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立淡江高級中學董事會(以下簡稱本會)所屬淡江高級中學現任校長於民國113年12月31日任期屆滿,本會依據「新北市私立淡江高級中學校長遴選聘任及任期考評辦法」公開甄選校長,歡迎國內外教會、學術機構或個人推薦,及個人自行報名之適當人選參加遴選。
二、校長候選人,除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資格外,並具備下列條件:
- 認同本校立校宗旨、辦學理念及基督教之精神。
- 具行政領導才華及卓越協調能力。
- 品德操守高尚,素孚眾望。
三、推薦及報名時間地點:
- 取推薦表或報名表時間及地點:
時間:於113年03月01日起至4月30日止。
地點:向本校人事室索取或逕自本校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WRQNly)
- 提交推薦表或報名表時間、地點及方式:
時間:於113年03月01日起至4月30日止。
地點:25164 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26號。
電話:02 -2620-3850 分機104。
方式:一律以雙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人事室,截止收件到4月30日止。
(信封上請註明校長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