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02 基督教論壇報 / 社論言論

【社論】富門徒與窮門徒的試探與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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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主筆】最近發生在北部一家教會的社會事件引起輿論注意。該教會一名會友在家中過世多日。死者家屬提告指稱,教會的助理牧師誘導死者投資海外不動產,遭致大筆金錢損失,甚至死者就醫與生活費用都無著落,最終死於家中。提告的家屬直言,是「信仰」害死了他的家人。

這起案件的是非曲直已進入司法調查,詳情如何有待司法釐清。對於責任歸屬,我們目前不予斷定;但是我們要從這個事件再次進行深入的信仰和牧養省思─基督徒如何面對財富?牧者如何引導會眾處理財富?

基督徒就不可以談錢嗎?
論到財富,很多基督徒都熟悉耶穌關於「兩個主」的教導,祂早就警告過門徒,一個人不可能侍奉兩個主,因為「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其中,一個主當然是神;另一個與神相爭的主,耶穌也直接點名就是「瑪門(財利)」。如此看來,似乎耶穌不主張門徒花太多精力追求財富,祂也說過「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然而,耶穌也用比喻教導門徒,應當善用主人賞賜的財富,不應該成為那個把一千兩銀子埋在地裡的懶惰僕人。

由此我們應當看出,問題不在於財富,而在於如何使用財富。那個詢問永生的少年官之所以「憂憂愁愁的走了」,是因為他無法認同也做不到耶穌提出的財富處理方式。由此觀點,省思過往許多在教會發生的憾事,我們也必須說,其中有不少是牧者與信徒錯誤的財富觀念,進而引發的偏差行徑。

面對財富要有管家思維
基督徒應當與「財富」遠離嗎?聖經並無此教導。基督徒對於財富的態度,絕非以「貧窮」為標的,因為按照保羅所說的:「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可見「豐富」也是保羅的選項之一;而他也不會刻意選擇或躲避「卑賤」,在任何環境中,保羅都要「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去面對。

那麼基督徒應當如何面對財富呢?「管家」思維應當是最根本的思考,作為一名管家,所擁有的應當是財富的「管理權」,而非「所有權」。由此思考,我們就要提醒,任何一名教會的牧者、長執、小組長,應當教導會眾謹慎處理上帝賞賜的財富,絕不適合誘導或教導會友進行牧者背書的理財規劃,更不宜鼓吹以累積財富作為奉獻回饋。當牧者鼓吹投資時,牧者的角色就已經模糊了,後續的評價就難免惹人非議。

基督徒也該有自己的警覺,每個人都獨自面對施恩的主,都要妥善使用自己得到的五千兩銀子或兩千兩銀子,並且要各自向主報告個人如何處理所得的財富。因此,未經理智判斷的盲從是不可取的。

為自己也為全群謹慎
就某種程度來說,牧者與會眾的對應關係應當更加謹慎,若說基督徒的道德要求應該高於社會,那麼牧者的道德要求應該高於會眾。因此,保羅勸勉做牧者的人:「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

「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這是個挑戰,除非先自己謹慎,以聖經教訓作為自己心中的一把尺,之後才能夠為全群謹慎。「瑪門(財利)」是耶穌點名批判的另一位主,甚至也是耶穌受魔鬼試探的選項之一,可見財富的誘惑力是大的。

我們也要提醒,許多時候,牧者面臨的誘惑遠大於會眾。同時,我們必須承認,許多教會與牧者面對財富的誘惑力,經常有些錯誤的認知。有人認為,作為神的兒女應當「守貧」,拒絕一切累積財富的機會;但聖經的教導是,為耶穌之名撇下房屋、田地的,「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也有許多忠心愛主的基督徒在世就很富有。

亦有人認為,上帝是豐富的,神的兒女當然也應該富有,所以要努力抓住增加財富的機會,因為那是神的賞賜。聖經卻教導,不要像外邦人一樣憂慮生活的需用,「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每天汲汲營營累積財富,還有精力奔跑天路嗎?

基督徒終究是一名管家,若因做為一名忠心的管家而得到豐厚的工價,就歡喜地領受,毫無疑慮。但若需要,基督徒也應該選擇「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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