看到神的愛是無條件的、是捨己的,也是要求我們遵守真理的。我們難以給出這樣的愛,但事實上卻又無比需要這樣的愛,所幸,神能夠且願意以這樣的愛來愛我們。當然,神也命令(約翰福音十五章12節)我們以這樣的愛來彼此相愛,這不容易,但相信靠著主,我們會越來越像祂,也就越來越能以這樣的愛來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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